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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领域长期存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招标合同、备案合同之外另行签订合同实际履行的情况,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黑白合同”的认定标准;但是,笔者认为,上述“黑白合同”产生是因为在建设领域备案制与“意思自治”的合同法原则不相协调的结果,本文从立法体制说起,结合建设制度的发展,试剖析其产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