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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国对有生态资源禀赋优势的产品通过原产地保护制度进行了合理的管理,最有代表的就是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制度,通过原产地命名的葡萄酒不仅质量有所保证,而且价值比普通同类产品更占有优势,大大提升了葡萄酒的知名度和附加值,使得法国葡萄酒成为了国际高档葡萄酒的代名詞,其取得的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不可估量。本文通过分析法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制度的特点,立足于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究法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制度对我国发展葡萄酒原产地制度的作用,致力提升我国葡萄酒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中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
原产地命名制度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法国是这一制度的发源地之一。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要为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制度,既保障了葡萄酒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合法竞争,又能使消费者根据产品所提供的信息,在众多的产品中选择自己理想的葡萄酒。但是我国在发展葡萄酒原产地制度的进程中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如何准确把握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所处的机遇,如何利用我国特有的地理优势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如何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葡萄酒产业,成为推进我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受到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的启示,法国的葡萄酒产业具有鲜明的特色:立足于特定区域生态资源的优势进行区划生产加工。因此,十分有必要借鉴法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制度的做法,以推进我国葡萄酒产业的发展和进步。
1法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制度的特点
1.1划定优势产区,突出各区生态资源优势
法国强调葡萄酒产区的生态条件,法国葡萄酒产业根据产区的风土,结合葡萄品种、栽培方法、采收方式、酿造及陈酿方式等因素,将国内适合酿酒的产区划分为10大葡萄酒产区。同时将这些产区分为多个子产区,例如:波尔多(BORDEAUX)可以分为梅多克(Médoc)、格拉夫(Graves)、圣埃美隆(Saint-Emilion)、波美侯(Pommerol)等小产区,各个小产区还可以细化至村庄或庄园。精细化的区分产区更能突出各个区域生态资源的优势。
1.2区域化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法国在划分优势区域的基础上,根据普通生产区域与其他产区明显不同的地理特征(如气候、土壤、海拔等)以及生产方向、生态条件来确定葡萄品种结构,对酿酒葡萄品种的生态适应性进行充分考虑,有效协调葡萄品种与生态条件相互融合,从而使得法国各个产区生产出风格多样、类型不同的葡萄酒[1]。例如:波尔多结构紧凑、层次复杂,勃艮第口感柔顺、清爽典雅,博若莱每年11月第三个星期四推出的新酒使此地闻名于世,香槟区造就了世界闻名浪漫的气泡酒。这样的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幅度提升了产区整体竞争力。
1.3制定严格的质量等级制度
法国建立了法定产区管制系统,拥有一套严格和完善的葡萄酒分级和品质管理体系:原产地地名控制(AOC)。原产地命名控制涉及到种植的地理区划、葡萄品种、生态条件、葡萄栽培、葡萄酒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环节[2]。在严格的过程管理基础上,葡萄酒被划分为三个质量等级(2011年前为四个):法定保护产区(AOP)、保护地区餐酒(IGP)、无保护地区餐酒(IG)。严格控制了包括生产区域、葡萄品种构成、葡萄原料的最低含糖量、最低自然(潜在)酒度、最高酒度、每公顷产量、种植方式(特别是最小种植密度和整形修剪方式)、酿造方式、分析和感官检验、标签标准、质量控制等内容。严密的管理措施确保了葡萄酒的风格和质量完全决定于各产地的地理条件(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让法国葡萄酒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这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优质的葡萄酒保障,还保证了法国葡萄酒的声誉,促进了葡萄酒产业的长远发展。
2.发展我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面临的问题
2.1起步较晚,经验积累少
《汉书》和《史记》中有记载:大约从两千多年前汉朝张骞出使西域,就开始有葡萄的种植和葡萄酒的酿造。
虽然我国有较长的葡萄种植历史和葡萄酒酿造历史但是我国真正的葡萄酒产业化发展不过二三十年的历史,因此尚未完成相应经验的积累,或者说尚未完成酿酒葡萄品种、种植的区域化工作。起步晚是我国葡萄酒产业的短板,也是推进葡萄酒原产地制度的障碍。
2.3区域化布局不完善
我国幅员辽阔,南北纬度跨度大、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有利于葡萄的种植。目前主要有胶东半岛产区、河北产区、天津产区、黄河故道产区、宁夏产区、甘肃产区、东北产区、新疆产区、西南产区、山西产区。
不同产区适宜栽种的葡萄品种不同,我国葡萄酒产业区域化布局,不仅要考虑地理资源和品种及种植方式的适应,还要考虑市场需求。因此在区域划分上应根据比较优势布局和市场需求布局原则,全面提升葡萄酒产业的竞争力,打造出具有品质特色和富有地区特色的葡萄酒品牌。
2.3缺乏完善的葡萄酒原产地制度
由于我国葡萄酒产业尚属于起步发展阶段,中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还在起步研讨阶段。为了使我国葡萄酒行业在新世纪实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在与国际接轨的基础上保护我国的葡萄酒产业,我国亟需建立并实施葡萄酒的地理标志及原产地保护制度,如何规定制度内容,如何将中国特色融入其中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和完善。
3.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对推进我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发展的探讨
3.1合理分类布局,推动葡萄酒产业集群化发展
必须科学展开葡萄酒产业区划的研究,结合我国地理资源和葡萄品种特性,确定我国不同产区的最佳种植品种,建立中国特色葡萄酒产业分区分类布局。在葡萄酒产业分区布局的建设中也应当与原产地结合,通过原产地标明该产区的地理及自然优势,形成产区特有的经济与文化效益,扩大我国不同产区在葡萄酒国际贸易中的知名度。与此同时,在产业集群化发展的过程中,也要发展与葡萄酒产业配套的上下游经济,实现种植、酿造、营销一体化发展,加快葡萄酒产业升级,推进产品产业集群化发展,提升竞争力。
3.2建立系统性的葡萄酒原产地制度
我国的葡萄酒地理标志体系尚未健全,葡萄酒产业还未形成明确的等级划分,目前仅有个别企业建立了自己的分级制度。在建立的过程中应当将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成员国的葡萄酒地理标志规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取其精华,建立中国特色的系统性的葡萄酒原产地制度。
从比较完善的角度来看,葡萄酒原产地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允许种植的葡萄品种、葡萄栽培方式、单位面积产量、原料质量、产品生产的地理范围、葡萄酒的釀造工艺、分析检测(感官及理化)、标签标准等。
总而言之,通过了解法国对葡萄酒进行原产地保护制度的特点,比较分析我国葡萄酒产业区域规划及原产地制度存在短板,我们发现:借鉴法国葡萄酒的原产地保护制度,进行科学区划、突出优势、建立制度等思路,把创建优势葡萄酒产区作为基础,地理标志体系为手段,建立中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促进我国葡萄酒产业的发展。促进葡萄酒产业集群化和品牌化,以提升中国葡萄酒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徐进亮,富尧.对《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对推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发展的启示》文中有关"原产地"问题的质疑与商榷[J].经济地理,2010,30(7):1170-1199.
[2]王博文,姚顺波,杨和财等.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对推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发展的启示——基于法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实证分析[J].经济地理,2010,30(1):114-130.
[3]刘涛,赵桂.建立原产地保护制度发展贵州特色农业经济[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1):111-112.
关键词: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中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
原产地命名制度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法国是这一制度的发源地之一。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要为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制度,既保障了葡萄酒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合法竞争,又能使消费者根据产品所提供的信息,在众多的产品中选择自己理想的葡萄酒。但是我国在发展葡萄酒原产地制度的进程中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如何准确把握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所处的机遇,如何利用我国特有的地理优势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如何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葡萄酒产业,成为推进我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受到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的启示,法国的葡萄酒产业具有鲜明的特色:立足于特定区域生态资源的优势进行区划生产加工。因此,十分有必要借鉴法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制度的做法,以推进我国葡萄酒产业的发展和进步。
1法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制度的特点
1.1划定优势产区,突出各区生态资源优势
法国强调葡萄酒产区的生态条件,法国葡萄酒产业根据产区的风土,结合葡萄品种、栽培方法、采收方式、酿造及陈酿方式等因素,将国内适合酿酒的产区划分为10大葡萄酒产区。同时将这些产区分为多个子产区,例如:波尔多(BORDEAUX)可以分为梅多克(Médoc)、格拉夫(Graves)、圣埃美隆(Saint-Emilion)、波美侯(Pommerol)等小产区,各个小产区还可以细化至村庄或庄园。精细化的区分产区更能突出各个区域生态资源的优势。
1.2区域化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法国在划分优势区域的基础上,根据普通生产区域与其他产区明显不同的地理特征(如气候、土壤、海拔等)以及生产方向、生态条件来确定葡萄品种结构,对酿酒葡萄品种的生态适应性进行充分考虑,有效协调葡萄品种与生态条件相互融合,从而使得法国各个产区生产出风格多样、类型不同的葡萄酒[1]。例如:波尔多结构紧凑、层次复杂,勃艮第口感柔顺、清爽典雅,博若莱每年11月第三个星期四推出的新酒使此地闻名于世,香槟区造就了世界闻名浪漫的气泡酒。这样的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幅度提升了产区整体竞争力。
1.3制定严格的质量等级制度
法国建立了法定产区管制系统,拥有一套严格和完善的葡萄酒分级和品质管理体系:原产地地名控制(AOC)。原产地命名控制涉及到种植的地理区划、葡萄品种、生态条件、葡萄栽培、葡萄酒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环节[2]。在严格的过程管理基础上,葡萄酒被划分为三个质量等级(2011年前为四个):法定保护产区(AOP)、保护地区餐酒(IGP)、无保护地区餐酒(IG)。严格控制了包括生产区域、葡萄品种构成、葡萄原料的最低含糖量、最低自然(潜在)酒度、最高酒度、每公顷产量、种植方式(特别是最小种植密度和整形修剪方式)、酿造方式、分析和感官检验、标签标准、质量控制等内容。严密的管理措施确保了葡萄酒的风格和质量完全决定于各产地的地理条件(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让法国葡萄酒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这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优质的葡萄酒保障,还保证了法国葡萄酒的声誉,促进了葡萄酒产业的长远发展。
2.发展我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面临的问题
2.1起步较晚,经验积累少
《汉书》和《史记》中有记载:大约从两千多年前汉朝张骞出使西域,就开始有葡萄的种植和葡萄酒的酿造。
虽然我国有较长的葡萄种植历史和葡萄酒酿造历史但是我国真正的葡萄酒产业化发展不过二三十年的历史,因此尚未完成相应经验的积累,或者说尚未完成酿酒葡萄品种、种植的区域化工作。起步晚是我国葡萄酒产业的短板,也是推进葡萄酒原产地制度的障碍。
2.3区域化布局不完善
我国幅员辽阔,南北纬度跨度大、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有利于葡萄的种植。目前主要有胶东半岛产区、河北产区、天津产区、黄河故道产区、宁夏产区、甘肃产区、东北产区、新疆产区、西南产区、山西产区。
不同产区适宜栽种的葡萄品种不同,我国葡萄酒产业区域化布局,不仅要考虑地理资源和品种及种植方式的适应,还要考虑市场需求。因此在区域划分上应根据比较优势布局和市场需求布局原则,全面提升葡萄酒产业的竞争力,打造出具有品质特色和富有地区特色的葡萄酒品牌。
2.3缺乏完善的葡萄酒原产地制度
由于我国葡萄酒产业尚属于起步发展阶段,中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还在起步研讨阶段。为了使我国葡萄酒行业在新世纪实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在与国际接轨的基础上保护我国的葡萄酒产业,我国亟需建立并实施葡萄酒的地理标志及原产地保护制度,如何规定制度内容,如何将中国特色融入其中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和完善。
3.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对推进我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发展的探讨
3.1合理分类布局,推动葡萄酒产业集群化发展
必须科学展开葡萄酒产业区划的研究,结合我国地理资源和葡萄品种特性,确定我国不同产区的最佳种植品种,建立中国特色葡萄酒产业分区分类布局。在葡萄酒产业分区布局的建设中也应当与原产地结合,通过原产地标明该产区的地理及自然优势,形成产区特有的经济与文化效益,扩大我国不同产区在葡萄酒国际贸易中的知名度。与此同时,在产业集群化发展的过程中,也要发展与葡萄酒产业配套的上下游经济,实现种植、酿造、营销一体化发展,加快葡萄酒产业升级,推进产品产业集群化发展,提升竞争力。
3.2建立系统性的葡萄酒原产地制度
我国的葡萄酒地理标志体系尚未健全,葡萄酒产业还未形成明确的等级划分,目前仅有个别企业建立了自己的分级制度。在建立的过程中应当将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成员国的葡萄酒地理标志规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取其精华,建立中国特色的系统性的葡萄酒原产地制度。
从比较完善的角度来看,葡萄酒原产地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允许种植的葡萄品种、葡萄栽培方式、单位面积产量、原料质量、产品生产的地理范围、葡萄酒的釀造工艺、分析检测(感官及理化)、标签标准等。
总而言之,通过了解法国对葡萄酒进行原产地保护制度的特点,比较分析我国葡萄酒产业区域规划及原产地制度存在短板,我们发现:借鉴法国葡萄酒的原产地保护制度,进行科学区划、突出优势、建立制度等思路,把创建优势葡萄酒产区作为基础,地理标志体系为手段,建立中国葡萄酒原产地制度,促进我国葡萄酒产业的发展。促进葡萄酒产业集群化和品牌化,以提升中国葡萄酒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徐进亮,富尧.对《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对推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发展的启示》文中有关"原产地"问题的质疑与商榷[J].经济地理,2010,30(7):1170-1199.
[2]王博文,姚顺波,杨和财等.法国原产地保护制度对推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发展的启示——基于法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实证分析[J].经济地理,2010,30(1):114-130.
[3]刘涛,赵桂.建立原产地保护制度发展贵州特色农业经济[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1):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