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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纳德·巴塞尔姆(Donald Barthelme),当代美国著名的后现代派小说家。一九三一年四月七日生于费城,两岁时全家搬到休斯敦,父亲是一位有名的建筑师,休斯敦大学教授,崇尚科比西埃、密斯等人的现代主义风格,认为线条、空间或形式应当削减,直达本质,"减少、简单、集中"是他的座右铭,巴塞尔姆在文学领域终身实践着父亲的这种极简主义原则。在一九八○年夏季号《巴黎评论》上的访谈录中,他承认受他母亲的影响颇大,在他眼里,母亲是一个"有女巫般机智的人",这给他的小说带来了一些怪诞、幻想、古怪的特色。他对海明威的喜爱使他在休斯敦大学选了新闻系,作过学报最年轻的编辑,在《休斯敦邮报》当过记者。读研究生期间他应征入伍(一九五三年),在朝鲜呆了两年,随后又回到休斯顿大学学习,读了很多现象学与存在主义方面的著作。他创办了一份文学杂志——《论坛》,刊出了萨特、罗伯-格里耶等人的作品,同时爱上了版面设计,三十岁时,成为休斯敦当代艺术博物馆最年轻的馆长,终身迷恋视觉艺术,尤其是六七十年代的实验艺术给了他极大的启示,即艺术的自我意识,探索自身的媒介如色彩、线条、构图的性质,而不是试图重塑或评论它自身之外的事物。巴塞尔姆用文字做了同样性质的探索,结果,便形成了独创性的元小说(metafiction),给当时的文坛展示了文学写作的新的可能性。三十一岁时他迁入纽约,在以后的二十七年里,几乎都住在纽约的西村,作过当时颇有名气的杂志《位置》的执行编辑,在几个大学讲授写作课程。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巴塞尔姆被喉癌(他不断吸烟)奇去生命,年仅五十八岁。一九六三年五月十日,《纽约人》发表了他的处女作《人之面孔》,从此,他的短篇小说几乎都在这份刊物上发表,尤其是他前期写的故事总是越出文学的边界,以赏心悦目的形式出现在《纽约人》的纸页里。巴塞尔姆的行文形式极为庞杂,广告、图像、画片、市井俚语、行话黑语、陈词滥调、废话、近乎胡闹的插科打诨等等杂糅在一起。"我们喜欢里面有大量废话的书",他的一部小说《白雪公主》里的一个都市小矮人如是说,这部小说进展到一半的时候,作者还真为读者开出了一个问卷,其中有一项"在叙述过程中,胡诌八扯太多吗?胡诌八扯还不够?"但事实上,正如约翰·巴思所说,巴塞尔姆"既不像拉伯雷那样放纵,也明显地不像劳伦斯·斯特恩那么散漫",而是十分吝惜文字,这才使他的名字成了一个形容词:"巴塞尔姆式的",像"卡夫卡式的"一样。罗伯特·库弗曾概括道:"这个形容词指这样的一种风格:精确、温文尔雅、反讽、饶有风趣的简洁,以及积聚起来的古里古怪且常常是超现实的并置;指这样的一种世界观:阴郁的喜剧性的、自相矛盾的、以及基于美丽的语言荒谬之上的。"当然,巴塞尔姆的成就不仅仅是在小说形式方面的探索,他同样关注(尤其是后期)人的遭遇,主要表现恼火、沮丧、困惑、激怒、担忧、内疚、欠缺、悲伤这些当代城市生活的核心内容,他的主题大都是反映一些普通的男男女女在一个缺乏足够的价值与意义的世界上努力寻找途径,以重获价值与意义。巴塞尔姆盛年而逝,成就却很突出。长篇小说五部:《白雪公主》(一九六七),《死父》(一九七五),《天堂》(一九八六),《萨姆的酒吧:一幅美国风景》(一九八七),《国王》(一九九○,死后发表);短篇小说集十部:《回来吧,卡里加利博士》(一九六四),《无以言表的行径,背离常理的举动》(一九六八),《城市生活》(一九七○),《悲伤》(一九七二),《犯罪的快乐》(一九七四),《业余爱好者》(一九七六),《伟大的日子》(一九七九),《短篇小说六十篇》(一九八一),《一夜间去很多遥远的城市》(一九八三),《短篇小说四十篇》(一九八七);儿童小说一部:《稍有缺陷的救火车;或,这儿那儿处处露面的精灵》(一九七一,获国家图书奖),以及一些文艺评论。《气球》与《罗伯特·肯尼迪从溺水中被救起》译自《无以言表的行径,背离常理的举动》(Unspeakable Practices,Unnatural Acts,New York,Farrar,1968);《我父亲哭泣的情景》、《克尔恺郭尔对施莱格尔不公正》和《句子》译自《城市生活》(City Life,New York,Farrar,1970);《日常生活批判》译自《悲伤》(Sadness,New York,Farrar,1972);《歌德谈话录》、《蓝胡子》与《丽贝卡》译自《短篇小说四十篇》(Forty Stories,New York,Putnam’s,1987);《巴塞尔姆访问记》译自《新小说:美国创新作家访谈记》(The New Fiction:Inter-views With Innovative American Writers,Ed,Joe David Bel-lamy.Urbana: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