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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析了农村治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如当前的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回应小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构建科学的民主参与机制。
关键词新农村治理;民主参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S-9;C91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8-10014-02
Research on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in New Rural Governance
ZHANG He, FANG Jie(School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of 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Zhoushan, Zhejiang 316000)
Abstract Some problems in rural governance were analyzed, such as not high current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enthusiasm and small response.On the basis of this, how to construct scientific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was put forward.
Key words The new rural governance;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Countermeasures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开展和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产的积极性较比以往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也显现了一些问题。如经济发展中的一元行政管理、城乡差距矛盾日益突出等,使农村治理变得更为艰难,在村民自治基础上鼓励广大农民参与农村治理,能够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提高农民自觉参与农村事务的积极性[1]。
農村治理是指运用政府的公共权威管理农村事务和农民生活,解决处理农村社会公共事务,增进农村公共利益增长的过程。在农村治理机构中既有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也存在正式机构和非正式机构。农村治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既有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也有村民自下而上的民主自治。新农村治理必须选择切实可行的治理方式推动新农村建设[2]。
1农村治理中民主参与的方式
农村治理过程中需要农民的参与,农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主要通过以下4个方面实现。
1.1民主选举
民主选举是村民履行民主权利的前提,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过程中不受个人和组织的干涉,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罢免村委会成员。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实行民主选举的民主参与方式,可以把一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热心为村事务服务的村民召集起来组成村委会的成员,从而推动新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2]。
1.2民主决策
民主决策是指由村民代表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事项,并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终决定的一种参与方式[2]。民主决策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履行自身的民主权利,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处理自身的事务中,在民主决策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
1.3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指根据农村现实需要,遵循村组法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由全体村民讨论制定适合本村的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目的在于保障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自治的实现[2],这是防止村民自治变质和保障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举措。
1.4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村民通过一些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等公开形式,对村干部的行为和村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目的在于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中的议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村民的权益是否被充分的保障。
2新农村治理中民主参与的现状
2.1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之间的不协调
村民自治的实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政府的权力,乡镇政府在执行政策的对村民自治有一定的抵触,乡镇政府本身不愿意推进村民自治,但又迫于上级的指示,不得不推行村民自治,处于尴尬境地的乡镇政府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一些对阻碍村民自治的措施[1],如:不按时不按期选举、随意撤换村委的职务等。
2.2村委与党委的矛盾
村委会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和政治领导核心,两者的权利来源不同。长期存在的一元治理结构使得强调村委自治,党委的作用就会架空,强调党委的作用,村委的决策权力没有应有的发挥,两者矛盾一直存在。
2.3农民的政治参与度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比较落后,这就决定了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和民主意识不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相当数量的农民对选举活动反应冷淡,参加选举投票也只是为了应付村委会干部。对民主参与的欲望不强烈,参与度不高。
2.4制度化参与不明显,宗族势力抬头
制度化参与是指符合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的政治参与。当前我国农民制度化参与程度不高,非制度化参与上升。同时,家族势力抬头,农民将家族做为挡箭牌,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更倾向于寻求本家族成员来解决,淡化了村委会在村务管理中的功能,不考虑寻求其他合法的政治参与方式。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使农民的政治参与走上非规范的轨道,影响了国家方针在农村的落实以及农村社会稳定。
关键词新农村治理;民主参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S-9;C91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8-10014-02
Research on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in New Rural Governance
ZHANG He, FANG Jie(School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of 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Zhoushan, Zhejiang 316000)
Abstract Some problems in rural governance were analyzed, such as not high current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enthusiasm and small response.On the basis of this, how to construct scientific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was put forward.
Key words The new rural governance;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Countermeasures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开展和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产的积极性较比以往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也显现了一些问题。如经济发展中的一元行政管理、城乡差距矛盾日益突出等,使农村治理变得更为艰难,在村民自治基础上鼓励广大农民参与农村治理,能够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提高农民自觉参与农村事务的积极性[1]。
農村治理是指运用政府的公共权威管理农村事务和农民生活,解决处理农村社会公共事务,增进农村公共利益增长的过程。在农村治理机构中既有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也存在正式机构和非正式机构。农村治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既有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也有村民自下而上的民主自治。新农村治理必须选择切实可行的治理方式推动新农村建设[2]。
1农村治理中民主参与的方式
农村治理过程中需要农民的参与,农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主要通过以下4个方面实现。
1.1民主选举
民主选举是村民履行民主权利的前提,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过程中不受个人和组织的干涉,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罢免村委会成员。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实行民主选举的民主参与方式,可以把一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热心为村事务服务的村民召集起来组成村委会的成员,从而推动新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2]。
1.2民主决策
民主决策是指由村民代表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事项,并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终决定的一种参与方式[2]。民主决策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履行自身的民主权利,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处理自身的事务中,在民主决策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
1.3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指根据农村现实需要,遵循村组法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由全体村民讨论制定适合本村的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目的在于保障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自治的实现[2],这是防止村民自治变质和保障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举措。
1.4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村民通过一些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等公开形式,对村干部的行为和村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目的在于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中的议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村民的权益是否被充分的保障。
2新农村治理中民主参与的现状
2.1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之间的不协调
村民自治的实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政府的权力,乡镇政府在执行政策的对村民自治有一定的抵触,乡镇政府本身不愿意推进村民自治,但又迫于上级的指示,不得不推行村民自治,处于尴尬境地的乡镇政府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一些对阻碍村民自治的措施[1],如:不按时不按期选举、随意撤换村委的职务等。
2.2村委与党委的矛盾
村委会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和政治领导核心,两者的权利来源不同。长期存在的一元治理结构使得强调村委自治,党委的作用就会架空,强调党委的作用,村委的决策权力没有应有的发挥,两者矛盾一直存在。
2.3农民的政治参与度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比较落后,这就决定了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和民主意识不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相当数量的农民对选举活动反应冷淡,参加选举投票也只是为了应付村委会干部。对民主参与的欲望不强烈,参与度不高。
2.4制度化参与不明显,宗族势力抬头
制度化参与是指符合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的政治参与。当前我国农民制度化参与程度不高,非制度化参与上升。同时,家族势力抬头,农民将家族做为挡箭牌,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更倾向于寻求本家族成员来解决,淡化了村委会在村务管理中的功能,不考虑寻求其他合法的政治参与方式。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使农民的政治参与走上非规范的轨道,影响了国家方针在农村的落实以及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