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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档案机构改革是一种应有之义。档案机构改革并没有突破体制框架,但要从机构改革的制度逻辑、价值逻辑和目标逻辑的起点上,认识面临的理论困境问题;要走出行政法体系视角,分析档案机构改革的法律调控不足问题;要完善《档案法》及相关档案法律法规体系,解决改革后档案机构行为规范的法律供给不充分问题、档案行政关系顺畅的问题,认识政事分开后的档案局馆新型关系。同时,也需要从先运行而完善的推进路径,看待档案机构改革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