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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管发[2020]8号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城市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包括办公楼、写字楼)及其使用单位、商场(含超市)和餐馆(含内部食堂)(以下简称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