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图分类号:D8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097-02
一、上海合作组织开展网络反恐的背景
当今国际社会中,恐怖主义犯罪的频发一直是国际热点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积极进行反恐斗争、促进反恐合作就显得极为重要。上海合作组织(后称上合组织)成立之初的宗旨就是联合反恐合作,该组织重视反恐机制建设,并且已经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反恐模式。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方面一直发挥着正能量。由于当前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信息时代。互联网的出现可以在几秒内将信息传递到全世界的任何地方,使信息成了一切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影响着人类的知觉活动、概念活动和原动性活动。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信息的获取已经民主化、平等化、简易化。在这个互联网飞速发展和信息爆棚的时代,一个安全、稳定的网络空间,对一国乃至世界和平具有重大意义。
(一)网络恐怖主义的产生。
恐怖主义与互联网空间的新形式的概念即“网络恐怖主义”最早是在1997年由美国加州情报与安全研究所的研究员Barry coins提出的。2006年英国在《反恐怖主义法案》中第一次明确的提出了“网络恐怖主义”的概念,将黑客作为打击对象,但只有影响到政府或者社会利益的黑客行动才能被划为“恐怖行动”。之后美国司法部在“9.11”事件后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案中,也首次将严重影响美国经济稳定和政府正常运作的黑客活动列为“恐怖主义罪行”之中①。传统意义上的恐怖主义随着时代的变化也在进行着变化,在全球信息化的这个大环境里孕育出了一种不可小觑的力量,已经有一种边缘性或者原始层次的社会性反抗逐渐变成了能够直接主导社会安全稳定的定时炸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恐怖主义是指非国家组织或个人有预谋地利用网络并以网络为实施攻击环境的破坏目标即破坏国家或整个地区性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等为目的恐怖活动,是传统的恐怖主义向信息技术化领域扩展的产物。网络恐怖主义的出现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信息网络为其提供攻击技术、攻击对象、进攻的隐蔽环境。现今世界对网络信息的依赖程度越高,网络恐怖主义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信息网络自身越便捷,网络恐怖主义可能造成的破坏性就越大。
(二)网络恐怖主义的内涵特征。
网络恐怖主义依旧是恐怖主义的范围内,是一种新型恐怖主义形式,虽然将恐怖主义与信息网络相结合,但仍然具备了一般恐怖主义的要素。网络恐怖主义是一般恐怖主义在互联网世界的延伸,其活动的方式是以破坏关键基础设施系统、通讯网络等,以互联网技术为工具,发动造成社会重大伤害来引发恐慌,恐吓威胁政府和人民来完成恐怖分子政治性和社会性的最终目标。
由于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具有隐秘性,使得网络恐怖活动处于一种“隐形”的状态。它并没有固定组织形态的存在,在进行网络恐怖活动之前,与传统的恐怖活动相比,是不需要大规模的人力、资金等前期准备。正是因为信息网络的全球性开放性、快捷共享性、即时获得性的特性,使得在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在互联网上的任何一个IP,任何个体,只要有运用互联网技术的能力,就可以任意的对网络目标发动网络恐怖袭击。恐怖分子正式运用了网络的隐秘性,使其成为网络恐怖活动的“庇护伞”,因此,每次网络恐怖袭击事先并无任何预兆,同时也很难追查到行为的实施者。
网络恐怖分子只需要有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就可以对目标实施网络攻击,可以看出网路恐怖活动的成本之低。相比及传统的恐怖活动成本大大降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网络上的攻击在距离、速度上已突破传统限制,并可以实施多维、多点、多次的攻击,而网络恐怖分子发动攻击的武器只是一些字母数字结合的信息符号。传统的恐怖主义的后果是地域性的区域的。而网络恐怖主义是通过互联网发动的恐怖袭击,其产生的后果更严重、波及面更广、损失更惨重,从理论上说应该是波及全球性的后果,它能够影响到互联网世界中的每一个角落。
(三)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的产生。
上合组织从成立之初就将打击“三股势力”(其中包括恐怖主义)作为首要任务,由于成员国们一直面临着严重的恐怖主义威胁,所以联合开展和加强反恐合作是其共同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从传统的恐怖主义逐渐以新型恐怖主义形式出现,世界各国已深刻认识到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重要性,关于网络反恐的国际合作已成大趋势。早在2000年西方八国集团在柏林召开会议,曾专门讨论了关于如何提高网络安全水平和防范网络犯罪的问题。2000年底,欧洲委员会制定的《打击计算机犯罪公约草案》也正式出台,包括美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加入,目的就是要采取统一的对付计算机犯罪的国际政策,防止针对计算机系统、数据和网络的犯罪活动。②
网络反恐国际合作是国际间面对网络恐怖主义新形式的出现作出的应对措施,包括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经验、硬件设备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同时发展中国家也要积极配合发达国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对付网络恐怖主义方面,加强信息网络的国际合作,共同努力遏制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恐怖主义新形式的出现,上合组织对此也必须作出应对,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年至2015年合作纲要》,并且在2013年9月20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于成立网络专家组,致力于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们在打击“三股势力”互联网活动领域的务实合作,即致力于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联合机制。
二、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的法律机制建设。
上合组织网络反恐法律机制是依据网络反恐活动执行的,其遵循着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并且相关法律文件均符合宪章精神。《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允许在区域内设立解决地区争端,维护和平的国际组织,并且国际组织的宗旨必须与宪章相一致,还明确了区域国际组织的建立与行动必须由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上合组织最早在2001年签署的反恐文件就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也是上合组织在反恐法律机制中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在2002年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完全是遵循《联合国宪章》制定的,在上合组织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为反恐怖主义的法律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基石。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是上合组织的常设机构之一,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是其下设机构。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理事会是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商决策机关,在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和成员国主管机关预防和阻止使用或威胁使用电脑网络进行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的联合专家工作组》、在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专家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代表查明、预防和阻止利用因特网进行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的联合专家组章程》,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三股势力”利用网络开展极端思想宣传、人员招募、暴恐技能培训等恐怖活动,严重危害成员国安全和破坏地区稳定。上合组织也越发的感受到网络恐怖主义的威胁,积极协调各成员国们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网络工作组,建立网络反恐的法律机制,在国际间采取共同措施,逐渐完善着关于网络反恐的法律体系,让网络恐怖主义无所遁形。 (二)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合作。
网络恐怖主义直接威胁着国际共同利益,直接倒逼着国际间形成互联网联合机制来应对。上合组织主张构建命运共同体,也包括着网络命运共同体,网络恐怖主义活动基本都是跨国实施的,所以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很容易受到国界的限制。因此需要世界各国增强协调机制,加强合作。各国通过加强国与国的技术合作和信息交流,充分发挥网络命运共同体的集体力量,实现从各个国家地区对网络恐怖主义进行协作打击。上合组织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空间合作的共享条件,形成网络一体化的查打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合作机制,共享各成员国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力量,从而提升网络反恐的合作效力,增强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威胁的防御能力。
反恐演习一直都是上合组织反恐合作的主义形式和核心部分。军事演习是上合组织成立以来加强成果之间反恐合作的重大军事活动,同理网络反恐演习在上合组织的重视下,也拉开了帷幕,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下,互联网上的恐怖袭击也在加剧上演,上合组织为了遏制网络恐怖主义的有效手段开启了网络演习的战略。为了加强成员国间网络反恐领域的执法合作,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于2015年通过了第386号决议,决定在中国厦门首次举行网络反恐演习。演习的过程是:某国际恐怖组织大肆在上合组织各成员国的网站、论坛和社交网络中发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煽动信息,刺激和收敛潜伏在各成员国境内的极端分子并煽动其实施暴恐活动。③在这次网络反恐演习中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启动了联合网络反恐行动,协调各国发现并清除网上恐怖煽动信息,铲除网络恐怖活动威胁,保障地区安全,依法打击潜伏在各成员国境内的恐怖组织成员。同时,演习也进一步增进了各成员国之间的互信,并将进一步提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在打击恐怖主义领域的合作水平,切实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由于是首次举行的网络反恐演习,需要完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查明和阻止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领域的合作机制;加强交流各成员国主管机关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中的法律程序、组织和技术能力以及工作流程,及时的发现法律上的缺失、技术上的落后和各成员国之间合作的流程等问题,为之后的网络反恐打下基础。
三、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的发展建议
由于上合组织关于网络反恐仍处于发展状态,但是近年来的网络恐怖主义的来袭此起彼伏,使得上合组织不得不加快成员国间对于网络恐怖主义应对合作措施,尽快完善关于网络反恐的法律体系。纵观国际社会关于网络恐怖主义的法律文件也在不断出台,2014年10 月,中日韩签署《关于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建立网络安全事务磋商机制,探讨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在互联网应急响应方面建立合作。5 月,欧盟新披露了2015 年至 2020 年强化打击网络恐怖犯罪的计划。同月,俄罗斯与中国签署了《国际信息安全保障领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双方特别关注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国家主权、安全以及干涉内政方面的威胁。8 月,联合国信息安全问题政府专家组召开会议,并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报告,各国首次统一约束自身在网络空间中的活动,包括不能利用网络攻击他国核电站、银行、交通、供水系统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不能在 IT 产品中植入“后门程序”等。④第六届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在伦敦开幕,签署两国首个网络安全协议。由此看出上合组织在网络反恐的法律体系仍不健全,有待完善。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所以网络恐怖主义从来不是一个国家能够对抗的,需要多个国家一起联合起来,共同打击,才能有效打击。这就表明需要国家间的合作,使得国际社会一体化,虽然全球一体化的实现仍有困难,但是区域一体化是可以实现的,比如上合组织,在此区域内的网络恐怖主义可在上合组织的各成员国的全力合作和法律体系下就能够有效控制。因此上合组织网络反恐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让网络恐怖主义无所遁形。其次就是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网络反恐的信息交流和技术交流,使得在实行实际行动的时候能够达到合作顺利。最后是强化网络反恐演习,实践从来都是最重要的,用来检验网络反恐实际行动中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后成功瓦解网络恐怖主义。
注释:
①《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对策初探》 叶俊 上海交通大学 2007年
②《网络恐怖主义的挑战及其防范》 程聪慧 郭俊华 《情报杂志》2015年版
③《 上合组织首次网络反恐演习在中国厦门成功举行》 新华网
④《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法研究》李山 辽宁大学 2013年
参考文献:
[1]邢广程,孙壮志.上海合作组织研究[M].吉林:长春出版社,2007.
[2]李敏伦.中国新安全观与上海合作组织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3]郑雪平.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研究[M].辽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4]张宁.上海合作组织的经济职能[M].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
[5]李大光.中国安全抉择—构筑 21 世纪的国家安全体系[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2.
[6]孙昂 国际反恐前沿——恐怖主义挑战国际法[H]哈尔滨: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3
[7]班克庆 浅议煽动恐怖活动罪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3
一、上海合作组织开展网络反恐的背景
当今国际社会中,恐怖主义犯罪的频发一直是国际热点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积极进行反恐斗争、促进反恐合作就显得极为重要。上海合作组织(后称上合组织)成立之初的宗旨就是联合反恐合作,该组织重视反恐机制建设,并且已经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反恐模式。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方面一直发挥着正能量。由于当前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信息时代。互联网的出现可以在几秒内将信息传递到全世界的任何地方,使信息成了一切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影响着人类的知觉活动、概念活动和原动性活动。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信息的获取已经民主化、平等化、简易化。在这个互联网飞速发展和信息爆棚的时代,一个安全、稳定的网络空间,对一国乃至世界和平具有重大意义。
(一)网络恐怖主义的产生。
恐怖主义与互联网空间的新形式的概念即“网络恐怖主义”最早是在1997年由美国加州情报与安全研究所的研究员Barry coins提出的。2006年英国在《反恐怖主义法案》中第一次明确的提出了“网络恐怖主义”的概念,将黑客作为打击对象,但只有影响到政府或者社会利益的黑客行动才能被划为“恐怖行动”。之后美国司法部在“9.11”事件后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案中,也首次将严重影响美国经济稳定和政府正常运作的黑客活动列为“恐怖主义罪行”之中①。传统意义上的恐怖主义随着时代的变化也在进行着变化,在全球信息化的这个大环境里孕育出了一种不可小觑的力量,已经有一种边缘性或者原始层次的社会性反抗逐渐变成了能够直接主导社会安全稳定的定时炸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恐怖主义是指非国家组织或个人有预谋地利用网络并以网络为实施攻击环境的破坏目标即破坏国家或整个地区性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等为目的恐怖活动,是传统的恐怖主义向信息技术化领域扩展的产物。网络恐怖主义的出现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信息网络为其提供攻击技术、攻击对象、进攻的隐蔽环境。现今世界对网络信息的依赖程度越高,网络恐怖主义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信息网络自身越便捷,网络恐怖主义可能造成的破坏性就越大。
(二)网络恐怖主义的内涵特征。
网络恐怖主义依旧是恐怖主义的范围内,是一种新型恐怖主义形式,虽然将恐怖主义与信息网络相结合,但仍然具备了一般恐怖主义的要素。网络恐怖主义是一般恐怖主义在互联网世界的延伸,其活动的方式是以破坏关键基础设施系统、通讯网络等,以互联网技术为工具,发动造成社会重大伤害来引发恐慌,恐吓威胁政府和人民来完成恐怖分子政治性和社会性的最终目标。
由于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具有隐秘性,使得网络恐怖活动处于一种“隐形”的状态。它并没有固定组织形态的存在,在进行网络恐怖活动之前,与传统的恐怖活动相比,是不需要大规模的人力、资金等前期准备。正是因为信息网络的全球性开放性、快捷共享性、即时获得性的特性,使得在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在互联网上的任何一个IP,任何个体,只要有运用互联网技术的能力,就可以任意的对网络目标发动网络恐怖袭击。恐怖分子正式运用了网络的隐秘性,使其成为网络恐怖活动的“庇护伞”,因此,每次网络恐怖袭击事先并无任何预兆,同时也很难追查到行为的实施者。
网络恐怖分子只需要有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就可以对目标实施网络攻击,可以看出网路恐怖活动的成本之低。相比及传统的恐怖活动成本大大降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网络上的攻击在距离、速度上已突破传统限制,并可以实施多维、多点、多次的攻击,而网络恐怖分子发动攻击的武器只是一些字母数字结合的信息符号。传统的恐怖主义的后果是地域性的区域的。而网络恐怖主义是通过互联网发动的恐怖袭击,其产生的后果更严重、波及面更广、损失更惨重,从理论上说应该是波及全球性的后果,它能够影响到互联网世界中的每一个角落。
(三)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的产生。
上合组织从成立之初就将打击“三股势力”(其中包括恐怖主义)作为首要任务,由于成员国们一直面临着严重的恐怖主义威胁,所以联合开展和加强反恐合作是其共同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从传统的恐怖主义逐渐以新型恐怖主义形式出现,世界各国已深刻认识到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重要性,关于网络反恐的国际合作已成大趋势。早在2000年西方八国集团在柏林召开会议,曾专门讨论了关于如何提高网络安全水平和防范网络犯罪的问题。2000年底,欧洲委员会制定的《打击计算机犯罪公约草案》也正式出台,包括美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加入,目的就是要采取统一的对付计算机犯罪的国际政策,防止针对计算机系统、数据和网络的犯罪活动。②
网络反恐国际合作是国际间面对网络恐怖主义新形式的出现作出的应对措施,包括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经验、硬件设备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同时发展中国家也要积极配合发达国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对付网络恐怖主义方面,加强信息网络的国际合作,共同努力遏制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恐怖主义新形式的出现,上合组织对此也必须作出应对,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年至2015年合作纲要》,并且在2013年9月20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于成立网络专家组,致力于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们在打击“三股势力”互联网活动领域的务实合作,即致力于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联合机制。
二、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的法律机制建设。
上合组织网络反恐法律机制是依据网络反恐活动执行的,其遵循着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并且相关法律文件均符合宪章精神。《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允许在区域内设立解决地区争端,维护和平的国际组织,并且国际组织的宗旨必须与宪章相一致,还明确了区域国际组织的建立与行动必须由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上合组织最早在2001年签署的反恐文件就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也是上合组织在反恐法律机制中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在2002年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完全是遵循《联合国宪章》制定的,在上合组织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为反恐怖主义的法律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基石。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是上合组织的常设机构之一,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是其下设机构。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理事会是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商决策机关,在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和成员国主管机关预防和阻止使用或威胁使用电脑网络进行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的联合专家工作组》、在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专家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代表查明、预防和阻止利用因特网进行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的联合专家组章程》,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三股势力”利用网络开展极端思想宣传、人员招募、暴恐技能培训等恐怖活动,严重危害成员国安全和破坏地区稳定。上合组织也越发的感受到网络恐怖主义的威胁,积极协调各成员国们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网络工作组,建立网络反恐的法律机制,在国际间采取共同措施,逐渐完善着关于网络反恐的法律体系,让网络恐怖主义无所遁形。 (二)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合作。
网络恐怖主义直接威胁着国际共同利益,直接倒逼着国际间形成互联网联合机制来应对。上合组织主张构建命运共同体,也包括着网络命运共同体,网络恐怖主义活动基本都是跨国实施的,所以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很容易受到国界的限制。因此需要世界各国增强协调机制,加强合作。各国通过加强国与国的技术合作和信息交流,充分发挥网络命运共同体的集体力量,实现从各个国家地区对网络恐怖主义进行协作打击。上合组织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空间合作的共享条件,形成网络一体化的查打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合作机制,共享各成员国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力量,从而提升网络反恐的合作效力,增强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威胁的防御能力。
反恐演习一直都是上合组织反恐合作的主义形式和核心部分。军事演习是上合组织成立以来加强成果之间反恐合作的重大军事活动,同理网络反恐演习在上合组织的重视下,也拉开了帷幕,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下,互联网上的恐怖袭击也在加剧上演,上合组织为了遏制网络恐怖主义的有效手段开启了网络演习的战略。为了加强成员国间网络反恐领域的执法合作,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于2015年通过了第386号决议,决定在中国厦门首次举行网络反恐演习。演习的过程是:某国际恐怖组织大肆在上合组织各成员国的网站、论坛和社交网络中发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煽动信息,刺激和收敛潜伏在各成员国境内的极端分子并煽动其实施暴恐活动。③在这次网络反恐演习中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启动了联合网络反恐行动,协调各国发现并清除网上恐怖煽动信息,铲除网络恐怖活动威胁,保障地区安全,依法打击潜伏在各成员国境内的恐怖组织成员。同时,演习也进一步增进了各成员国之间的互信,并将进一步提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在打击恐怖主义领域的合作水平,切实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由于是首次举行的网络反恐演习,需要完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查明和阻止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领域的合作机制;加强交流各成员国主管机关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中的法律程序、组织和技术能力以及工作流程,及时的发现法律上的缺失、技术上的落后和各成员国之间合作的流程等问题,为之后的网络反恐打下基础。
三、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的发展建议
由于上合组织关于网络反恐仍处于发展状态,但是近年来的网络恐怖主义的来袭此起彼伏,使得上合组织不得不加快成员国间对于网络恐怖主义应对合作措施,尽快完善关于网络反恐的法律体系。纵观国际社会关于网络恐怖主义的法律文件也在不断出台,2014年10 月,中日韩签署《关于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建立网络安全事务磋商机制,探讨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在互联网应急响应方面建立合作。5 月,欧盟新披露了2015 年至 2020 年强化打击网络恐怖犯罪的计划。同月,俄罗斯与中国签署了《国际信息安全保障领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双方特别关注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国家主权、安全以及干涉内政方面的威胁。8 月,联合国信息安全问题政府专家组召开会议,并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报告,各国首次统一约束自身在网络空间中的活动,包括不能利用网络攻击他国核电站、银行、交通、供水系统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不能在 IT 产品中植入“后门程序”等。④第六届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在伦敦开幕,签署两国首个网络安全协议。由此看出上合组织在网络反恐的法律体系仍不健全,有待完善。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所以网络恐怖主义从来不是一个国家能够对抗的,需要多个国家一起联合起来,共同打击,才能有效打击。这就表明需要国家间的合作,使得国际社会一体化,虽然全球一体化的实现仍有困难,但是区域一体化是可以实现的,比如上合组织,在此区域内的网络恐怖主义可在上合组织的各成员国的全力合作和法律体系下就能够有效控制。因此上合组织网络反恐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让网络恐怖主义无所遁形。其次就是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网络反恐的信息交流和技术交流,使得在实行实际行动的时候能够达到合作顺利。最后是强化网络反恐演习,实践从来都是最重要的,用来检验网络反恐实际行动中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后成功瓦解网络恐怖主义。
注释:
①《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对策初探》 叶俊 上海交通大学 2007年
②《网络恐怖主义的挑战及其防范》 程聪慧 郭俊华 《情报杂志》2015年版
③《 上合组织首次网络反恐演习在中国厦门成功举行》 新华网
④《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法研究》李山 辽宁大学 2013年
参考文献:
[1]邢广程,孙壮志.上海合作组织研究[M].吉林:长春出版社,2007.
[2]李敏伦.中国新安全观与上海合作组织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3]郑雪平.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研究[M].辽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4]张宁.上海合作组织的经济职能[M].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
[5]李大光.中国安全抉择—构筑 21 世纪的国家安全体系[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2.
[6]孙昂 国际反恐前沿——恐怖主义挑战国际法[H]哈尔滨: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3
[7]班克庆 浅议煽动恐怖活动罪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