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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法的一个重要基本原则就是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作为私法上的跨国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应违背东道国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所以要求其承当相应的环境责任则是其中应有之意了。另外,从经济法理论角度来看,经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以纠正市场主体的社会目的性与经济目的性之间的矛盾。有关跨国公司所引起的环境责任应该是属于此类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