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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杨坚全面复兴佛教,既有个人信仰的原因,又有社会历史的原因。杨坚出生于具有浓厚佛教信仰的佛教家庭中,他的父亲杨忠就曾营造过佛寺(栖严寺)。后魏大统七年六月十三日(541年),杨坚诞生于冯翊(今陕西大荔县)的般若尼寺,出生之后,即由比丘尼智仙抚养成人。当杨坚七岁时,智仙曾对他说:“儿当大贵,从东国来。佛法当灭,由儿兴之。”这种家庭的熏陶和幼时的佛化教育对杨坚的影响应当是非常大的。因此,当杨坚即位后,“每以神尼为言,云,我兴由佛”,并大力复兴佛教。
早在北周末年,杨坚身为大丞相,已开始了推动佛教复兴的准备工作,及至接受北周静帝禅让而建立隋朝以后,利用一国之君的特殊地位,更是大力护持佛法,弘扬佛教。
开皇元年(581年),沙门昙延“初闻政改”,“奏请度僧”,文帝准奏,敕度僧1000余人,这或许可以称为隋代佛教复兴的先声。同年闰三月,诏于五岳之下各置僧寺一所。七月,下诏令于每年太祖武元皇帝国忌日,“废务设斋,造像行道,八关忏悔,奉资神灵”。八月,下诏令“于相州战地建伽蓝一所,立碑纪事”,为“死事之臣,追为建福”。他又下令修复毁废的寺院,普诏天下,任听出家。令民间计口出钱,营造经像。京师(长安)、并州、相州、洛州等诸大都邑,并官写一切经,置于寺内,又别写藏于秘阁。这样,“天下之人从风而靡,竞相景慕。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十百倍”。
开皇初年,文帝建立了隋代的僧官制度。南北朝时期,北朝以沙门统(又称昭玄统、道人统)为中央一级的最高僧官,南朝则称为僧正或僧主。隋代的中央僧官,承袭北朝之制,设昭玄统为全国最高僧官,以昭玄都为副手。开皇元年,文帝以名僧僧猛“为隋国大统(即昭玄大统)三藏法师,委以佛法,令其弘护”,敕授(净影)慧远为洛州沙门都,以加强对佛教事务的管理。这样,在隋建国第一年,佛教恢复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
开皇三年(583年)为了体现佛教好生恶杀的慈悲精神,文帝降敕每当官立寺院行道之日,附近百姓不许杀生。开皇四年,文帝下敕保护和搜集周武灭佛后遗留的佛像,“其金铜等或时为官物,如有见存,并可付随近寺观安置,不得转有损伤。于时木石之像,皆将别用。有司亦存意知则移安,公寺私家,遣迎供养。”开皇九年(589年)灭陈,天下一统,隋王朝的佛教政策可以推广到大江南北的广大地区。开皇十一年(591年)又下诏曰:“朕位在人王,绍隆三宝,永言至理,弘阐大乘”,明确表示他是以“人王”的身份来弘扬佛教的。开皇十三年(593年)十二月八日,在佛、法、僧前忏悔北周毁佛之罪,称如来之教,“断邪恶之源,开仁善之路”,但由于北周毁佛,“致使愚者无以导昏迷,智者无以寻灵圣”,“弟子(指文帝自己)往藉三宝因缘,今膺千年昌运”,决心振兴佛教,使废像遗经“重显尊容,再崇神化”。到了晚年,文帝的佛教信仰愈加坚固,甚至将对佛教的护持,落实到刑律之中。《隋书》卷二十五(《刑法志》载:“帝以年龄晚暮,尤崇佛道。又素信鬼神。二十年(600年),诏沙门道士坏佛像天尊、百姓坏岳渎神像,皆以恶逆论。”
早在北周末年,杨坚身为大丞相,已开始了推动佛教复兴的准备工作,及至接受北周静帝禅让而建立隋朝以后,利用一国之君的特殊地位,更是大力护持佛法,弘扬佛教。
开皇元年(581年),沙门昙延“初闻政改”,“奏请度僧”,文帝准奏,敕度僧1000余人,这或许可以称为隋代佛教复兴的先声。同年闰三月,诏于五岳之下各置僧寺一所。七月,下诏令于每年太祖武元皇帝国忌日,“废务设斋,造像行道,八关忏悔,奉资神灵”。八月,下诏令“于相州战地建伽蓝一所,立碑纪事”,为“死事之臣,追为建福”。他又下令修复毁废的寺院,普诏天下,任听出家。令民间计口出钱,营造经像。京师(长安)、并州、相州、洛州等诸大都邑,并官写一切经,置于寺内,又别写藏于秘阁。这样,“天下之人从风而靡,竞相景慕。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十百倍”。
开皇初年,文帝建立了隋代的僧官制度。南北朝时期,北朝以沙门统(又称昭玄统、道人统)为中央一级的最高僧官,南朝则称为僧正或僧主。隋代的中央僧官,承袭北朝之制,设昭玄统为全国最高僧官,以昭玄都为副手。开皇元年,文帝以名僧僧猛“为隋国大统(即昭玄大统)三藏法师,委以佛法,令其弘护”,敕授(净影)慧远为洛州沙门都,以加强对佛教事务的管理。这样,在隋建国第一年,佛教恢复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
开皇三年(583年)为了体现佛教好生恶杀的慈悲精神,文帝降敕每当官立寺院行道之日,附近百姓不许杀生。开皇四年,文帝下敕保护和搜集周武灭佛后遗留的佛像,“其金铜等或时为官物,如有见存,并可付随近寺观安置,不得转有损伤。于时木石之像,皆将别用。有司亦存意知则移安,公寺私家,遣迎供养。”开皇九年(589年)灭陈,天下一统,隋王朝的佛教政策可以推广到大江南北的广大地区。开皇十一年(591年)又下诏曰:“朕位在人王,绍隆三宝,永言至理,弘阐大乘”,明确表示他是以“人王”的身份来弘扬佛教的。开皇十三年(593年)十二月八日,在佛、法、僧前忏悔北周毁佛之罪,称如来之教,“断邪恶之源,开仁善之路”,但由于北周毁佛,“致使愚者无以导昏迷,智者无以寻灵圣”,“弟子(指文帝自己)往藉三宝因缘,今膺千年昌运”,决心振兴佛教,使废像遗经“重显尊容,再崇神化”。到了晚年,文帝的佛教信仰愈加坚固,甚至将对佛教的护持,落实到刑律之中。《隋书》卷二十五(《刑法志》载:“帝以年龄晚暮,尤崇佛道。又素信鬼神。二十年(600年),诏沙门道士坏佛像天尊、百姓坏岳渎神像,皆以恶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