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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和审计同属“上位监督”,在国家和军队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整合这两种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既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也是探索联合监督工作新路子的必然选择。
巡视与审计的区别与联系
巡视与审计的工作性质相同,同属“上位监督”,都是对领导干部或经济活动的监督,而且相较于同级职能部门监督不同,二者都能够防止人为的阻力或干扰。二者的工作职责相同,都是以发现和查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为已任,都肩负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
同时,巡视和审计的工作程序和目标任务相同,都包括工作准备、组织实施、出具报告、反馈情况和问题处理落实等步骤。二者在监督过程中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不过,巡视与审计又有区别。履职依据不同,巡视法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审计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巡视是“政治体检”、“全面体检”,而审计主要是“经济体检”。
巡视与审计助推反腐倡廉建设
构建反腐倡廉机制。巡视与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能之一是针对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使权力运作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逐步形成易于揭露和有效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视和审计作为纪律审查的前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抓早抓小、治病数人”的反腐败思路,发现和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发挥了严惩的教育作用,形成处理一个人震慑一批人的效果。
倒逼作风优化生态。通过向被监督对象出具问题整改报告,倒逼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认真反思,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和解决违规违纪问题,从而净化政治环境,规范政治生活,改善和优化政治生态,使巡视和审计监督在从严治党、维护党纪方面的效果获得提升。
推进巡视与审计深度融合
要提高巡审合作的思想认识。在现行的监督体系中,巡视、审计等监督主体还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通气、重复监督等问题,导致被监督对象工作负担重,监督效能不高,存在监督盲区、死角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深化巡审合作的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主動寻求探索“强强联合”的新路子,从而使巡视“利剑”高悬、威慑常在,让审计“利剑”出鞘、借力发力,共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要建立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巡视与审计相互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谋划巡视与审计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工作计划互商、信息资源共享、巡审人员管理、定期协调会商等制度,使巡视与审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要形成双剑合璧的监督合力。巡视监督作为“政治体检”,主要从政治角度促整改、建机制,具有权威性的优势,而审计监督作为“经济体检”,主要从业务角度查问题、提建议,具有专业性的优势,二者可以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要提高反腐倡廉的监督实效。一方面,审计部门可将被审计单位巡视报告反映的问题列入审计重点,结合其它有关审计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深挖其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另一方面,巡视部门可通过研判被巡视单位近年的审计报告,列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巡”,带着重点“查”,使巡视工作精准出击;同时督促被巡视单位重视审计问题,动真碰硬抓整改。(作者系中央军委审计署西安审计中心基本建设审计室主任)
巡视与审计的区别与联系
巡视与审计的工作性质相同,同属“上位监督”,都是对领导干部或经济活动的监督,而且相较于同级职能部门监督不同,二者都能够防止人为的阻力或干扰。二者的工作职责相同,都是以发现和查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为已任,都肩负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
同时,巡视和审计的工作程序和目标任务相同,都包括工作准备、组织实施、出具报告、反馈情况和问题处理落实等步骤。二者在监督过程中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不过,巡视与审计又有区别。履职依据不同,巡视法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审计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巡视是“政治体检”、“全面体检”,而审计主要是“经济体检”。
巡视与审计助推反腐倡廉建设
构建反腐倡廉机制。巡视与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能之一是针对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使权力运作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逐步形成易于揭露和有效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视和审计作为纪律审查的前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抓早抓小、治病数人”的反腐败思路,发现和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发挥了严惩的教育作用,形成处理一个人震慑一批人的效果。
倒逼作风优化生态。通过向被监督对象出具问题整改报告,倒逼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认真反思,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和解决违规违纪问题,从而净化政治环境,规范政治生活,改善和优化政治生态,使巡视和审计监督在从严治党、维护党纪方面的效果获得提升。
推进巡视与审计深度融合
要提高巡审合作的思想认识。在现行的监督体系中,巡视、审计等监督主体还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通气、重复监督等问题,导致被监督对象工作负担重,监督效能不高,存在监督盲区、死角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深化巡审合作的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主動寻求探索“强强联合”的新路子,从而使巡视“利剑”高悬、威慑常在,让审计“利剑”出鞘、借力发力,共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要建立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巡视与审计相互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谋划巡视与审计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工作计划互商、信息资源共享、巡审人员管理、定期协调会商等制度,使巡视与审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要形成双剑合璧的监督合力。巡视监督作为“政治体检”,主要从政治角度促整改、建机制,具有权威性的优势,而审计监督作为“经济体检”,主要从业务角度查问题、提建议,具有专业性的优势,二者可以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要提高反腐倡廉的监督实效。一方面,审计部门可将被审计单位巡视报告反映的问题列入审计重点,结合其它有关审计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深挖其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另一方面,巡视部门可通过研判被巡视单位近年的审计报告,列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巡”,带着重点“查”,使巡视工作精准出击;同时督促被巡视单位重视审计问题,动真碰硬抓整改。(作者系中央军委审计署西安审计中心基本建设审计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