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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立法走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和实践载体,可以在立法中充分发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打通立法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2月设立了首批联系点6个,此后我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