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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是指"以电视为载体,借助电视的传播、创作和表现手段,以宣传法律和为受众进行相关服务为主题,以法制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密切联系为切入点的各种形态的节目"。本文拟以《今日说法》为个案,重点阐述电视法制节目的社会功能与特点,并以米歇尔·福柯的规训理论为视角,从示众与警示两个方面揭示电视法制节目的效益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