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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使城乡分割建设用地市场逐渐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及矛盾,而如何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进程,全面分析制约因素,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得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注及重视。因此,本文以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制约因素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希望以此全面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工作的效率及质量。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制约因素;解决对策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1.15.033
目前,我国推行的土地所有制为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其类型包括:劳动群体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并以国家所有制(即国有土地)、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土地)为主要表现形式。与此同时,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可知,国有土地指城市土地。农村土地指农村及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也是我国长期推行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原因[1]。并且,我国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城乡区别建设用地使用制度,说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通过国家征用后,才能实现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目标。鉴于此,本文针对“城乡建设用地一体化的制约因素及对策”进行分析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1、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1.1二元结构因素
自计划经济时代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其本质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典型特点的城市经济,以及以小生产为典型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经济结构体系。而上述经济结构人为将城市与农村相互割裂,例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医疗及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城乡差别待遇及城乡区别的建设用地机制,对构建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较为严重。当然,除人为分割城市及农村外,二元经济结构还会加剧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使农村经济远远落后于城市经济,进一步阻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及现代化建设进程。
1.2缺乏征地补偿机制及保障体系因素
统筹城乡发展及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严重分割的城乡二元结构是阻碍资源优化配置及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主要原因,其中以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分割为主要突出矛盾。与此同时,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且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2]。即便我国逐步减免农业税,开启“工业反哺农业”的全新篇章,扩大农业扶持力度,例如种粮补贴及生猪补贴等,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如果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则可能导致农民土地需求呈现出动态变化,进而导致过低的征地补贴与过高的农民期望之间出现较大的差距及矛盾问题。
1.3思想观念保守因素
我国长期以来是以农业为主体的大国,而以上传统促使农民形成根深蒂固的思想及理念,即将土地视为生存的唯一保障。与此同时,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导致农民对土地形成相对依赖及依附的关系,甚至形成相对传统的恋土情结。并且,受传统“养儿防老”或“多子多福”等思想观念的影响,农民形成先天性对土地的依赖情感,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消除。此外,部分地方政府过于追求政绩,凭借征地垄断权力,利用土地征地等方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仅给予农民补偿价值,导致农民利益严重受损。
2、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相关解决对策分析
如前所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制约因素较多,需采取有效解決对策,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可持续发展。总结起来,具体解决对策如下:
2.1破除二元结构
以往城乡二元结构严重阻碍城乡之间土地在内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难以满足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要求[3]。因此,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桎梏,是构建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有效保障举措。例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机制、教育机制及户籍机制的改革进程,逐步取消城乡二元结构中合理性不足及公平性不足的制度及政策,融入创新理念,突出政策及制度的统一性,为城乡一体化奠定夯实基础。与此同时,持续扩大三农扶持力度,适当拨出财政资金,组织农民农业技术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例如:加快水利、道路及信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挖掘特色农业产业,从而促进新农村农业产业及农业经济稳步发展。
2.2健全补偿机制及保障体系
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及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征用期间,城乡二元结构阻碍农民集体建设用地难以进入土地市场,甚至难以转化为城市用地。因此,需健全征地补偿机制,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帮助农民获取确切实在的利益。例如:将市场价值视为补偿机制的主体内容,适当补偿农民因丧失土地所损失的额外费用[4]。与此同时,结合征地后土地用途的差异性,划分相应的补偿标准,确保所有征用土地补偿款均足额直接发放至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账户,甚至可将土地上农作物及地面附属物的价值纳入补偿范围之中。此外,还有必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土地被征用后,统筹安排社会性保障等方面问题,其保障标准不得低于原有生活水准,以此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
2.3宣传社会主义现代思想理念
即便小农思想观念相对牢固,但是受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影响,社会大众思想观念呈现出逐渐解放的状态、而解放思想,才能付诸实践行动。因此,为了加快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建设进程,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转变工作观念,向农民普及宣传现代化的思想,增强农民社会主义现代化思想意识。例如:持续扩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强化基础教育水平,以此提升农民受教育程度;必要时,给予政策方面的倾斜及支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及引导的作用。此外,还需健全农村基础民主制度,提高自治水平,立足于法律角度,培养农民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及法律意识,真正意义上做到懂法守法,并指导农民运用法律方式,维护自身权利,使农村基础民主制度的价值意义得到充分有效地体现。
结语:
通过本文探究,认识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是城乡建设的一大主流发展趋势。因此,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建设进程计划方案,全面分析各种制约因素,然后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比如健全补偿机制、社会保障体系等,并大力宣传现代化社会主义思想理念,增强农民现代化社会主义意识,进而打破垄断局面,缩小征地范围,进一步全面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稳步、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瞿理铜.我国农村宅基地市场化配置的制约因素及破解对策[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49(06):59-65.
[2]赵磊.辽宁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制约因素分析及对策建议[J].国土资源,2019(08):52-53.
[3]刘益林,徐霞,王森,杨浩.基于ISM的我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约因素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17(S1):12-13.
[4]焦晓西,王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陇西县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7,45(17):174-177.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制约因素;解决对策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1.15.033
目前,我国推行的土地所有制为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其类型包括:劳动群体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并以国家所有制(即国有土地)、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土地)为主要表现形式。与此同时,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可知,国有土地指城市土地。农村土地指农村及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也是我国长期推行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原因[1]。并且,我国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城乡区别建设用地使用制度,说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通过国家征用后,才能实现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目标。鉴于此,本文针对“城乡建设用地一体化的制约因素及对策”进行分析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1、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1.1二元结构因素
自计划经济时代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其本质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典型特点的城市经济,以及以小生产为典型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经济结构体系。而上述经济结构人为将城市与农村相互割裂,例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医疗及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城乡差别待遇及城乡区别的建设用地机制,对构建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较为严重。当然,除人为分割城市及农村外,二元经济结构还会加剧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使农村经济远远落后于城市经济,进一步阻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及现代化建设进程。
1.2缺乏征地补偿机制及保障体系因素
统筹城乡发展及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严重分割的城乡二元结构是阻碍资源优化配置及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主要原因,其中以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分割为主要突出矛盾。与此同时,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且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2]。即便我国逐步减免农业税,开启“工业反哺农业”的全新篇章,扩大农业扶持力度,例如种粮补贴及生猪补贴等,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如果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则可能导致农民土地需求呈现出动态变化,进而导致过低的征地补贴与过高的农民期望之间出现较大的差距及矛盾问题。
1.3思想观念保守因素
我国长期以来是以农业为主体的大国,而以上传统促使农民形成根深蒂固的思想及理念,即将土地视为生存的唯一保障。与此同时,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导致农民对土地形成相对依赖及依附的关系,甚至形成相对传统的恋土情结。并且,受传统“养儿防老”或“多子多福”等思想观念的影响,农民形成先天性对土地的依赖情感,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消除。此外,部分地方政府过于追求政绩,凭借征地垄断权力,利用土地征地等方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仅给予农民补偿价值,导致农民利益严重受损。
2、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相关解决对策分析
如前所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制约因素较多,需采取有效解決对策,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可持续发展。总结起来,具体解决对策如下:
2.1破除二元结构
以往城乡二元结构严重阻碍城乡之间土地在内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难以满足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要求[3]。因此,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桎梏,是构建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有效保障举措。例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机制、教育机制及户籍机制的改革进程,逐步取消城乡二元结构中合理性不足及公平性不足的制度及政策,融入创新理念,突出政策及制度的统一性,为城乡一体化奠定夯实基础。与此同时,持续扩大三农扶持力度,适当拨出财政资金,组织农民农业技术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例如:加快水利、道路及信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挖掘特色农业产业,从而促进新农村农业产业及农业经济稳步发展。
2.2健全补偿机制及保障体系
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及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征用期间,城乡二元结构阻碍农民集体建设用地难以进入土地市场,甚至难以转化为城市用地。因此,需健全征地补偿机制,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帮助农民获取确切实在的利益。例如:将市场价值视为补偿机制的主体内容,适当补偿农民因丧失土地所损失的额外费用[4]。与此同时,结合征地后土地用途的差异性,划分相应的补偿标准,确保所有征用土地补偿款均足额直接发放至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账户,甚至可将土地上农作物及地面附属物的价值纳入补偿范围之中。此外,还有必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土地被征用后,统筹安排社会性保障等方面问题,其保障标准不得低于原有生活水准,以此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
2.3宣传社会主义现代思想理念
即便小农思想观念相对牢固,但是受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影响,社会大众思想观念呈现出逐渐解放的状态、而解放思想,才能付诸实践行动。因此,为了加快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建设进程,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转变工作观念,向农民普及宣传现代化的思想,增强农民社会主义现代化思想意识。例如:持续扩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强化基础教育水平,以此提升农民受教育程度;必要时,给予政策方面的倾斜及支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及引导的作用。此外,还需健全农村基础民主制度,提高自治水平,立足于法律角度,培养农民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及法律意识,真正意义上做到懂法守法,并指导农民运用法律方式,维护自身权利,使农村基础民主制度的价值意义得到充分有效地体现。
结语:
通过本文探究,认识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是城乡建设的一大主流发展趋势。因此,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建设进程计划方案,全面分析各种制约因素,然后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比如健全补偿机制、社会保障体系等,并大力宣传现代化社会主义思想理念,增强农民现代化社会主义意识,进而打破垄断局面,缩小征地范围,进一步全面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稳步、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瞿理铜.我国农村宅基地市场化配置的制约因素及破解对策[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49(06):59-65.
[2]赵磊.辽宁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制约因素分析及对策建议[J].国土资源,2019(08):52-53.
[3]刘益林,徐霞,王森,杨浩.基于ISM的我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约因素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17(S1):12-13.
[4]焦晓西,王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陇西县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7,45(17):174-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