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国解决网络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滑动标尺标准”和“效果标准”作为分析方法。法院依滑动标尺标准行使长臂管辖权符合正当程序要求的可能性与当事人通过网络从事商务活动的性质成正比,效果标准则更注重域外被告的在线行为在法院地产生的效果。二者的结合使用会优于任一单一标准,从而提高网络争端解决的可预见性和判决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