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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制定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对于《目录》所列条目污染较大、耗能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将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并要求对所列条目涉及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严格进行环境、安全、土地、规划、节能等执法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