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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助科技创新的功能主要体现为弥补中小企业科技投资的先天不足,放大"母基金"的倍数效应,实现科技投资运行中的"政府责任"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在实践中,要使稀缺的地方公共财政资金在推助科技进步方面能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功效,需要对其进行有效设计、合理布局、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