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减型工程审计报告,有一个效力待定期间。审计公司只有在效力待定期间届满、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得到确认或推定确认后才有权要求建设公司支付审减部分的审计费用。明确审计报告存在效力待定期间,对于正确处理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双方围绕审计报告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正确裁判咨询合同双方围绕审计报告与审计费用形成的诉讼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