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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医保发〔2020〕11号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省属医疗机构:为规范我省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应追回基金的认定、缴拨、核算、监管等方面的流程管理,有效解决医疗保障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