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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综合干预阻断梅毒母婴传播的效果和意义,以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方法:选择2009年1月~2011年5月我院就诊的妊娠梅毒患者共85例,51例患者的配偶能够接受综合干预和正规治疗,被我们列为观察组;而在临床接诊中34例患者未能及时治疗和干预就分娩的梅毒产妇及婴儿,被列为对照组。结果:综合干预治疗组胎传梅毒发生率对比,未治疗组明显高于综合干预组(P<0.05);经治疗观察,在孕34周以后接受治疗者。胎儿将有50%~70%的机会感染梅毒,未经治疗孕妇98.9%通过胎盘将病原体垂直传给胎儿。结论:对孕产妇进行早期梅毒检测,可以阻断母婴垂直传播,从而降低婴儿被感染梅毒的机会,减少围产儿死亡率,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关键词】 预防;控制;梅毒;母婴传播
我国梅毒流行形势目前已十分严峻,在各性传播疾病中,梅毒的危害性仅次于艾滋病,已成为我国乃至全球的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并开始不断引起世界卫生组织的关注。我国胎传梅毒的年发病率增长速度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研究证实,梅毒孕妇的不良妊娠结局是非梅毒孕妇的12倍[1]。阻断梅毒的母婴传播已成为国内外公共卫生领域的研究重点问题。产前梅毒筛查和综合干预是阻断梅
毒母婴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方法。为了及时诊断、治疗妊娠梅毒,本研究旨在探讨梅毒母婴传播的规律和采取适宜的干预措施,以达到降低先天梅毒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现将有关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临床资料
本研究选择对象为2009年1月~2011年5月在我院皮肤科就诊的妊娠梅毒患者共85例,并做进一步确诊,并针对每位患者的不同检验结果及临床症状制定不同的用药方案。对85例诊断为妊娠梅毒患者开展综合干预治疗。全组患者年龄20~46岁,平均32.8岁;其中初产妇59例,经产妇26例;一次流产或早产死胎的71例,两次以上流产、早产死胎的14例。一期梅毒患者2例,占2.35%;二期梅毒患者15例,占17.65%;隐性梅毒68例,占80.00%。85例患者的配偶中患梅毒有38例,有性乱史45例。经过本研究研究人员逐一说服、动员工作后,有51例患者的配偶能够接受综合干预和正规治疗,被我们列为观察组;而在临床接诊中34例患者未能及时治疗和干预就分娩的梅毒产妇及婴儿,被列为对照组。
1.2综合干预措施
观察组患者在孕早期3个月内及孕晚期3个月各注射一疗程青霉素G(80万U/d,肌注),若初诊为孕中期,则于孕中期及孕晚期3个月各注射一疗程,若初诊时为孕晚期,则治疗一个疗程,连续10天用苄星青霉素240万U,1次/周,并按规定进行RPR复查。一般孕期治疗2个疗程,RPR滴度>1:16以上者治疗2~3个疗程[3]。在干预的同时动员其配偶接受检查与干预。对曾经分娩过胎传梅毒胎儿或第一胎是死产的母亲,经治疗检测RPR仍为阳性者再继续治疗,定期复查RPR。对于新生儿,凡妊娠期梅毒之活产儿均留脐带血进行RPR检查,凡RPR阳性(滴度在1:2及以上)进行一疗程青霉素治疗,以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1·d-1,肌注,连续10~14 d,并于3、6、9个月进行静脉血RPR随访。对未能及时治疗和干预的对照组患者加强健康教育和防治性传播疾病知识宣传,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
1.3治疗原则和诊断标准
按照卫生部<性传播疾病临床诊断指南>,本研究梅毒干预和治疗原则为[2]:①早期诊断必须明确;②越早诊断,干预效果越好;③干预治疗剂量每疗程必须足够;④干预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跟踪观察;⑤传染源必须接受检查和治疗并得出结论。
临床诊断标准:妊娠期梅毒的诊断标准、治疗、随访,均按《妇产科学》和《最新性病诊疗规范和性病治疗推荐方案》进行。新生儿梅毒诊断标准:取小儿静脉血做RPR、TPPA血清学检测呈阳性;临床特征为肢端趾皮肤有疮、脱皮、斑疹、皮损、体重小、呼吸困难等即可确诊为胎传梅毒。
2结果
2.1两组梅毒孕产妇胎儿结局统计学比较
两组孕产妇经分别干预治疗后,新生儿梅毒阳性率里逐年下降趋势。观察组与对照组对比,接受综合干预治疗的观察组51例孕妇中,50例活胎新生儿中,胎传梅毒21例(占42.00%)。未治疗组共34例孕妇,活胎新生儿20例,其中死产、死胎14例,经静脉采血检测,全部为胎传梅毒,5例早产分娩,5例分娩后死亡,终止妊娠8例;其中早产分娩5例中RPR滴度为1:2的新生儿有3例、RPR滴度为1:4的新生儿有2例。经观察在孕34周以后接受治疗者胎儿将有50%~80%机会感染梅毒,未经治疗梅毒的产妇几乎100%的通过胎盘将病原体垂直传给胎儿。观察组与对照组孕产妇胎儿结局比较,经χ2检验两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梅毒孕妇胎儿结局比较
组别 例数足月健康儿 足月梅毒儿 终止妊娠 死胎
观察组 51 28 21 2 0
对照组 34 0 20 8 5
3讨论
国内外预防先天梅毒的成功经验表明,先天性梅毒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健全的传染源追踪、足够的产前保健,合理的梅毒筛查和对妊娠梅毒进行规范的治疗及随访,可以防止90%以上的先天梅毒出现。而未经治疗的早期梅毒孕妇100%可以引起不良妊娠后果,其中半数左右流产、死产或新生儿死亡,半数左右进展为胎传梅毒[4]。
对妊娠梅毒采取以梅毒筛查为主的综合干预措施对预防先天梅毒不仅有效,而且有很好的妊娠结局和成本效益。妊娠梅毒筛查及干预就是对可能患梅毒的妊娠妇女进行产前检查,对筛查阳性并确诊的患者进行规范诊治。本研究两组孕产妇经分别干预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对比,接受综合干预治疗的观察组51例孕妇中,50例活胎新生儿中,胎传梅毒21例,未经治疗梅毒的产妇几乎100%的通过胎盘将病原体垂直传给胎儿。观察组与对照组孕产妇胎儿结局比较,经χ2检验两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孕妇配偶在妊娠梅毒的综合干预治疗中具有特殊意义。本研究检测中我们同时进行性伴通知,使性伴得以治疗,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的感染源,切断先天梅毒的传播途径,避免孕妇再次感染,并有效地控制梅毒流行。以往研究经验表明,要重视对传染源的追踪,认识孕前和产前所做感染四项检测的重要性,强调妊娠梅毒对胎儿的危害性,足量、规范地治疗,是有效地阻断梅毒母婴传播、减少胎传梅毒儿出生的有效方法。本研究也对选取的85例妊娠梅毒患者的配偶要求做梅毒血清学检测,告知梅毒患者母婴传播的主要传播途径及梅毒对新生儿的危害程度。最终41例妊娠梅毒患者的配偶接受检测,35例为阳性,阳性率为85.37%。
总之,为阻断梅毒母婴传播,提高人口素质,早诊断、早治疗、及时阻断梅毒通过母婴传播途径,可使妊娠妇女及其胎儿有良好的结局,这充分证明采取综合干预治疗措施是有效的。对孕产妇进行早期梅毒检测,不仅可以及时治疗阳性病人,还可以阻断母婴垂直传播,从而降低婴儿被感染梅毒的机会,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参考文献
[1]曾序春,洪福昌,罗斌.深圳市1984~2001年梅毒流行病学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03,30(1):34~35.
[2]谭布珍,黄维彩.梅毒螺旋体感染与妊娠[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5,l2(19):708.
[3]郑锐青,魏萍,赵字崎.妊娠合并梅毒早期治疗的临床意义[J].现代预防医学,2006,33(6):1035.
[4]Tikhonova L, Salakhov E,Southwiek K,et a1.Congenital syphilis in the Russian federation: magnitude,determinants,and consequences[J].Sex Trausm Infect,2003 (79):106-110.
【关键词】 预防;控制;梅毒;母婴传播
我国梅毒流行形势目前已十分严峻,在各性传播疾病中,梅毒的危害性仅次于艾滋病,已成为我国乃至全球的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并开始不断引起世界卫生组织的关注。我国胎传梅毒的年发病率增长速度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研究证实,梅毒孕妇的不良妊娠结局是非梅毒孕妇的12倍[1]。阻断梅毒的母婴传播已成为国内外公共卫生领域的研究重点问题。产前梅毒筛查和综合干预是阻断梅
毒母婴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方法。为了及时诊断、治疗妊娠梅毒,本研究旨在探讨梅毒母婴传播的规律和采取适宜的干预措施,以达到降低先天梅毒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现将有关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临床资料
本研究选择对象为2009年1月~2011年5月在我院皮肤科就诊的妊娠梅毒患者共85例,并做进一步确诊,并针对每位患者的不同检验结果及临床症状制定不同的用药方案。对85例诊断为妊娠梅毒患者开展综合干预治疗。全组患者年龄20~46岁,平均32.8岁;其中初产妇59例,经产妇26例;一次流产或早产死胎的71例,两次以上流产、早产死胎的14例。一期梅毒患者2例,占2.35%;二期梅毒患者15例,占17.65%;隐性梅毒68例,占80.00%。85例患者的配偶中患梅毒有38例,有性乱史45例。经过本研究研究人员逐一说服、动员工作后,有51例患者的配偶能够接受综合干预和正规治疗,被我们列为观察组;而在临床接诊中34例患者未能及时治疗和干预就分娩的梅毒产妇及婴儿,被列为对照组。
1.2综合干预措施
观察组患者在孕早期3个月内及孕晚期3个月各注射一疗程青霉素G(80万U/d,肌注),若初诊为孕中期,则于孕中期及孕晚期3个月各注射一疗程,若初诊时为孕晚期,则治疗一个疗程,连续10天用苄星青霉素240万U,1次/周,并按规定进行RPR复查。一般孕期治疗2个疗程,RPR滴度>1:16以上者治疗2~3个疗程[3]。在干预的同时动员其配偶接受检查与干预。对曾经分娩过胎传梅毒胎儿或第一胎是死产的母亲,经治疗检测RPR仍为阳性者再继续治疗,定期复查RPR。对于新生儿,凡妊娠期梅毒之活产儿均留脐带血进行RPR检查,凡RPR阳性(滴度在1:2及以上)进行一疗程青霉素治疗,以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1·d-1,肌注,连续10~14 d,并于3、6、9个月进行静脉血RPR随访。对未能及时治疗和干预的对照组患者加强健康教育和防治性传播疾病知识宣传,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
1.3治疗原则和诊断标准
按照卫生部<性传播疾病临床诊断指南>,本研究梅毒干预和治疗原则为[2]:①早期诊断必须明确;②越早诊断,干预效果越好;③干预治疗剂量每疗程必须足够;④干预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跟踪观察;⑤传染源必须接受检查和治疗并得出结论。
临床诊断标准:妊娠期梅毒的诊断标准、治疗、随访,均按《妇产科学》和《最新性病诊疗规范和性病治疗推荐方案》进行。新生儿梅毒诊断标准:取小儿静脉血做RPR、TPPA血清学检测呈阳性;临床特征为肢端趾皮肤有疮、脱皮、斑疹、皮损、体重小、呼吸困难等即可确诊为胎传梅毒。
2结果
2.1两组梅毒孕产妇胎儿结局统计学比较
两组孕产妇经分别干预治疗后,新生儿梅毒阳性率里逐年下降趋势。观察组与对照组对比,接受综合干预治疗的观察组51例孕妇中,50例活胎新生儿中,胎传梅毒21例(占42.00%)。未治疗组共34例孕妇,活胎新生儿20例,其中死产、死胎14例,经静脉采血检测,全部为胎传梅毒,5例早产分娩,5例分娩后死亡,终止妊娠8例;其中早产分娩5例中RPR滴度为1:2的新生儿有3例、RPR滴度为1:4的新生儿有2例。经观察在孕34周以后接受治疗者胎儿将有50%~80%机会感染梅毒,未经治疗梅毒的产妇几乎100%的通过胎盘将病原体垂直传给胎儿。观察组与对照组孕产妇胎儿结局比较,经χ2检验两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梅毒孕妇胎儿结局比较
组别 例数足月健康儿 足月梅毒儿 终止妊娠 死胎
观察组 51 28 21 2 0
对照组 34 0 20 8 5
3讨论
国内外预防先天梅毒的成功经验表明,先天性梅毒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健全的传染源追踪、足够的产前保健,合理的梅毒筛查和对妊娠梅毒进行规范的治疗及随访,可以防止90%以上的先天梅毒出现。而未经治疗的早期梅毒孕妇100%可以引起不良妊娠后果,其中半数左右流产、死产或新生儿死亡,半数左右进展为胎传梅毒[4]。
对妊娠梅毒采取以梅毒筛查为主的综合干预措施对预防先天梅毒不仅有效,而且有很好的妊娠结局和成本效益。妊娠梅毒筛查及干预就是对可能患梅毒的妊娠妇女进行产前检查,对筛查阳性并确诊的患者进行规范诊治。本研究两组孕产妇经分别干预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对比,接受综合干预治疗的观察组51例孕妇中,50例活胎新生儿中,胎传梅毒21例,未经治疗梅毒的产妇几乎100%的通过胎盘将病原体垂直传给胎儿。观察组与对照组孕产妇胎儿结局比较,经χ2检验两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孕妇配偶在妊娠梅毒的综合干预治疗中具有特殊意义。本研究检测中我们同时进行性伴通知,使性伴得以治疗,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的感染源,切断先天梅毒的传播途径,避免孕妇再次感染,并有效地控制梅毒流行。以往研究经验表明,要重视对传染源的追踪,认识孕前和产前所做感染四项检测的重要性,强调妊娠梅毒对胎儿的危害性,足量、规范地治疗,是有效地阻断梅毒母婴传播、减少胎传梅毒儿出生的有效方法。本研究也对选取的85例妊娠梅毒患者的配偶要求做梅毒血清学检测,告知梅毒患者母婴传播的主要传播途径及梅毒对新生儿的危害程度。最终41例妊娠梅毒患者的配偶接受检测,35例为阳性,阳性率为85.37%。
总之,为阻断梅毒母婴传播,提高人口素质,早诊断、早治疗、及时阻断梅毒通过母婴传播途径,可使妊娠妇女及其胎儿有良好的结局,这充分证明采取综合干预治疗措施是有效的。对孕产妇进行早期梅毒检测,不仅可以及时治疗阳性病人,还可以阻断母婴垂直传播,从而降低婴儿被感染梅毒的机会,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参考文献
[1]曾序春,洪福昌,罗斌.深圳市1984~2001年梅毒流行病学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03,30(1):34~35.
[2]谭布珍,黄维彩.梅毒螺旋体感染与妊娠[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5,l2(19):708.
[3]郑锐青,魏萍,赵字崎.妊娠合并梅毒早期治疗的临床意义[J].现代预防医学,2006,33(6):1035.
[4]Tikhonova L, Salakhov E,Southwiek K,et a1.Congenital syphilis in the Russian federation: magnitude,determinants,and consequences[J].Sex Trausm Infect,2003 (79):10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