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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之一,开辟了现代竞争立法的先河。在反垄断法律争议可仲裁性上的态度,美国经历了一个从严格禁止到逐渐开放的过程,这对于世界各国在反垄断争议仲裁解决方面的发展都具有强烈的指导和借鉴意义。2009年的棉纱反垄断案是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棉纱采购商与制造商之间有关制造商操纵棉纱价格的反垄断纠纷。它是近年来美国反垄断争议可仲裁性方面的又一较为典型的判例,体现了美副在反垄断法律争议的仲裁解决途径的又一发展,为今后反垄断争议提交仲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思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