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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提升监督实效,从2013年起,新县人大常委会把全县75个部门和单位分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及垂直管理单位三个类别,每年从中选定5个~6个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评议,既拓宽了人大监督渠道、改进了被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增强了'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又树立了人大权威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