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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学生若想在走出校门之时成为一个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的饱学之士,以便为将来的法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听老师讲课固然是一种学习的方法,但最重要的还是学生们要掌握一套读书与思考的方法。并能将读书与思考有机结合。只有这样,学生们才能实现对法学研习的博与精的完美统一。才能最终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法学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