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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年前,康有为就在他的《大同书》中提出“蒙养之始,以德育为先”。教育是直面人的成长的,德性的培育是教育的最终目的。对于每一个生命个体而言,教育不应该是灌输、控制、否定,也不应是对个人的规范约束,应是对个体生命的发展和提升,应体现为唤起学生成长的内需,关注学生生命的成长,给予学生成长的助力。德育需要回归“生生之美”,回归生命之创造、生活之趣味、生态之和谐,用价值理性引导工具理性,引导学生成为规范的社会人的同时,更具有高尚的心灵、美好的情感、健全的人格。
“生生之美”的时代意趣
“生生之美”首先是动态和谐的“生生之境”。《周易》有言:“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静态的人的生命存在只是“生物”,动态的创造的过程则是“生产”,而超越静态与动态,将“生物”和“生产”融合于一身的是第三种状态“生态”,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生生之境”。
“生生之美”还表现为人的生存意义、人格价值和人生境界升华的“生生之德”。这种“德”来自于学生在完善自己的德性、陶冶自己的情操、提升自己的境界中得到的满足感、价值感和幸福感。在物质日益丰富的今天,社会的浮躁、物质化的理想、虚拟化的人际交往不可避免地在削弱内心道德力量的建立,阻碍学生生命质量的提高。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中说:“爱因斯坦说过,我们体验到的一种最美好、最深刻的情感,就是探索奥秘的感觉;谁缺乏这种情感,他就丧失了在心灵的神圣的颤栗中如痴如醉的能力,他就可能被人们认为是个死人。”引导学生去探寻意义,在追寻意义中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是德育的人文价值所在,是德性培育、心灵成长的支撑。
“生生之美”的教育价值:
营造新的德性文化
德性是知、情、意、行的统一,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力量,是人的生命力的体现。德性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古人认为,培养一个人的德性才是教育之根本。德性可以引发人的道德情感、道德信仰,并成为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学校文化应充盈着德性的互动,塑造向善、求美的学校精神。如杭州青春中学提出“让每一个学生心中有蓝天”的学校愿景,以此为内涵,努力培育“智慧青春、幸福人生”的德育文化,把“让才能独特的学生有展示的舞台,让心怀梦想的学生有圆梦的智慧,让懂得关爱的学生有快乐的心情,让需要助力的学生有多元的支持”作为具体的校园行动,让学生能在蓝天下成长为一个心怀他人、心怀天下、心胸宽阔、勇于担当的人。
德性校园中的老师热爱学生、懂得学生、懂得尊重、懂得垂范;学生拥有自信、拥有梦想、拥有责任、懂得自律。理性可以使人成为有责任心和自律性的道德主体,而德性可以使人体会到责任、自律、崇高的幸福。
“生生之美”的实践着力点:
引导成长的幸福体验
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幸福的人。幸福感是生命成长的意义所在,是人的精神生命的创造力所在。幸福感一方面是人的主观感受,有着个体的特征,甚至有着利己的因素;另一方面,幸福感也蕴含着社会的特征,有着价值内涵和道德信仰。把幸福和道德结合起来,在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中追求幸福、体验幸福,让学生认识到,幸福的追求和获得必须以正确道德信仰的追求为前提,“体验并创造幸福”。获得与感受幸福都是一种需要磨砺和培养的能力,基于这样的理念,杭州青春中学近年来一直在持续推动幸福教育,从关注学生幸福感的“幸福指数”调查分析,到幸福班集体的创建,再到“智慧青春、幸福人生”的主题系列活动。幸福教育应有两层含义,一是将幸福作为教育内容,即“教幸福,学幸福”;另一种则是将幸福看成教育过程中人的情感体验,视教育本身为一个幸福的过程和幸福的创造,即“幸福地教、幸福地学、幸福地成长”。
“生生之美”的生命诉求:
培植美善相谐的心境
费孝通老先生曾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真正和谐的生命、和谐的教育、和谐的文化就应该是这样的境界。如果把人比成大树,我想,这棵大树的根基应该是人性、德性、理性与灵性,而审美应该是人性与德性、理性与灵性的综合,审美教育是一种生命教育和情感教育、人生态度和价值引导的结合。有美的心境,才能及时感受生生不息的美,感受无处不在的美,这种心境,一定是源自充分接纳、认可、鼓励的人际环境,源自充满期待、充满活力的内心感受,源自教育者宽厚的胸怀、善意的关怀。美的心境能让教师在课堂上传达更多积极的心理暗示,与学生的对话有更多的心灵共鸣,看到的是一个个独特的生命而不是那些题、那些分数;而学生拥有美的心境会更懂得如何相处,更懂得生命、生活的美好。
【刘惊铎,国家开放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婷婷,杭州市青春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闫益佳
“生生之美”的时代意趣
“生生之美”首先是动态和谐的“生生之境”。《周易》有言:“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静态的人的生命存在只是“生物”,动态的创造的过程则是“生产”,而超越静态与动态,将“生物”和“生产”融合于一身的是第三种状态“生态”,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生生之境”。
“生生之美”还表现为人的生存意义、人格价值和人生境界升华的“生生之德”。这种“德”来自于学生在完善自己的德性、陶冶自己的情操、提升自己的境界中得到的满足感、价值感和幸福感。在物质日益丰富的今天,社会的浮躁、物质化的理想、虚拟化的人际交往不可避免地在削弱内心道德力量的建立,阻碍学生生命质量的提高。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中说:“爱因斯坦说过,我们体验到的一种最美好、最深刻的情感,就是探索奥秘的感觉;谁缺乏这种情感,他就丧失了在心灵的神圣的颤栗中如痴如醉的能力,他就可能被人们认为是个死人。”引导学生去探寻意义,在追寻意义中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是德育的人文价值所在,是德性培育、心灵成长的支撑。
“生生之美”的教育价值:
营造新的德性文化
德性是知、情、意、行的统一,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力量,是人的生命力的体现。德性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古人认为,培养一个人的德性才是教育之根本。德性可以引发人的道德情感、道德信仰,并成为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学校文化应充盈着德性的互动,塑造向善、求美的学校精神。如杭州青春中学提出“让每一个学生心中有蓝天”的学校愿景,以此为内涵,努力培育“智慧青春、幸福人生”的德育文化,把“让才能独特的学生有展示的舞台,让心怀梦想的学生有圆梦的智慧,让懂得关爱的学生有快乐的心情,让需要助力的学生有多元的支持”作为具体的校园行动,让学生能在蓝天下成长为一个心怀他人、心怀天下、心胸宽阔、勇于担当的人。
德性校园中的老师热爱学生、懂得学生、懂得尊重、懂得垂范;学生拥有自信、拥有梦想、拥有责任、懂得自律。理性可以使人成为有责任心和自律性的道德主体,而德性可以使人体会到责任、自律、崇高的幸福。
“生生之美”的实践着力点:
引导成长的幸福体验
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幸福的人。幸福感是生命成长的意义所在,是人的精神生命的创造力所在。幸福感一方面是人的主观感受,有着个体的特征,甚至有着利己的因素;另一方面,幸福感也蕴含着社会的特征,有着价值内涵和道德信仰。把幸福和道德结合起来,在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中追求幸福、体验幸福,让学生认识到,幸福的追求和获得必须以正确道德信仰的追求为前提,“体验并创造幸福”。获得与感受幸福都是一种需要磨砺和培养的能力,基于这样的理念,杭州青春中学近年来一直在持续推动幸福教育,从关注学生幸福感的“幸福指数”调查分析,到幸福班集体的创建,再到“智慧青春、幸福人生”的主题系列活动。幸福教育应有两层含义,一是将幸福作为教育内容,即“教幸福,学幸福”;另一种则是将幸福看成教育过程中人的情感体验,视教育本身为一个幸福的过程和幸福的创造,即“幸福地教、幸福地学、幸福地成长”。
“生生之美”的生命诉求:
培植美善相谐的心境
费孝通老先生曾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真正和谐的生命、和谐的教育、和谐的文化就应该是这样的境界。如果把人比成大树,我想,这棵大树的根基应该是人性、德性、理性与灵性,而审美应该是人性与德性、理性与灵性的综合,审美教育是一种生命教育和情感教育、人生态度和价值引导的结合。有美的心境,才能及时感受生生不息的美,感受无处不在的美,这种心境,一定是源自充分接纳、认可、鼓励的人际环境,源自充满期待、充满活力的内心感受,源自教育者宽厚的胸怀、善意的关怀。美的心境能让教师在课堂上传达更多积极的心理暗示,与学生的对话有更多的心灵共鸣,看到的是一个个独特的生命而不是那些题、那些分数;而学生拥有美的心境会更懂得如何相处,更懂得生命、生活的美好。
【刘惊铎,国家开放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婷婷,杭州市青春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闫益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