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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管层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规范化发行要求正在日益提高,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整顿行动从2012年年底开始延续至今。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2月中下旬开始,已经有部分股份制银行陆续接到监管层关于理财产品资金池问题的自查要求,对理财产品资金与资产对应不够明确的情况进行整改。尽管一些大型银行尚未收到相应的自查要求,但对“资金池-资产池”这种模式也加强了风险控制。
银监会对理财产品资金池风险提示已久,有些业内人士更是将其诟病为“庞氏骗局”。此次银监会要求银行清理理财产品资金池,是为了实现单一理财产品单独核算,并要求实现更多的信息披露。
“我们早已感受到监管层对理财产品的监管趋紧,但是资金池的操作由来已久,并不会因为一两次的排查就会彻底消失,这毕竟是市场需求带来的一种产品创新。”某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的人士认为,银监会此次自查行动更多是对风险的提示,并不会完全叫停资金池的操作模式,否则一旦戳破了泡沫,相应产品的流动性就会出问题。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资金池只是理财产品发展中的一个过渡模式,最终会走向资产管理模式下的投资组合阶段,监管层应给予疏堵并举的措施。
诟病
由于受到利率市场、资本市场疲软的影响,理财产品近两年发展迅速,在大众理财中一枝独秀。截至2012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7.1万亿元人民币,在整个银行业总资产规模131万亿中,占比约为5%。
尽管在利率市场化尚不成熟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但是也同样使其背负了“影子银行”、“庞氏骗局”的诟病。尤其是资金池模式的存在,使得理财产品信息不能实现完全公开透明,更是存在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
银监会业务创新部主任王岩岫年初在公开场合指出,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是指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多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无法做到每只理财产品的单独核算和规范管理。银行通过滚动发行、期限错配、信息不透明的资金池运作方式做高产品收益,但当后续资金不足时,有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某国有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员向记者指出,严格来讲,银监会并没有严禁资金池业务,但是要求一笔资金对应一笔资产,比如10个亿的项目就要有10个亿的资金对应。但是从银行操作的过程来看,很难做到一一对应,因为期限无法实现对应,多数为短期资金对应长期资产。“所以很容易做成了混锅肉。”
一般来讲,银行首先建立一个资产池,其中包括股票、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同业拆借等,同时再对应地建立一个资金池,将客户的资金放入池子中对接采购来的资产。因为投资组合不断变动,客户资金也在不断流入流出,因此无法实现一一对应。
据了解,这样的操作模式在股份制银行中应用尤为广泛。“包括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在同业、票据等业务上尤其突出。因为股份制银行操作更加灵活,且更注重中间业务发展。”某股份制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员指出。
只有这样才能获取更高的收益,提高理财产品的吸引力。但同时存在的问题是,有可能资金会流入监管层不愿意看到的地方,比如房地产、信托等方面。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理财产品中心副主任袁增霆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中国理财产品从诞生之日起就存在定性不清楚的问题,因此导致了信息披露不清,尤其资金池产品更是缺乏披露投资标方向、标的以及各资产占比等情况。但是出于银行信用背书,大多数投资者往往容易忽视理财产品存在的潜在风险。
自查
虽然目前“资金池”还未出现系统性风险,但是包括监管机构在内都已开始对中国影子银行中的理财产品市场做出了警示。
出于对风险的控制,银监会也从2012年年底开始重点加强了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检查力度,2013年年初更是要求各家银行自查资金池业务,对部分冒进银行进行抽查整改。
平安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指出,该行对理财产品持续保持警惕,对内部管理流程、销售机制、人员变动、产品研发等方面都进行了自检自查,通过制度化管理以及加强自身风控能力来规避系统性风险。
某国有大行的相关业务人员也指出,由于大行自身对风控要求较严,对于理财产品资金池的操作也规范很多。尤其是高风险品种以及高风险区域的投资配置有所降低。
显然银监会以自查形式来加强理财产品的监管力度为各家银行留足了缓冲期。在袁增霆看来,银监会如果直接将资金池业务紧急叫停会容易引起混乱,以自查的方式留给了银行整改时间。
然而,自查之后,监管的真实约束力有多大?某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认为,自查的结果取决于监管层与银行双方博弈的结果。因为银监会在理财产品的监管上就缺乏制度基础,不够规范。同时监管人力资源有限,很难具体跟踪每个理财产品的具体操作情况。
袁增霆同样指出,监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真实运用掌握信息有限,主要是银行的真实操作与上报材料往往会有冲突,这一块的监管属于现场监管。但是很多监管又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监管部门对应的流程和人力投入。因此,银监会对于理财产品的监督检查力量显得有些薄弱。
“资金池的监管,就是猫捉老鼠的游戏。不断地将一条路堵死,又会打开另外一条路。同时,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动机以及法律诉讼都跟不上,很多问题无法追究责任。因此,银行总会采用创新的模式逃避监管。”袁增霆认为。
从目前银行操作来看,真正做到一一对应的话,基本就等于叫停了资金池的模式。“如果叫停了就把理财产品的泡沫戳破了,会产生流动性问题,会导致银行业整体资产负债表恶化,这不是监管层愿意看到的结果。”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指出。
疏堵
2012年以来,理财产品市场上,银证、银基、银保合作等业务快速增长。面对着高悬于头上的“堰塞湖”,银监会此番排查,一定程度上也有想把银信合作作为突破口的意思,为未来把握其他渠道合作业务做铺垫。
对于银行采用资金池的运作模式,许多业内资深人士认为,这并非最终模式,更像是一个过渡形态。因此,短时间内并不能彻底清查资金池业务。
光大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张旭阳年初公开指出,银行理财产品在现阶段面临很多非议,是因为当前按照预期收益率发行的方式,从形式上屏蔽了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随着未来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理财产品应该向精致管理的准基金化的方向去发展。
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与其彻底堵死理财产品资金池的模式,不如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相关规定,必要时予以修法,尽快让银行理财产品走向成熟、规范。
某国有银行相关人士认为,银监会应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同时对理财产品的报备和数据反馈加强要求。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允许一部分银行适度创新。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向本刊记者指出,银监会即便要求在银行内部为每一只理财产品都建账,也不能回避银行理财与表内业务分不清的困扰。
由于许多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缺乏公允价值,一旦产品收益出现问题,发行银行就存在刚性兑付的风险。因此,鲁政委认为,对于银行理财产品也需要用破产隔离的方式来解决。在银行和客户之间,设立一个能够破产隔离的认证机构。以银行和客户共同认可的方式来购买标的物,按照客户的要求去配置资产。通过独立的建账就可以获得外部的公信力,就会使得银行不会有太大的损失,也可避免资金池的风险。“实时修法,疏堵并举,应该才是消除风险隐患的治本之策。”
事实上,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之后,正是因为有了对冲基金这个破产隔离的机构存在,才使得美国大多数银行免于破产的遭遇。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2月中下旬开始,已经有部分股份制银行陆续接到监管层关于理财产品资金池问题的自查要求,对理财产品资金与资产对应不够明确的情况进行整改。尽管一些大型银行尚未收到相应的自查要求,但对“资金池-资产池”这种模式也加强了风险控制。
银监会对理财产品资金池风险提示已久,有些业内人士更是将其诟病为“庞氏骗局”。此次银监会要求银行清理理财产品资金池,是为了实现单一理财产品单独核算,并要求实现更多的信息披露。
“我们早已感受到监管层对理财产品的监管趋紧,但是资金池的操作由来已久,并不会因为一两次的排查就会彻底消失,这毕竟是市场需求带来的一种产品创新。”某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的人士认为,银监会此次自查行动更多是对风险的提示,并不会完全叫停资金池的操作模式,否则一旦戳破了泡沫,相应产品的流动性就会出问题。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资金池只是理财产品发展中的一个过渡模式,最终会走向资产管理模式下的投资组合阶段,监管层应给予疏堵并举的措施。
诟病
由于受到利率市场、资本市场疲软的影响,理财产品近两年发展迅速,在大众理财中一枝独秀。截至2012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7.1万亿元人民币,在整个银行业总资产规模131万亿中,占比约为5%。
尽管在利率市场化尚不成熟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但是也同样使其背负了“影子银行”、“庞氏骗局”的诟病。尤其是资金池模式的存在,使得理财产品信息不能实现完全公开透明,更是存在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
银监会业务创新部主任王岩岫年初在公开场合指出,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是指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多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无法做到每只理财产品的单独核算和规范管理。银行通过滚动发行、期限错配、信息不透明的资金池运作方式做高产品收益,但当后续资金不足时,有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某国有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员向记者指出,严格来讲,银监会并没有严禁资金池业务,但是要求一笔资金对应一笔资产,比如10个亿的项目就要有10个亿的资金对应。但是从银行操作的过程来看,很难做到一一对应,因为期限无法实现对应,多数为短期资金对应长期资产。“所以很容易做成了混锅肉。”
一般来讲,银行首先建立一个资产池,其中包括股票、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同业拆借等,同时再对应地建立一个资金池,将客户的资金放入池子中对接采购来的资产。因为投资组合不断变动,客户资金也在不断流入流出,因此无法实现一一对应。
据了解,这样的操作模式在股份制银行中应用尤为广泛。“包括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在同业、票据等业务上尤其突出。因为股份制银行操作更加灵活,且更注重中间业务发展。”某股份制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员指出。
只有这样才能获取更高的收益,提高理财产品的吸引力。但同时存在的问题是,有可能资金会流入监管层不愿意看到的地方,比如房地产、信托等方面。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理财产品中心副主任袁增霆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中国理财产品从诞生之日起就存在定性不清楚的问题,因此导致了信息披露不清,尤其资金池产品更是缺乏披露投资标方向、标的以及各资产占比等情况。但是出于银行信用背书,大多数投资者往往容易忽视理财产品存在的潜在风险。
自查
虽然目前“资金池”还未出现系统性风险,但是包括监管机构在内都已开始对中国影子银行中的理财产品市场做出了警示。
出于对风险的控制,银监会也从2012年年底开始重点加强了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检查力度,2013年年初更是要求各家银行自查资金池业务,对部分冒进银行进行抽查整改。
平安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指出,该行对理财产品持续保持警惕,对内部管理流程、销售机制、人员变动、产品研发等方面都进行了自检自查,通过制度化管理以及加强自身风控能力来规避系统性风险。
某国有大行的相关业务人员也指出,由于大行自身对风控要求较严,对于理财产品资金池的操作也规范很多。尤其是高风险品种以及高风险区域的投资配置有所降低。
显然银监会以自查形式来加强理财产品的监管力度为各家银行留足了缓冲期。在袁增霆看来,银监会如果直接将资金池业务紧急叫停会容易引起混乱,以自查的方式留给了银行整改时间。
然而,自查之后,监管的真实约束力有多大?某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认为,自查的结果取决于监管层与银行双方博弈的结果。因为银监会在理财产品的监管上就缺乏制度基础,不够规范。同时监管人力资源有限,很难具体跟踪每个理财产品的具体操作情况。
袁增霆同样指出,监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真实运用掌握信息有限,主要是银行的真实操作与上报材料往往会有冲突,这一块的监管属于现场监管。但是很多监管又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监管部门对应的流程和人力投入。因此,银监会对于理财产品的监督检查力量显得有些薄弱。
“资金池的监管,就是猫捉老鼠的游戏。不断地将一条路堵死,又会打开另外一条路。同时,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动机以及法律诉讼都跟不上,很多问题无法追究责任。因此,银行总会采用创新的模式逃避监管。”袁增霆认为。
从目前银行操作来看,真正做到一一对应的话,基本就等于叫停了资金池的模式。“如果叫停了就把理财产品的泡沫戳破了,会产生流动性问题,会导致银行业整体资产负债表恶化,这不是监管层愿意看到的结果。”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指出。
疏堵
2012年以来,理财产品市场上,银证、银基、银保合作等业务快速增长。面对着高悬于头上的“堰塞湖”,银监会此番排查,一定程度上也有想把银信合作作为突破口的意思,为未来把握其他渠道合作业务做铺垫。
对于银行采用资金池的运作模式,许多业内资深人士认为,这并非最终模式,更像是一个过渡形态。因此,短时间内并不能彻底清查资金池业务。
光大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张旭阳年初公开指出,银行理财产品在现阶段面临很多非议,是因为当前按照预期收益率发行的方式,从形式上屏蔽了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随着未来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理财产品应该向精致管理的准基金化的方向去发展。
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与其彻底堵死理财产品资金池的模式,不如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相关规定,必要时予以修法,尽快让银行理财产品走向成熟、规范。
某国有银行相关人士认为,银监会应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同时对理财产品的报备和数据反馈加强要求。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允许一部分银行适度创新。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向本刊记者指出,银监会即便要求在银行内部为每一只理财产品都建账,也不能回避银行理财与表内业务分不清的困扰。
由于许多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缺乏公允价值,一旦产品收益出现问题,发行银行就存在刚性兑付的风险。因此,鲁政委认为,对于银行理财产品也需要用破产隔离的方式来解决。在银行和客户之间,设立一个能够破产隔离的认证机构。以银行和客户共同认可的方式来购买标的物,按照客户的要求去配置资产。通过独立的建账就可以获得外部的公信力,就会使得银行不会有太大的损失,也可避免资金池的风险。“实时修法,疏堵并举,应该才是消除风险隐患的治本之策。”
事实上,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之后,正是因为有了对冲基金这个破产隔离的机构存在,才使得美国大多数银行免于破产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