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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4日,越南政府总理出台了关于批准到2010年稳定越-中边境乡居民规划的60/2005/QD-TTg号决定。根据该决定,2006年2月14日,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出台了指导实施资助越=中边境乡移民和稳定居民政策的11/2006/TT—BNN号通知。该通知适用的越-中边境省份包括:莱州、奠边、老街、河江、高平、谅山、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