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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本性
在我的印象里,只要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苏雪雪的出场总是金光闪闪,伴随着电视剧里的慢镜头,和万众瞩目的垂涎目光。
我坐在咖啡厅的角落,瞧着那厮长发飘飘,穿着齐踝的大红长裙,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跷,飘飘欲仙地走过来。我忍不住拿起面前巴掌大小的菜单遮住我的大饼脸,虽然只能遮住眼睛,但至少,眼不见心不烦,可以暂时无视从四面八方飞来的羡慕嫉妒恨的“眼刀”。
屌丝配女神,不和谐的搭配。也许大多数人都会这么误会我和苏雪雪的关系,而事实上,我们真的只是普通朋友,或者说哥们儿更恰当。
唯有我清楚,苏雪雪女神外表的背后的故事。也只有我看到过她,穿着人字拖,背心短裤,脚踩凳子,手拍桌子,拿着瓶子胡侃海吹的屌丝样。也只有我清楚,她能徒手撂倒夜里想打劫她的混混,高跟鞋砸得人眼冒金星,红旗招扬。
即便如此,我和苏雪雪依然不能—概而论。我甚至从心底里冉冉升起了—种自豪感,苏雪雪也就是金玉其外,而我是表里如一,屌丝到底。
“还傻坐着干嘛,收拾东西赶紧走啊。再迟,杨希就该走了。”我盯着苏雪雪高跟鞋的鞋尖,她不耐烦地敲着桌面,我也很想起身,偏偏屁股不听使唤,挪都挪不动。
“范毅,你别告诉我,都这时候了,你还犯怂。”
虽然摄于苏雪雪的淫威,可想到杨希,我就不可自抑地发抖,胆l去。我没勇气直面杨希,从过去到现在,都做不到。
苏雪雪也不多费唇舌,趁我发愣,提了我身旁的吉他盒子就走。这下子我总算回过神,一跳三丈高,扑了过去。
要知道这可是花了我2000块活费买的吉他,是我的心肝宝贝,天知道落到她手里会发生什么惨绝人寰的事。
“女神息怒,放下吉他,我这就走。”
苏雪雪麻利地背上吉他,长发一甩,瞥了我一眼:“出息,非逼我出绝招。吉他我先背会儿,你扛上音箱。到了地儿,我就还给你。”
这就是苏雪雪了,尖酸精明,做事从不拖泥带水,果决得让男人汗颜。
●作者没说,小王子是不是帅哥
人来人往的火车站,我拖着音箱大汗淋漓地跟在苏雪雪身后,我实在无法理解。女孩子到底是怎样的生物,每个月流那么多血,还能生龙活虎,踩着那么高的鞋跟也能健步如飞。
“就在这里吧。”
检票口,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苏雪雪总算停了下来。她利落地取下吉他盒,拿出吉他,将吉他上的线插在音箱上。随意弹了两下,高分贝的音乐声,立马吸引了大片的视线。
苏雪雪一把将吉他塞到我怀里,退到了边上,双手抱肩,下令指挥:“我估摸着杨希就在这附近,你可以开始了。”
我愣愣地看着苏雪雪,手里抱着沉甸甸的吉他,心中一阵茫然无措。
我是—个很胆怯懦弱的人,这辈子做过的最大胆的事,也不过是在高中校庆演奏结束,杨希搭讪我们乐队主唱洋洋失败时,我瞧着这姑娘蹲在杂物间门口哭得实在可怜,恬不知耻地上前自我介绍。
我说:“你好,我叫范毅,大家都叫我小王子,是个弹吉他的。”
杨希抬起头瞧了我一眼,皱了眉:“长这样,也能叫小王子”
作为男人,我难得有骨气一回,一句话顶了回去:“你没看过《小王子》那本书吗?作者根本没写小王子是个帅哥!”
杨希盯了我一阵儿,估计是觉得我认真的样子挺耐看,“噗嗤”一声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就像梨花带雨又逢春,楚楚可怜而又生机盎然,我也忍不住跟着她—起傻笑。
然后,我转身抱起我的吉他,飞陕地走掉了。杨希在后面“喂喂喂”叫我,我置之不理,只是—个劲儿地往外快走。
按照苏雪雪对我的形容,每当我走路飞快的时候都是想逃避,比跑慢—些,但比普通的走|央很多,再配上我黝黑的皮肤,壮硕的体型,活像一只大黑熊。
也不知道我在操场上暴走了几圈,抬头就看到坐在看台上的苏雪雪,她抱着贝斯,凄凄切切,跟我大眼瞪小眼。
苏雪雪说:“范毅,你真怂,跟女孩儿搭讪都不会。”
那时,苏雪雪也是我们乐队中的一员,和现在完全不是—个风格,她留短发,微微发胖,是个贝斯手。
按照常理说,女孩子—般都喜欢吉他,钢琴,小提琴。可苏雪雪选择了疯狂的贝斯,弹到激情时刻,总是摇头晃脑,跟打了鸡血—样兴奋激动。
我们乐队里的男孩子有次夜里烧烤时谈起苏雪雪,大家都认为这个女孩子没正形,没—点女人味。只有我弱弱地插了—句:“其实我们内行人都清楚,贝斯控制整个乐队的律动,虽然不像主唱那么显眼,但很重要。我想苏雪雪应该是—个低调付出,不求冒头的人吧。”
其实闲聊这种事,就是凑在一起侃大山,胡言乱语,事后就都忘了。但难保有那么一两句话被传了出去,得罪了谁,触动了谁,我们自己却依然蒙在鼓里。
某—天,大家练习结束,正往活动室外面走,苏雪雪突然凑到我旁边,说了一句:“我怎么就觉得,你像童话里的小王子呢?”
耳尖的队员都听到了这句话,哄笑了一阵,也跟着叫了起来:“小王子,范毅,我觉着这艺名儿挺好啊,以后就叫你吉他小王子吧!”
毫无疑问,我再次暴走了,囧得满脸通红。虽然被嘲笑,可我—点都不怪苏雪雪,因为我觉得她并没有恶意。
高二下学期,乐队解散了。大家都忙着准备高考,不太联系了,除了苏雪雪。她经常来找我闲聊,或者说,每到课间操时间,她都会带着好吃的来慰劳我,有时候是手抓饼,有时候是—碗香辣土豆。
我当然也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苏雪雪是喜欢上我了,我很有自知之明。但吃人嘴短,我还是吞吞吐吐说出了我的疑问。
苏雪雪听完,—声长叹,大掌拍在我的背上:“我是做慈善的,瞧你肥头大耳容易饿嘛。”
我被她说得满脸通红,咬了一口手抓饼,—整条培根叼在嘴边,愣是忘了往回吞。 不知我有没有听错,她好像又小声补充:“小王子啊,因为这么多年,只有你看出我弹贝斯的理由,只有你懂我。”
●努力就有收获?这是个谎言
杨希出现的时间点,并不如我和苏雪雪计算好的那样。我还没有正经开场,杨希就拨开骚动的人群,盯着抱吉他发呆的我,满睑疑惑地问:“范毅,真的是你,你在这里做什么?”
她的嘴唇一张一翕,我仿佛都听不见,我望着她那张涂满化妆品的脸,陌生到无言。
我是在大二才发现杨希跟我在同—个大学,同—个专业,当时我们学校辩论队PK别的高校大获全胜,校长开大会表彰辩论队成员,杨希出挑的个头十分显眼,彼时,我眼坐在我身边的苏雪雪说:“那是杨希,跟我们一个高中的。”
“你喜欢的就是她吧?”苏雪雪不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我站起身,在众目睽睽之下,暴走出了大礼堂。
没错,我喜欢杨希。
高中的时候,我扒过她教室的窗口,特地穿过两个教学楼,跑去她教室旁边的卫生间上厕所,我在她教室外的大树下练吉他,我知道她位置靠窗,很容易听到。
可我没有—次敢与她面对面说话。直到如今,我们已经升上大三,她就要出国读书,我却再没能眼她有过一次交集。
我知道我这样很怂。很多人信奉,努力就会有收获,相爱就能在—起,可我偏偏不信。
杨希能记得我的名字,我已经受宠若惊。高三以后,我们之间,只有我—个人的纠结而已。有那么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脸,怀疑我是否真的认识过她,那张睑似乎有些熟悉,但又和记忆里的样子不相符。
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能够慢慢冷静下来。拨响了第—个音符。
我说:“是我,杨希,我想为你唱首歌。”
我没唱事先跟苏雪雪说好的《情非得已》,也没有在曲终之时来个真情告白。虽然这样的招数很老土,但苏雪雪坚信还是会有很多女孩儿因此感动。
道理我都明白。可最后,我唱的是戴佩妮的《我和你的那些年》。“我和你与其相见不如怀念,与其拥抱不如眷念…--从今以后不再见面,从今以后只是怀念……”
我以为苏雪雪会冲上来阻止我,可她没有。她只是安静地站在—旁,我没有看她,但我知遒地很忧伤。
那天晚上,我和苏雪雪买了几瓶啤酒就着两个烤脑花儿,在火车站的角落里“巴山夜话”。
她看上去有些生气,甚至可以说是气急败坏,一口气吃完了两个烤脑花,就给我留了点酸萝卜粒。
“你除了跑还会什么?人家杨希都主动上来抱你了,你都没听人说话呢,撒腿就跑,几个意思啊你?”
我仔仔细细挑着锡纸里的酸萝卜粒,吃得津津有味,我想如果现在能有碗白米饭,我—定能吃出天堂的味道。
“范毅,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苏雪雪气得从音箱上跳下来,狠狠给了我一下。我手—抖,锡纸碗掉在了地上.酸萝卜粒撒了—地,我心疼不已,美梦破碎。
我幽怨地望向苏雪雪,她的红色长裙,就算在夜里也那么显眼,即使是狰狞着一张睑,还颇有女神架势。在她身上,我再也找不到那个高中假小子的痕迹,和看到杨希时—样的陌生感让我顿生沮丧。
我说:“苏雪雪,我不知道你不能明白我的感觉,不管你也好,还是杨希也好。你们都在往你门认为好的方向发展,可我却觉得越来越陌生。其实我也想变,或者也往好的方向变,努力就有收获,对我来说是谎言,这是命,也是我的选择。”
苏雪雪沉默不语,我摸着我的吉他,把它放在我的腿上,那是来自音乐寂寥无声的温柔。●我卯足劲也比不过你们稍稍用力
其实我小时候没什么爱好,最大的兴趣就是坐在家门口,看来往的小孩子们打打闹闹,而我腿上缠着厚重的绷带。
坐得久了,我难免无趣,就冲着屋里喊:“阿妈,饭什么时候好啊?”
阿妈说:“—会儿就好了。”
我又说:“阿妈,我的腿什么时候好啊?”
屋里良久没有声音,好—会儿阿妈才瓮声回道:“不久……不久就好了。”
不久就好。我很长—段时间都在期待这个“不久”快点过去。
第—次上手术台,我想这“不久”就要到头了。第五次上手术台,我还在想“不久”到了吧?
最后—次去见主治医生.我知道这“不久”终于来了。
医生说,你要怀着希望活下去,你还年轻,以后的医学说不定能完全治好你的腿。就算不能完全好,你也不能放弃,有很多残疾人都能好好活下去的,你只是不能再跑太陕。
我当时并没有哭,反而松了口气,我至少看到了我的结局,不用再盼着那个“不久”了。可阿妈却哭了,哭得斯心裂肺,她大声咒骂那个撞断我腿的货车司机,埋怨苍天不公。
那哭声让我烦躁,我冲出门去,开始暴走,比跑要慢一点,比走要快一点,这就是我的极限。
我絮絮叨叨地说着过去,苏雪雪在旁边悄无声息,仿佛不存在,我并不确定她是不是在听,不管怎样,我都想继续说下去。
我学吉他很偶然,那时候村里办喜事丧事都流行请乐队。当时,我家对面的张大伯去世了,乐队在他家门口敲敲打打唱了—宿,吵得我原本的哀伤也消散殆尽。于是我悄悄溜进乐队放服装道具的杂物间,想要搞—些破坏。
看到了架子鼓,我觉得分外新奇,就坐上去敲了两敲,越敲越来劲,跟着打起了拍子,玩得入了迷,就连有人进来都没发现。
“你的节奏感很不错嘛。”
我吓得从凳子上摔下来,说话的是这个乡村乐队里的吉他手,他像大多数搞艺术的人—样邋遢散漫留长发,笑嘻嘻地瞧了我一阵后,单方面决定要将我纳入门下,教我弹吉他。
可他是个随性的人,做事都是一时兴起,教了我俩月,他便不耐烦了,扔了把旧吉他给我,就任我自生自灭,自个儿跳上大卡车去别地跑业务了。
对于他的离开我并不意外,那也并不妨碍我爱上吉他,理由很简单,因为弹吉他不需要用腿。 小声的啜泣响在我的耳畔,苏雪雪抱住了我,我知道她很想安慰我,可人都是个体,根本没有感同身受这—说,也没办法给予慰藉,不过是怜悯而已。
我说,苏雪雪,其实我知道,你为什么—定要变成女神。你高中时候喜欢我们乐队的主唱洋洋口巴?那天的事儿,我都看到了。
那时候,苏雪雪和洋洋早恋,被洋洋她妈逮了个正着。洋洋妈拉过自己儿子,指着苏雪雪鼻子就开骂:“你长得又丑又矮又胖又难看,凭什么跟我儿子在—起?”
苏雪雪和洋洋都没有说话,直到洋洋妈扯着洋洋走了,嘴唇咬出血的女孩儿才无力地蹲下身,嚎啕大哭。她大声喊:“总有—天,我会让你们都后晦的。好得让你们无法直视!”
之后,苏雪雪瘦了,白了,美了,上大学后还学会了穿高跟鞋,变成了女神。
也许最初,苏雪雪并不想要变成这样,就像我最开始碰的乐器并不是吉他,可后来苏雪雪没有成为张狂的贝斯手而是成了女神,我也没有学架子鼓,而是学了吉他。这都是阴差阳错,命运转折,我们都不知道哪儿出了错,便往岔路走了,—去就回不了头。
苏雪雪和杨希都可以用他们的努力去改变他们的生活,他们能够双腿奔跑,稍—使劲就能跑得够远,而我就算暴走,也只能被抛在最后。
●你我都知道,结局最好是这样
有件事,我没有告诉苏雪雪的。那就是杨希其实也是喜欢我的,高中她就说过了。
有天,我在她教室下面练吉他,她打开窗,在二楼冲我喊:“喂,范毅,我知道是你,你要是再给我弹一曲,我就喜欢你,好不好?”
杨希的话口下到我了,我想动手指,可我的腿先于我的手作出反应,我又逃走了。
但欠下的总是要还的,多年以后,我还是给她弹了那一曲,与她告别,送她离开。在火车站,杨希并不是什么都没说,她拥抱我的时候,脸埋在我的肩窝,泪水打湿了我的脖子,嗡嗡的声音就像很多年前的阿妈。
她说,小王子,我还是喜欢你的,但你总是逃跑,我不能再等你停下了。
我很想哭,也想开口挽留,可我最终还是推开了她。因为我不知道我将来会在哪里,不管是哪里我都无法带她去。她有两条腿,可以走出国门,跑到天际。而我身有残疾,不管她嫌不嫌弃,我都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
三个月之后,苏雪雪来跟我道别,她要去美国做交换生。
临走,苏雪雪告诉我,小王子,你要好好生活,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你小王子吗?因为我觉得你就像故事里的小王子,忧郁又细腻,你的音乐满满的都是浪漫与情谊。
大四快毕业,大家都在忙着找工作。我抱着我的吉他不急不缓地唱着歌,我想写首歌,名字叫做《小王子的玫瑰梦》,以此献给我青春岁月里邂逅的玫瑰—样娇艳美好的女孩们。
在我的印象里,只要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苏雪雪的出场总是金光闪闪,伴随着电视剧里的慢镜头,和万众瞩目的垂涎目光。
我坐在咖啡厅的角落,瞧着那厮长发飘飘,穿着齐踝的大红长裙,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跷,飘飘欲仙地走过来。我忍不住拿起面前巴掌大小的菜单遮住我的大饼脸,虽然只能遮住眼睛,但至少,眼不见心不烦,可以暂时无视从四面八方飞来的羡慕嫉妒恨的“眼刀”。
屌丝配女神,不和谐的搭配。也许大多数人都会这么误会我和苏雪雪的关系,而事实上,我们真的只是普通朋友,或者说哥们儿更恰当。
唯有我清楚,苏雪雪女神外表的背后的故事。也只有我看到过她,穿着人字拖,背心短裤,脚踩凳子,手拍桌子,拿着瓶子胡侃海吹的屌丝样。也只有我清楚,她能徒手撂倒夜里想打劫她的混混,高跟鞋砸得人眼冒金星,红旗招扬。
即便如此,我和苏雪雪依然不能—概而论。我甚至从心底里冉冉升起了—种自豪感,苏雪雪也就是金玉其外,而我是表里如一,屌丝到底。
“还傻坐着干嘛,收拾东西赶紧走啊。再迟,杨希就该走了。”我盯着苏雪雪高跟鞋的鞋尖,她不耐烦地敲着桌面,我也很想起身,偏偏屁股不听使唤,挪都挪不动。
“范毅,你别告诉我,都这时候了,你还犯怂。”
虽然摄于苏雪雪的淫威,可想到杨希,我就不可自抑地发抖,胆l去。我没勇气直面杨希,从过去到现在,都做不到。
苏雪雪也不多费唇舌,趁我发愣,提了我身旁的吉他盒子就走。这下子我总算回过神,一跳三丈高,扑了过去。
要知道这可是花了我2000块活费买的吉他,是我的心肝宝贝,天知道落到她手里会发生什么惨绝人寰的事。
“女神息怒,放下吉他,我这就走。”
苏雪雪麻利地背上吉他,长发一甩,瞥了我一眼:“出息,非逼我出绝招。吉他我先背会儿,你扛上音箱。到了地儿,我就还给你。”
这就是苏雪雪了,尖酸精明,做事从不拖泥带水,果决得让男人汗颜。
●作者没说,小王子是不是帅哥
人来人往的火车站,我拖着音箱大汗淋漓地跟在苏雪雪身后,我实在无法理解。女孩子到底是怎样的生物,每个月流那么多血,还能生龙活虎,踩着那么高的鞋跟也能健步如飞。
“就在这里吧。”
检票口,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苏雪雪总算停了下来。她利落地取下吉他盒,拿出吉他,将吉他上的线插在音箱上。随意弹了两下,高分贝的音乐声,立马吸引了大片的视线。
苏雪雪一把将吉他塞到我怀里,退到了边上,双手抱肩,下令指挥:“我估摸着杨希就在这附近,你可以开始了。”
我愣愣地看着苏雪雪,手里抱着沉甸甸的吉他,心中一阵茫然无措。
我是—个很胆怯懦弱的人,这辈子做过的最大胆的事,也不过是在高中校庆演奏结束,杨希搭讪我们乐队主唱洋洋失败时,我瞧着这姑娘蹲在杂物间门口哭得实在可怜,恬不知耻地上前自我介绍。
我说:“你好,我叫范毅,大家都叫我小王子,是个弹吉他的。”
杨希抬起头瞧了我一眼,皱了眉:“长这样,也能叫小王子”
作为男人,我难得有骨气一回,一句话顶了回去:“你没看过《小王子》那本书吗?作者根本没写小王子是个帅哥!”
杨希盯了我一阵儿,估计是觉得我认真的样子挺耐看,“噗嗤”一声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就像梨花带雨又逢春,楚楚可怜而又生机盎然,我也忍不住跟着她—起傻笑。
然后,我转身抱起我的吉他,飞陕地走掉了。杨希在后面“喂喂喂”叫我,我置之不理,只是—个劲儿地往外快走。
按照苏雪雪对我的形容,每当我走路飞快的时候都是想逃避,比跑慢—些,但比普通的走|央很多,再配上我黝黑的皮肤,壮硕的体型,活像一只大黑熊。
也不知道我在操场上暴走了几圈,抬头就看到坐在看台上的苏雪雪,她抱着贝斯,凄凄切切,跟我大眼瞪小眼。
苏雪雪说:“范毅,你真怂,跟女孩儿搭讪都不会。”
那时,苏雪雪也是我们乐队中的一员,和现在完全不是—个风格,她留短发,微微发胖,是个贝斯手。
按照常理说,女孩子—般都喜欢吉他,钢琴,小提琴。可苏雪雪选择了疯狂的贝斯,弹到激情时刻,总是摇头晃脑,跟打了鸡血—样兴奋激动。
我们乐队里的男孩子有次夜里烧烤时谈起苏雪雪,大家都认为这个女孩子没正形,没—点女人味。只有我弱弱地插了—句:“其实我们内行人都清楚,贝斯控制整个乐队的律动,虽然不像主唱那么显眼,但很重要。我想苏雪雪应该是—个低调付出,不求冒头的人吧。”
其实闲聊这种事,就是凑在一起侃大山,胡言乱语,事后就都忘了。但难保有那么一两句话被传了出去,得罪了谁,触动了谁,我们自己却依然蒙在鼓里。
某—天,大家练习结束,正往活动室外面走,苏雪雪突然凑到我旁边,说了一句:“我怎么就觉得,你像童话里的小王子呢?”
耳尖的队员都听到了这句话,哄笑了一阵,也跟着叫了起来:“小王子,范毅,我觉着这艺名儿挺好啊,以后就叫你吉他小王子吧!”
毫无疑问,我再次暴走了,囧得满脸通红。虽然被嘲笑,可我—点都不怪苏雪雪,因为我觉得她并没有恶意。
高二下学期,乐队解散了。大家都忙着准备高考,不太联系了,除了苏雪雪。她经常来找我闲聊,或者说,每到课间操时间,她都会带着好吃的来慰劳我,有时候是手抓饼,有时候是—碗香辣土豆。
我当然也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苏雪雪是喜欢上我了,我很有自知之明。但吃人嘴短,我还是吞吞吐吐说出了我的疑问。
苏雪雪听完,—声长叹,大掌拍在我的背上:“我是做慈善的,瞧你肥头大耳容易饿嘛。”
我被她说得满脸通红,咬了一口手抓饼,—整条培根叼在嘴边,愣是忘了往回吞。 不知我有没有听错,她好像又小声补充:“小王子啊,因为这么多年,只有你看出我弹贝斯的理由,只有你懂我。”
●努力就有收获?这是个谎言
杨希出现的时间点,并不如我和苏雪雪计算好的那样。我还没有正经开场,杨希就拨开骚动的人群,盯着抱吉他发呆的我,满睑疑惑地问:“范毅,真的是你,你在这里做什么?”
她的嘴唇一张一翕,我仿佛都听不见,我望着她那张涂满化妆品的脸,陌生到无言。
我是在大二才发现杨希跟我在同—个大学,同—个专业,当时我们学校辩论队PK别的高校大获全胜,校长开大会表彰辩论队成员,杨希出挑的个头十分显眼,彼时,我眼坐在我身边的苏雪雪说:“那是杨希,跟我们一个高中的。”
“你喜欢的就是她吧?”苏雪雪不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我站起身,在众目睽睽之下,暴走出了大礼堂。
没错,我喜欢杨希。
高中的时候,我扒过她教室的窗口,特地穿过两个教学楼,跑去她教室旁边的卫生间上厕所,我在她教室外的大树下练吉他,我知道她位置靠窗,很容易听到。
可我没有—次敢与她面对面说话。直到如今,我们已经升上大三,她就要出国读书,我却再没能眼她有过一次交集。
我知道我这样很怂。很多人信奉,努力就会有收获,相爱就能在—起,可我偏偏不信。
杨希能记得我的名字,我已经受宠若惊。高三以后,我们之间,只有我—个人的纠结而已。有那么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脸,怀疑我是否真的认识过她,那张睑似乎有些熟悉,但又和记忆里的样子不相符。
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能够慢慢冷静下来。拨响了第—个音符。
我说:“是我,杨希,我想为你唱首歌。”
我没唱事先跟苏雪雪说好的《情非得已》,也没有在曲终之时来个真情告白。虽然这样的招数很老土,但苏雪雪坚信还是会有很多女孩儿因此感动。
道理我都明白。可最后,我唱的是戴佩妮的《我和你的那些年》。“我和你与其相见不如怀念,与其拥抱不如眷念…--从今以后不再见面,从今以后只是怀念……”
我以为苏雪雪会冲上来阻止我,可她没有。她只是安静地站在—旁,我没有看她,但我知遒地很忧伤。
那天晚上,我和苏雪雪买了几瓶啤酒就着两个烤脑花儿,在火车站的角落里“巴山夜话”。
她看上去有些生气,甚至可以说是气急败坏,一口气吃完了两个烤脑花,就给我留了点酸萝卜粒。
“你除了跑还会什么?人家杨希都主动上来抱你了,你都没听人说话呢,撒腿就跑,几个意思啊你?”
我仔仔细细挑着锡纸里的酸萝卜粒,吃得津津有味,我想如果现在能有碗白米饭,我—定能吃出天堂的味道。
“范毅,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苏雪雪气得从音箱上跳下来,狠狠给了我一下。我手—抖,锡纸碗掉在了地上.酸萝卜粒撒了—地,我心疼不已,美梦破碎。
我幽怨地望向苏雪雪,她的红色长裙,就算在夜里也那么显眼,即使是狰狞着一张睑,还颇有女神架势。在她身上,我再也找不到那个高中假小子的痕迹,和看到杨希时—样的陌生感让我顿生沮丧。
我说:“苏雪雪,我不知道你不能明白我的感觉,不管你也好,还是杨希也好。你们都在往你门认为好的方向发展,可我却觉得越来越陌生。其实我也想变,或者也往好的方向变,努力就有收获,对我来说是谎言,这是命,也是我的选择。”
苏雪雪沉默不语,我摸着我的吉他,把它放在我的腿上,那是来自音乐寂寥无声的温柔。●我卯足劲也比不过你们稍稍用力
其实我小时候没什么爱好,最大的兴趣就是坐在家门口,看来往的小孩子们打打闹闹,而我腿上缠着厚重的绷带。
坐得久了,我难免无趣,就冲着屋里喊:“阿妈,饭什么时候好啊?”
阿妈说:“—会儿就好了。”
我又说:“阿妈,我的腿什么时候好啊?”
屋里良久没有声音,好—会儿阿妈才瓮声回道:“不久……不久就好了。”
不久就好。我很长—段时间都在期待这个“不久”快点过去。
第—次上手术台,我想这“不久”就要到头了。第五次上手术台,我还在想“不久”到了吧?
最后—次去见主治医生.我知道这“不久”终于来了。
医生说,你要怀着希望活下去,你还年轻,以后的医学说不定能完全治好你的腿。就算不能完全好,你也不能放弃,有很多残疾人都能好好活下去的,你只是不能再跑太陕。
我当时并没有哭,反而松了口气,我至少看到了我的结局,不用再盼着那个“不久”了。可阿妈却哭了,哭得斯心裂肺,她大声咒骂那个撞断我腿的货车司机,埋怨苍天不公。
那哭声让我烦躁,我冲出门去,开始暴走,比跑要慢一点,比走要快一点,这就是我的极限。
我絮絮叨叨地说着过去,苏雪雪在旁边悄无声息,仿佛不存在,我并不确定她是不是在听,不管怎样,我都想继续说下去。
我学吉他很偶然,那时候村里办喜事丧事都流行请乐队。当时,我家对面的张大伯去世了,乐队在他家门口敲敲打打唱了—宿,吵得我原本的哀伤也消散殆尽。于是我悄悄溜进乐队放服装道具的杂物间,想要搞—些破坏。
看到了架子鼓,我觉得分外新奇,就坐上去敲了两敲,越敲越来劲,跟着打起了拍子,玩得入了迷,就连有人进来都没发现。
“你的节奏感很不错嘛。”
我吓得从凳子上摔下来,说话的是这个乡村乐队里的吉他手,他像大多数搞艺术的人—样邋遢散漫留长发,笑嘻嘻地瞧了我一阵后,单方面决定要将我纳入门下,教我弹吉他。
可他是个随性的人,做事都是一时兴起,教了我俩月,他便不耐烦了,扔了把旧吉他给我,就任我自生自灭,自个儿跳上大卡车去别地跑业务了。
对于他的离开我并不意外,那也并不妨碍我爱上吉他,理由很简单,因为弹吉他不需要用腿。 小声的啜泣响在我的耳畔,苏雪雪抱住了我,我知道她很想安慰我,可人都是个体,根本没有感同身受这—说,也没办法给予慰藉,不过是怜悯而已。
我说,苏雪雪,其实我知道,你为什么—定要变成女神。你高中时候喜欢我们乐队的主唱洋洋口巴?那天的事儿,我都看到了。
那时候,苏雪雪和洋洋早恋,被洋洋她妈逮了个正着。洋洋妈拉过自己儿子,指着苏雪雪鼻子就开骂:“你长得又丑又矮又胖又难看,凭什么跟我儿子在—起?”
苏雪雪和洋洋都没有说话,直到洋洋妈扯着洋洋走了,嘴唇咬出血的女孩儿才无力地蹲下身,嚎啕大哭。她大声喊:“总有—天,我会让你们都后晦的。好得让你们无法直视!”
之后,苏雪雪瘦了,白了,美了,上大学后还学会了穿高跟鞋,变成了女神。
也许最初,苏雪雪并不想要变成这样,就像我最开始碰的乐器并不是吉他,可后来苏雪雪没有成为张狂的贝斯手而是成了女神,我也没有学架子鼓,而是学了吉他。这都是阴差阳错,命运转折,我们都不知道哪儿出了错,便往岔路走了,—去就回不了头。
苏雪雪和杨希都可以用他们的努力去改变他们的生活,他们能够双腿奔跑,稍—使劲就能跑得够远,而我就算暴走,也只能被抛在最后。
●你我都知道,结局最好是这样
有件事,我没有告诉苏雪雪的。那就是杨希其实也是喜欢我的,高中她就说过了。
有天,我在她教室下面练吉他,她打开窗,在二楼冲我喊:“喂,范毅,我知道是你,你要是再给我弹一曲,我就喜欢你,好不好?”
杨希的话口下到我了,我想动手指,可我的腿先于我的手作出反应,我又逃走了。
但欠下的总是要还的,多年以后,我还是给她弹了那一曲,与她告别,送她离开。在火车站,杨希并不是什么都没说,她拥抱我的时候,脸埋在我的肩窝,泪水打湿了我的脖子,嗡嗡的声音就像很多年前的阿妈。
她说,小王子,我还是喜欢你的,但你总是逃跑,我不能再等你停下了。
我很想哭,也想开口挽留,可我最终还是推开了她。因为我不知道我将来会在哪里,不管是哪里我都无法带她去。她有两条腿,可以走出国门,跑到天际。而我身有残疾,不管她嫌不嫌弃,我都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
三个月之后,苏雪雪来跟我道别,她要去美国做交换生。
临走,苏雪雪告诉我,小王子,你要好好生活,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你小王子吗?因为我觉得你就像故事里的小王子,忧郁又细腻,你的音乐满满的都是浪漫与情谊。
大四快毕业,大家都在忙着找工作。我抱着我的吉他不急不缓地唱着歌,我想写首歌,名字叫做《小王子的玫瑰梦》,以此献给我青春岁月里邂逅的玫瑰—样娇艳美好的女孩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