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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彩电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猛,至今已在世界范围内占据重要地位,但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恶性价格竞争、利润率整体下降等问题。本文从产业组织理论的市场结构角度对彩电行业进行分析,得出彩电行业寡头垄断的判断,进而根据对市场结构的分析解释了市场行为与市场绩效的成因,最后对改善彩电行业市场绩效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彩电;市场结构;产业组织
一、引言
我国彩电行业曾是我国发展最快和最成功的行业,也是最先接受市场洗礼、最早与国外品牌角逐的行业。历经30年的成长,我国彩电业已经实现产量和销量稳居世界第一,然而目前的发展却依然存在着隐患与难题。本文旨在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对中国彩电行业进行分析,找出该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原因,以期提出一些理论建议。
二、行业概述
彩电行业自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发展。但1990年国家取消了对彩电企业的产量和价格管制后,彩电业才真正得到飞速发展,一时间形成了20多个国产品牌。然而由于企业无序扩张,重复建设,使产品实际产量远远大于市场的有效需求,随之而来的是行业的销售出现困难,于是在90年代中后期爆发了多次价格战。2000年之后,彩电行业又进入了新一轮的调整,竞争优势开始向少数品牌集中。
三、产业组织分析
下面将基于贝恩的结构一行为—绩效范式,对彩电行业的市场结构进行重点分析。
从总体上看,中国彩电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随着竞争的加剧,部分非名牌产品市场缩小甚至淘汰,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下表是摘录的1997-2006年我国彩电行业市场集中率变化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彩电市场集中度指数从2000年开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截至到2006年已经上升至63.10。这主要是多轮价格战所带来的行业惨烈竞争后的结果。截至到2006年底,长虹、康佳、TCL、创维、海信、夏普、索尼、三星、东芝八大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达到85%以上,而前四者的市场占有率超过市场容量的半数,根据贝恩对产业垄断和竞争
类型的划分标准,现阶段我国彩电业的市场结构属于中(上)集中寡占型,这种市场结构具有寡头垄断的特征。
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结构的决定因素有三个: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产品差别化、进入和退出壁垒。
1 规模经济
在目前的技术及外部环境状况下,彩电行业的最小最佳规模约为100万台。1995年,达到最小最佳规模的彩电企业只有长虹、康佳、熊猫三家。随着我国彩电业的发展,各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达到该规模标准的厂商越来越多。但最近几年,达到经济规模的厂商数量趋于平稳,甚至略有下降。这主要是由于随着市场集中度和垄断程度的不断增强,合并、兼并的增多使得我国彩电业处于垄断竞争的结果。可见,我国彩电业的规模经济水平己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2 产品差别化
虽然我国彩电业是市场集中程度较高的产业,但产品差别化程度却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我国彩电业从无到有也仅仅才经历了30年的时间,许多国内企业都是通过效仿国外企业先进的制造技术、显示技术、生产及质量管理技术,所以产品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
(2)由于大多数国内消费者对彩电产品重要指标的识别能力还很欠缺,对品牌的认知度往往是从媒体广告和销售人员的介绍中建立起来的,更多的看重产品价格,这并不能完全的从客观上做到产品差异化。
(3)为了尽快占领市场,产品的跟随策略也就成为各公司产品开发的主导策略。这样一来,势必会产生市场定位不明晰的弊端,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将无法形成自身的品牌特色。最终结果只能是各公司间的产品差异程度难以拉开。
3 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
我国彩电业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起步阶段,由于多年压制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来,彩电行业的利润较高,大量企业投入生产,基本没有进入壁垒。随着企业体制逐步健全,一批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优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彩电行业的进入壁垒也必然相应提高,主要为资本壁垒和技术壁垒。除此之外还有政府为防止过度竞争而设置的政策壁垒,以及企业自身品牌占有市场形成的壁垒。
在我国彩电业的发展过程中,退出壁垒主要表现为政府行为。地方政府对亏损企业的援助,以及地方政府吸纳外商合资的动力,人为制造了制度性的退出障碍。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政府职能的改变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彩电业的退出壁垒逐渐降低,优胜劣汰的局势已经基本形成。
按照贝恩的理论,市场结构决定了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又决定了市场绩效。我国彩电行业的实证确实如此。
四、政策建议
基于对彩电行业市场结构的分析后,针对彩电行业出现的问题,本文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从企业层面:
第一,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以应对价格竞争,
第二,构造产品差别化,避免价格竞争;
第三,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政府层面:
第一,减少企业退出障碍,促进产业组织结构优化,
第二,加快法律体系建设,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第三,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彩电业的整体产业升级。
关键词:彩电;市场结构;产业组织
一、引言
我国彩电行业曾是我国发展最快和最成功的行业,也是最先接受市场洗礼、最早与国外品牌角逐的行业。历经30年的成长,我国彩电业已经实现产量和销量稳居世界第一,然而目前的发展却依然存在着隐患与难题。本文旨在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对中国彩电行业进行分析,找出该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原因,以期提出一些理论建议。
二、行业概述
彩电行业自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发展。但1990年国家取消了对彩电企业的产量和价格管制后,彩电业才真正得到飞速发展,一时间形成了20多个国产品牌。然而由于企业无序扩张,重复建设,使产品实际产量远远大于市场的有效需求,随之而来的是行业的销售出现困难,于是在90年代中后期爆发了多次价格战。2000年之后,彩电行业又进入了新一轮的调整,竞争优势开始向少数品牌集中。
三、产业组织分析
下面将基于贝恩的结构一行为—绩效范式,对彩电行业的市场结构进行重点分析。
从总体上看,中国彩电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随着竞争的加剧,部分非名牌产品市场缩小甚至淘汰,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下表是摘录的1997-2006年我国彩电行业市场集中率变化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彩电市场集中度指数从2000年开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截至到2006年已经上升至63.10。这主要是多轮价格战所带来的行业惨烈竞争后的结果。截至到2006年底,长虹、康佳、TCL、创维、海信、夏普、索尼、三星、东芝八大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达到85%以上,而前四者的市场占有率超过市场容量的半数,根据贝恩对产业垄断和竞争
类型的划分标准,现阶段我国彩电业的市场结构属于中(上)集中寡占型,这种市场结构具有寡头垄断的特征。
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结构的决定因素有三个: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产品差别化、进入和退出壁垒。
1 规模经济
在目前的技术及外部环境状况下,彩电行业的最小最佳规模约为100万台。1995年,达到最小最佳规模的彩电企业只有长虹、康佳、熊猫三家。随着我国彩电业的发展,各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达到该规模标准的厂商越来越多。但最近几年,达到经济规模的厂商数量趋于平稳,甚至略有下降。这主要是由于随着市场集中度和垄断程度的不断增强,合并、兼并的增多使得我国彩电业处于垄断竞争的结果。可见,我国彩电业的规模经济水平己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2 产品差别化
虽然我国彩电业是市场集中程度较高的产业,但产品差别化程度却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我国彩电业从无到有也仅仅才经历了30年的时间,许多国内企业都是通过效仿国外企业先进的制造技术、显示技术、生产及质量管理技术,所以产品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
(2)由于大多数国内消费者对彩电产品重要指标的识别能力还很欠缺,对品牌的认知度往往是从媒体广告和销售人员的介绍中建立起来的,更多的看重产品价格,这并不能完全的从客观上做到产品差异化。
(3)为了尽快占领市场,产品的跟随策略也就成为各公司产品开发的主导策略。这样一来,势必会产生市场定位不明晰的弊端,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将无法形成自身的品牌特色。最终结果只能是各公司间的产品差异程度难以拉开。
3 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
我国彩电业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起步阶段,由于多年压制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来,彩电行业的利润较高,大量企业投入生产,基本没有进入壁垒。随着企业体制逐步健全,一批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优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彩电行业的进入壁垒也必然相应提高,主要为资本壁垒和技术壁垒。除此之外还有政府为防止过度竞争而设置的政策壁垒,以及企业自身品牌占有市场形成的壁垒。
在我国彩电业的发展过程中,退出壁垒主要表现为政府行为。地方政府对亏损企业的援助,以及地方政府吸纳外商合资的动力,人为制造了制度性的退出障碍。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政府职能的改变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彩电业的退出壁垒逐渐降低,优胜劣汰的局势已经基本形成。
按照贝恩的理论,市场结构决定了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又决定了市场绩效。我国彩电行业的实证确实如此。
四、政策建议
基于对彩电行业市场结构的分析后,针对彩电行业出现的问题,本文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从企业层面:
第一,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以应对价格竞争,
第二,构造产品差别化,避免价格竞争;
第三,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政府层面:
第一,减少企业退出障碍,促进产业组织结构优化,
第二,加快法律体系建设,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第三,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彩电业的整体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