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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中在一个不知名的、位于犄角旮旯的校园里度过。我是那所学校的佼佼者,到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却由鸡头成了凤尾。中考时我超常发挥,可这点好运并没有伴随至我的高中生涯。我高三那年,已经堕落到上课时在一众刷刷动笔做笔记的同学里,毫无羞愧感地低头忙着转自己的笔。
不是我太厉害,厉害到不用听老师上课,而是我已经愚钝到不管有多绞尽脑汁,依旧对老师嘴里讲述的知识接受不良。太快了,他们上课的节奏本来在高一时我还是勉强能搭个末班车的,但因为我一步一步地放纵自我,如今只能看着其他同学高兴地乘上那辆名为大学的大巴车。在路的末尾,我神情落寞地望着朝远方驶去的,只剩下一丁点影子的他们。
“下课!”上午最后一节课上完,讲台上的老师收拾东西准备赶往饭堂,却被一堆拥上来的学生堵住问问题。他们捧着刚做好的课堂笔记,拿着一支铅笔,神情专注。而我,只是在四周空荡的座位上,如一个旁观者。老师答完了所有人的疑问,准备走出教室,却在踏出门的那一霎那间转头,略带不确定地叫了我一声:“新奇,出来一下。”
我惊异,我以为现在所有的老师都应当对我放弃了希望,认为我不过是个总分加起来还没有别人一半多的,并且毫无上进心的后进生。在进度紧张的高三,他们应当不会再多分心理我才是。我走出了教室,随着那位老师的步子,被引到了教室门外正对着的湖畔。
“我教了你快三年了吧?”她问。我点头说是。她的双眼眯起,像是在回忆往日的某个场景:“高一开学,你问过我考中山大学要排年级多少名呀,是不是?”我愣怔。我从记忆深处搜寻到,刚入高中的那一段时间,我还对未来充满希望,我就给自己说,我要去“中大”。可时间确实是一把残酷的利剑,磨去了我所有的棱角与豪情壮志。我习惯了如今的行尸走肉,就连这个理想,若不是她提起,我都不会有丝毫印象。
说这句话的主人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听它的人啊,却一直把它放在了脑海中。她看了我好半晌,见我一直没说话,拍了拍我的肩,就转身走了。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我像一个步履蹒跚的婴儿,带着对方向的无知感,跌跌撞撞地走进另一番新世界。我没有再被课上我听课效率低下的结果所恐吓住,我知道我并没有资格怨恨我听不懂。因为我知道,所有的结果都是自己昔日的懒散造就的。
我向同桌借了他的课堂笔记,可这课堂笔记不是还散发着未渗透进的新油墨的笔记,而是最开始的,已经被他们琢磨得滚瓜烂熟的高一与高二时期的笔记。夜里我把洗手间当教室,每当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就质问自己:你凭什么坚持不下去?现在不过是夜里的11点钟,你难道忘了你曾经荒诞的,那些通宵看闲杂小说的日子吗?为什么你可以通宵玩闹,却不可以坚持花一点时间学习?
英语是我最开始试图要征服的汪洋。学科里,我英语的成绩是最惨不忍睹的,但它又是我最有信心提高的科目。英语,曾是我最拿手的一门课程,我曾凭借它一路过关斩将参加省里的英语竞赛,却在高三这年里,因为不背单词,而吃尽了它的苦头。但我学英语又不是单纯地拿英语单词书背,我买了一本简单的英语阅读题,做一篇就找字典查一篇,把所有不懂的英语单词筛查出并抄在一旁。每天重复看做过的阅读,边看边回忆单词的发音及基础的用法。
天道酬勤,我这样既能背单词又能锻炼英语语感的方法,在短时间内让我的英语成绩提高了一大截儿。一个月前我踌躇不定,而今看到效果的我终于让心里悬着的石头重重落地。我着手布置接下来的任务,带着对未来憧憬的心情,不承想又在这个时候摔了个大跟头——不是所有科目都像英语一样是通过阅读与记忆就能提高成绩的,有的是凭思维与思考的过程。因此,尽管别的科目在自己的努力下渐渐有了起色,数学仍旧是一潭死水,不起波澜。更可怕的是,我对它的主动性一天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速消减。越是了解它,我对它就越是憎恨与厌弃。这些都看得懂的符号,我只能顺着解题步骤肤浅地了解它,对于解题的核心,我是根本不懂得理解的。我不知道那些数学天才们,是怎么由这个条件一下子联想到了另一个条件,更不知道这步为什么要这么写,那一步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越发心急,便越感到无力。我只好听从学得好的人的建议,从小题入手,通过小题逐步锻炼出数学做题的条件反射。我开始重视这些平常在我眼里毫无存在感的小题,并执着于寻找它们的前因后果,企图触类旁通,积累这类题型的解题技巧,好在做由一道小题的衍生大题时,不再束手无策了。这样小火慢炖的方法,终究让我的数学成绩,有了极大的提高。
我雖然行速缓慢,但内心是极为坚定的。余秋雨说,成熟是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是一种能够看得很远却并不陡峭的高度,我想我正走在这种成熟的道上。
黑板左上角写的倒计时,由三位数变成了两位数,再最后成了孤身的一位数。我的笔不再被我以花哨的姿态急速地旋转,它以极为厚重的姿态,被我牢牢抓到手里在纸上滑动。用去的笔水集满了整整一抽屉,穿着白校服的我们半弯着腰,做着永远印不完的卷子。此时的我,已撑着一叶扁舟,缓缓地滑向那个我曾以为到达不了的地方。
我在一个知了不断鸣叫的夏日走入了考场,那天的天气很暖,金色的光线柔柔地泻在身上,我动笔,偶尔瞥向窗外。很久后,我离开了考场,回到家时,没有原因地哭出声,这声音憋在我内心深处很久很久。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如打开了闸门的水库,一发不可收拾。那段浑噩的时间里,我与高考原本井水不犯河水,而今,它早已全面侵占我,与我融为一体。我收到了最终的结果,不算好,也不算差,但终归满意。
我收拾好行李,整装待发。我确信,过去的高三,将是我这一生中活得最畅快淋漓,最拼了命也最鲜活的时光。
不是我太厉害,厉害到不用听老师上课,而是我已经愚钝到不管有多绞尽脑汁,依旧对老师嘴里讲述的知识接受不良。太快了,他们上课的节奏本来在高一时我还是勉强能搭个末班车的,但因为我一步一步地放纵自我,如今只能看着其他同学高兴地乘上那辆名为大学的大巴车。在路的末尾,我神情落寞地望着朝远方驶去的,只剩下一丁点影子的他们。
“下课!”上午最后一节课上完,讲台上的老师收拾东西准备赶往饭堂,却被一堆拥上来的学生堵住问问题。他们捧着刚做好的课堂笔记,拿着一支铅笔,神情专注。而我,只是在四周空荡的座位上,如一个旁观者。老师答完了所有人的疑问,准备走出教室,却在踏出门的那一霎那间转头,略带不确定地叫了我一声:“新奇,出来一下。”
我惊异,我以为现在所有的老师都应当对我放弃了希望,认为我不过是个总分加起来还没有别人一半多的,并且毫无上进心的后进生。在进度紧张的高三,他们应当不会再多分心理我才是。我走出了教室,随着那位老师的步子,被引到了教室门外正对着的湖畔。
“我教了你快三年了吧?”她问。我点头说是。她的双眼眯起,像是在回忆往日的某个场景:“高一开学,你问过我考中山大学要排年级多少名呀,是不是?”我愣怔。我从记忆深处搜寻到,刚入高中的那一段时间,我还对未来充满希望,我就给自己说,我要去“中大”。可时间确实是一把残酷的利剑,磨去了我所有的棱角与豪情壮志。我习惯了如今的行尸走肉,就连这个理想,若不是她提起,我都不会有丝毫印象。
说这句话的主人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听它的人啊,却一直把它放在了脑海中。她看了我好半晌,见我一直没说话,拍了拍我的肩,就转身走了。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我像一个步履蹒跚的婴儿,带着对方向的无知感,跌跌撞撞地走进另一番新世界。我没有再被课上我听课效率低下的结果所恐吓住,我知道我并没有资格怨恨我听不懂。因为我知道,所有的结果都是自己昔日的懒散造就的。
我向同桌借了他的课堂笔记,可这课堂笔记不是还散发着未渗透进的新油墨的笔记,而是最开始的,已经被他们琢磨得滚瓜烂熟的高一与高二时期的笔记。夜里我把洗手间当教室,每当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就质问自己:你凭什么坚持不下去?现在不过是夜里的11点钟,你难道忘了你曾经荒诞的,那些通宵看闲杂小说的日子吗?为什么你可以通宵玩闹,却不可以坚持花一点时间学习?
英语是我最开始试图要征服的汪洋。学科里,我英语的成绩是最惨不忍睹的,但它又是我最有信心提高的科目。英语,曾是我最拿手的一门课程,我曾凭借它一路过关斩将参加省里的英语竞赛,却在高三这年里,因为不背单词,而吃尽了它的苦头。但我学英语又不是单纯地拿英语单词书背,我买了一本简单的英语阅读题,做一篇就找字典查一篇,把所有不懂的英语单词筛查出并抄在一旁。每天重复看做过的阅读,边看边回忆单词的发音及基础的用法。
天道酬勤,我这样既能背单词又能锻炼英语语感的方法,在短时间内让我的英语成绩提高了一大截儿。一个月前我踌躇不定,而今看到效果的我终于让心里悬着的石头重重落地。我着手布置接下来的任务,带着对未来憧憬的心情,不承想又在这个时候摔了个大跟头——不是所有科目都像英语一样是通过阅读与记忆就能提高成绩的,有的是凭思维与思考的过程。因此,尽管别的科目在自己的努力下渐渐有了起色,数学仍旧是一潭死水,不起波澜。更可怕的是,我对它的主动性一天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速消减。越是了解它,我对它就越是憎恨与厌弃。这些都看得懂的符号,我只能顺着解题步骤肤浅地了解它,对于解题的核心,我是根本不懂得理解的。我不知道那些数学天才们,是怎么由这个条件一下子联想到了另一个条件,更不知道这步为什么要这么写,那一步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越发心急,便越感到无力。我只好听从学得好的人的建议,从小题入手,通过小题逐步锻炼出数学做题的条件反射。我开始重视这些平常在我眼里毫无存在感的小题,并执着于寻找它们的前因后果,企图触类旁通,积累这类题型的解题技巧,好在做由一道小题的衍生大题时,不再束手无策了。这样小火慢炖的方法,终究让我的数学成绩,有了极大的提高。
我雖然行速缓慢,但内心是极为坚定的。余秋雨说,成熟是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是一种能够看得很远却并不陡峭的高度,我想我正走在这种成熟的道上。
黑板左上角写的倒计时,由三位数变成了两位数,再最后成了孤身的一位数。我的笔不再被我以花哨的姿态急速地旋转,它以极为厚重的姿态,被我牢牢抓到手里在纸上滑动。用去的笔水集满了整整一抽屉,穿着白校服的我们半弯着腰,做着永远印不完的卷子。此时的我,已撑着一叶扁舟,缓缓地滑向那个我曾以为到达不了的地方。
我在一个知了不断鸣叫的夏日走入了考场,那天的天气很暖,金色的光线柔柔地泻在身上,我动笔,偶尔瞥向窗外。很久后,我离开了考场,回到家时,没有原因地哭出声,这声音憋在我内心深处很久很久。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如打开了闸门的水库,一发不可收拾。那段浑噩的时间里,我与高考原本井水不犯河水,而今,它早已全面侵占我,与我融为一体。我收到了最终的结果,不算好,也不算差,但终归满意。
我收拾好行李,整装待发。我确信,过去的高三,将是我这一生中活得最畅快淋漓,最拼了命也最鲜活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