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于12月召开《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新闻发布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河长办主任胡强出席发布会并讲话,江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义硚主持发布会,江西省水利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罗小云出席发布会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