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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国家的基础,公共服务是意识形态的主导性话语。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非均衡的现状制约了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既有的学术研究,多是从宏观的制度经济学视角进行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转型分析,或是从微观的公共物品的界定来划分不同个体的职责。采用中观的结构功能主义的方法,回到主体间关系中去理解政府公共服务的非均衡供给不失为一种新的可能。本文围绕着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中两个结构性差异的维度来解释公共服务功能不显或者异化的问题,并力图将公共服务供给效能和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时所采取的行为模式整合至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