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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以来,国企不再向国家上缴税后利润,代表出资人行使职责的国资委对国企也没有收益权,这些税后利润都是以待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形式被国企无偿使用。
事实上,将国企分红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使国企分红惠及全民,几乎是一个“国际惯例”。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国企红利均通过财政预算体系上交国库,而在美国,不少州则对公有资产的收益进行直接分红。
国企利润大幅攀升,一方面看,并不是真正的利润,而是来自资源租金的上升,因为国有企业利润中包括自然环境的租金,如地租和矿租,此类型的利润和管理层的贡献完全没有关系。从另一方面看是国企垄断加重的标志,我国石油、金融、民航、电力等十几个行业全部是国有垄断行业,它们垄断资源和价格,国企利润更多体现的是垄断利润。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务必公平合理。鉴于中国国企行政性垄断严重,且每年还能额外得到国家财政补贴,因此笔者建议留给国企自身30%(实际企业执行比例根据企业所处行业性质、发展阶段科学确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技术改造、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实现自主创新和滚动式发展,继续为国计民生做贡献。另外70%利润做如下分配:
30%全民共享。国企分红让民众直接受益,既是最有效率的分红模式,也是公认的最合理的分红模式。我国盈利排名靠前的国企几乎都是垄断国企,这些国企在竞争力明显弱于国际同类企业的情况下却能获取丰厚利润,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借助了垄断优势,而垄断所形成的价格对民众是不利的。换句话说,民众的损失与垄断国企的利润之间往往存在着反向关系,垄断国企的利润越丰厚,民众所受到的损失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国企分红更应该直接让民众受益,以对他们的损失进行补偿。
10%投资者分红。从每年的国企利润中拿出10%给投资者分红。央企大部分是上市公司,从股民手中圈钱加快发展获得利润,多年来不给股民分红是不合理的。现在股市低迷,股民亏损面在60%以上,国企拿出点利润回报股民、托救股市更是应该的。近几年,海外上市国企累计海外分配利润超过1500亿美金,而中国境内全部上市公司近20年全部累计分红不过2000亿人民币。此谓何故?
20%社会公益建设。20%用于投入社会公益性建设,这是国企的重要社会责任。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社会保障覆盖的广度、深度和密度不够,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国企分红更应该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新农村建设等公共利益领域,尤其是资金缺口巨大的义务教育领域。根据世行报告,“如果国有企业50%的利润纳入财政预算,就能使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支出增加85%”。
10%弥补社保基金。社保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障这一块,历年累计亏空3万亿元左右,仅上海市养老保险亏空就达1000亿元。就目前来看,仅仅依靠政府财政去弥补,显然力不从心,而增加企业、个人社保上缴比例,无疑更增加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负担。笔者建议,从国企上交利润拿出10%,逐年补充社保资金,养老保险3万亿的支出缺口用每年国企利润的10%来弥补,只用10年即可补完,这是历史的机遇。
尽管笔者提出的这个国企分红模式清晰明了,但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当前对我国来说,比较合理的模式即由国资委统一收缴国企利润,留出部分红利(用于承担国企结构调整等成本支出),其余全部上缴中央财政部,实现中央财政部门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和政府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接受全国人大监督。上缴利润中,中央直属企业全部上交中央财政部门,地方国企大部分利润上交中央财政,而仅以地方财政为辅助,避免各级财政分权,国有资产预算体系与公共行政机构要相互适应,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和国家社会预算。
事实上,将国企分红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使国企分红惠及全民,几乎是一个“国际惯例”。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国企红利均通过财政预算体系上交国库,而在美国,不少州则对公有资产的收益进行直接分红。
国企利润大幅攀升,一方面看,并不是真正的利润,而是来自资源租金的上升,因为国有企业利润中包括自然环境的租金,如地租和矿租,此类型的利润和管理层的贡献完全没有关系。从另一方面看是国企垄断加重的标志,我国石油、金融、民航、电力等十几个行业全部是国有垄断行业,它们垄断资源和价格,国企利润更多体现的是垄断利润。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务必公平合理。鉴于中国国企行政性垄断严重,且每年还能额外得到国家财政补贴,因此笔者建议留给国企自身30%(实际企业执行比例根据企业所处行业性质、发展阶段科学确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技术改造、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实现自主创新和滚动式发展,继续为国计民生做贡献。另外70%利润做如下分配:
30%全民共享。国企分红让民众直接受益,既是最有效率的分红模式,也是公认的最合理的分红模式。我国盈利排名靠前的国企几乎都是垄断国企,这些国企在竞争力明显弱于国际同类企业的情况下却能获取丰厚利润,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借助了垄断优势,而垄断所形成的价格对民众是不利的。换句话说,民众的损失与垄断国企的利润之间往往存在着反向关系,垄断国企的利润越丰厚,民众所受到的损失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国企分红更应该直接让民众受益,以对他们的损失进行补偿。
10%投资者分红。从每年的国企利润中拿出10%给投资者分红。央企大部分是上市公司,从股民手中圈钱加快发展获得利润,多年来不给股民分红是不合理的。现在股市低迷,股民亏损面在60%以上,国企拿出点利润回报股民、托救股市更是应该的。近几年,海外上市国企累计海外分配利润超过1500亿美金,而中国境内全部上市公司近20年全部累计分红不过2000亿人民币。此谓何故?
20%社会公益建设。20%用于投入社会公益性建设,这是国企的重要社会责任。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社会保障覆盖的广度、深度和密度不够,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国企分红更应该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新农村建设等公共利益领域,尤其是资金缺口巨大的义务教育领域。根据世行报告,“如果国有企业50%的利润纳入财政预算,就能使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支出增加85%”。
10%弥补社保基金。社保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障这一块,历年累计亏空3万亿元左右,仅上海市养老保险亏空就达1000亿元。就目前来看,仅仅依靠政府财政去弥补,显然力不从心,而增加企业、个人社保上缴比例,无疑更增加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负担。笔者建议,从国企上交利润拿出10%,逐年补充社保资金,养老保险3万亿的支出缺口用每年国企利润的10%来弥补,只用10年即可补完,这是历史的机遇。
尽管笔者提出的这个国企分红模式清晰明了,但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当前对我国来说,比较合理的模式即由国资委统一收缴国企利润,留出部分红利(用于承担国企结构调整等成本支出),其余全部上缴中央财政部,实现中央财政部门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和政府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接受全国人大监督。上缴利润中,中央直属企业全部上交中央财政部门,地方国企大部分利润上交中央财政,而仅以地方财政为辅助,避免各级财政分权,国有资产预算体系与公共行政机构要相互适应,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和国家社会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