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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2-000-01
摘 要 自1989年世界银行第一次提出非洲的“治理危机”以来,治理理论的传播已有20年。在这20年之中,学者们对该理论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探讨。西方发生的社会、经济和管理危机,推动了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以“治理”为代表的新理论范式提出了多元的、自组织的、合作的和祛意识形态式的公共治理模式,打出了“良好治理”的旗帜。一种新型的行政概念应运而生,即抛弃传统公共管理的垄断和强制性质,强调政府、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共同作用。这种新型的行政就是“治理”式的行政。治理理论就是这种新型行政在理论上的新发展。
关键词 公共协商 公共治理 运作机制
从本质上来说,公共治理倡导积极的公民精神和公民参与意识,是各利益相关者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在社会政治层面各自以平行主体身份,就某项共同关切的公共事物或公共利益彼此对话协商,以期达成共识的平等对话与合作,即形成一种在网络式组织结构中,各主体广泛参与和管理公共的事物的对话与合作机制。
一、公共治理是一种交往行为
公共治理从一产生开始,治理组织的形成、组织内部的议事规则、成员意见的充分表达、运行程序的设定、成员利益的维护、决定事项的过程都只能是各方共同参与、平等协商的结果,它改变了传统公共权力资源配置的单极化和公共权力运用的单向性,是一个多主体之间相互积极进行互动的过程。
各治理主体间由于经过了彻底的协商,主体间能够相互理解,从而采取合作的行动以达到公共治理的目标,使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彼此适应,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特点。公共治理不是依赖技术手段、策略方法等功能理性方式实现的理性化行为,而是依赖于“意向表达的真诚性”和“主体之间行之有效的并以一定的形式巩固下来的”正确的社会规范而实现的理性化行为,它不仅是人对自然界的改变,还包括文化、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
二、公共协商是公共治理运作得以成立的核心
交往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言语行为,哈贝马斯指出:“我把以符号为媒介的相互作用理解为交往活动。相互作用是按照必须遵守的规范进行的,而必须遵守的规范规定着相互的行为期待,并且必须得到至少两个行为的主体人的理解和承认。”公共协商是指各治理主体就公共问题所进行的话语商谈,它的关键是话语伦理,各公共治理主体本着无支配的自由,向着公共问题解决的公共性目标,公共利用理性,真实、正当、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通过公共协商,建立与达成公共治理共识公共协商是一种交往形式。2.通过公共协商,公共治理可以弥补其他管理方式合法性不足的问题。3.通过公共协商,公共治理主体的合作最终得以实现。4.通过公共协商,各公共治理主体的治理行为达到和谐。
公共治理是各种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共同事务管理的过程,并且公共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种过程的核心是平等的协商和对话,并通过协商对话形成一致性的“契约”,约束各方参与者的行为,使各个领域、各式各样的公共治理主体安排的不同目标、空间和时间尺度、行动以及后果等相对协调。
三、建立公共治理运行机制的基本原则
公共治理是各公共治理主体通过公共协商达成交互理解而实现合作目的的交往行为,为了达到公共治理的目标,公共治理中的主体与主体之间就自然要进行交谈,商讨、争论和协商,这样处于交往关系中的主体,就必定要承认和遵循一些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营造自由、平等、民主的“理想的话语环境”2.动态平衡中的政府角色3.交往理性
四、建立和完善治理机制
作为合作网络的治理理论,一个重要基础是有关各方达成共识,而要达成共识,各参与主体间必须依赖于良好的运作机制。公共领域的协商形成共识后,经过机制或国家“公众信息流”传递给国家,传递的机制主要是选举与媒体。因此,公共协商是一种公共治理形式,更是一种公共治理的制度框架。它又包括以下几种机制:1.动态分权机制2.公共责任机制3.主体参与机制4.共识达成机制5.信息公开机制6.评估监督机制。
公共治理是由开放的公共管理与广泛的公众参与二者整合而成的公域之治模式,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依据多样化、治理方式多样化等典型特征。我国当下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体现为公域之治模式的转换。世界范围内的公域之治模式的变革,应当对我国公共治理模式的确立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370.
[2][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8.
[3][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49.
[4][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184.
[5]俞可平.从统治到治理.中国社会报.2004.04.13.
[6]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333.
[7]罗伯特•达尔.论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95.
摘 要 自1989年世界银行第一次提出非洲的“治理危机”以来,治理理论的传播已有20年。在这20年之中,学者们对该理论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探讨。西方发生的社会、经济和管理危机,推动了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以“治理”为代表的新理论范式提出了多元的、自组织的、合作的和祛意识形态式的公共治理模式,打出了“良好治理”的旗帜。一种新型的行政概念应运而生,即抛弃传统公共管理的垄断和强制性质,强调政府、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共同作用。这种新型的行政就是“治理”式的行政。治理理论就是这种新型行政在理论上的新发展。
关键词 公共协商 公共治理 运作机制
从本质上来说,公共治理倡导积极的公民精神和公民参与意识,是各利益相关者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在社会政治层面各自以平行主体身份,就某项共同关切的公共事物或公共利益彼此对话协商,以期达成共识的平等对话与合作,即形成一种在网络式组织结构中,各主体广泛参与和管理公共的事物的对话与合作机制。
一、公共治理是一种交往行为
公共治理从一产生开始,治理组织的形成、组织内部的议事规则、成员意见的充分表达、运行程序的设定、成员利益的维护、决定事项的过程都只能是各方共同参与、平等协商的结果,它改变了传统公共权力资源配置的单极化和公共权力运用的单向性,是一个多主体之间相互积极进行互动的过程。
各治理主体间由于经过了彻底的协商,主体间能够相互理解,从而采取合作的行动以达到公共治理的目标,使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彼此适应,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特点。公共治理不是依赖技术手段、策略方法等功能理性方式实现的理性化行为,而是依赖于“意向表达的真诚性”和“主体之间行之有效的并以一定的形式巩固下来的”正确的社会规范而实现的理性化行为,它不仅是人对自然界的改变,还包括文化、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
二、公共协商是公共治理运作得以成立的核心
交往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言语行为,哈贝马斯指出:“我把以符号为媒介的相互作用理解为交往活动。相互作用是按照必须遵守的规范进行的,而必须遵守的规范规定着相互的行为期待,并且必须得到至少两个行为的主体人的理解和承认。”公共协商是指各治理主体就公共问题所进行的话语商谈,它的关键是话语伦理,各公共治理主体本着无支配的自由,向着公共问题解决的公共性目标,公共利用理性,真实、正当、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通过公共协商,建立与达成公共治理共识公共协商是一种交往形式。2.通过公共协商,公共治理可以弥补其他管理方式合法性不足的问题。3.通过公共协商,公共治理主体的合作最终得以实现。4.通过公共协商,各公共治理主体的治理行为达到和谐。
公共治理是各种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共同事务管理的过程,并且公共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种过程的核心是平等的协商和对话,并通过协商对话形成一致性的“契约”,约束各方参与者的行为,使各个领域、各式各样的公共治理主体安排的不同目标、空间和时间尺度、行动以及后果等相对协调。
三、建立公共治理运行机制的基本原则
公共治理是各公共治理主体通过公共协商达成交互理解而实现合作目的的交往行为,为了达到公共治理的目标,公共治理中的主体与主体之间就自然要进行交谈,商讨、争论和协商,这样处于交往关系中的主体,就必定要承认和遵循一些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营造自由、平等、民主的“理想的话语环境”2.动态平衡中的政府角色3.交往理性
四、建立和完善治理机制
作为合作网络的治理理论,一个重要基础是有关各方达成共识,而要达成共识,各参与主体间必须依赖于良好的运作机制。公共领域的协商形成共识后,经过机制或国家“公众信息流”传递给国家,传递的机制主要是选举与媒体。因此,公共协商是一种公共治理形式,更是一种公共治理的制度框架。它又包括以下几种机制:1.动态分权机制2.公共责任机制3.主体参与机制4.共识达成机制5.信息公开机制6.评估监督机制。
公共治理是由开放的公共管理与广泛的公众参与二者整合而成的公域之治模式,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依据多样化、治理方式多样化等典型特征。我国当下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体现为公域之治模式的转换。世界范围内的公域之治模式的变革,应当对我国公共治理模式的确立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370.
[2][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8.
[3][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49.
[4][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184.
[5]俞可平.从统治到治理.中国社会报.2004.04.13.
[6]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333.
[7]罗伯特•达尔.论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