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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们还记得约瑟夫·海勒《第二十二条军规》中的飞行员尤索林,他想回家,按第二十二条军规飞行40次就可免飞,但同时又规定要绝对服从长官,尤索林的愿望落空了。按规定精神病人可申请免飞,但尤索林又因有能力申请而被认定不可能是精神病……这是一种令人窒息的荒谬可笑。然而何其相似的是,祥林嫂在自相矛盾的封建政权、族权、夫权、神权编织的罗网下,被更大的悖谬绑缚。这里没有夸张,而是真实,荒诞成了一种合理的存在,以至将祥林嫂撕裂、吞噬。孙绍振先生说:“《祝福》的深刻之处就在不但写了封建礼教的残酷野蛮,而且写出了它的荒谬悖理。”(《〈祝福〉:祥林嫂死亡的原因是穷困吗?》)
一、不能守节与必须守节
祥林嫂因不堪婆婆的虐待,逃到鲁镇做工,可是她终究逃不掉那个社会的罗网。为了小儿子的婚事,婆婆将祥林嫂劫回去卖掉。这个时候她们是不会想到祥林嫂的意愿的,也不去为祥林嫂考虑什么“一女不嫁二夫”的礼教的,而是绳子一捆,塞进花轿,像猪猡一样卖掉了,逼迫祥林嫂改嫁而使她不能守节。
然而可笑的是,在那些礼教信徒们看来,祥林嫂被卖改嫁本身是合乎情理、无可非议的,而至于祥林嫂再嫁了,则是罪大恶极,是败坏风俗,只有嫌厌而没有同情,甚至要取消她做人的资格。她被毫不容情地打入边缘。鲁四老爷夫妇尤其不能容忍,祝福之类绝不让祥林嫂沾手,鲁镇周围的人对祥林嫂也是冷眼相向。
祥林嫂是没有人的意志选择的,社会迫使她不能守节,为了从她身上赚取八十千的财礼;社会又要求她不能不守节,为了维护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祥林嫂只能接受一次次的戕害,而被推向绝境。
二、成为六嫂与叫祥林嫂
祥林嫂嚎过、骂过、撞过,为求生存,为过普通人正常的安定生活,她本能地挣扎,自发地反抗,可是改变不了命运,她还是再嫁给了贺老六,而且年底还生了儿子阿毛,成了贺老六名副其实的妻子。按照女子出嫁从夫的原则,这一回祥林嫂应该有了新的归属,一个属于她的真正身份——六嫂。
可是事实却并不被认可。祥林嫂再次回到鲁镇,大家仍然叫她祥林嫂。祥林嫂姓甚名谁,根本不得而知,只是因为她的第一个丈夫叫祥林,她就叫祥林嫂,即使她嫁个二三次,也还叫祥林嫂。六嫂的事实敌不过祥林嫂的观念。仍然叫她祥林嫂,而不是六嫂,这并非是习惯使然,而是鲁镇人对祥林嫂的第二次婚姻冷酷而坚决地不予承认,是封建礼教观念对寡妇再嫁的完全否定。
在现实与观念之间,祥林嫂只能是一再错位,迫使祥林嫂变成六嫂,是六嫂了却称祥林嫂,从而成为别人取笑的对象,只是从来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名字。
三、可以鉴赏与值得厌弃
祥林嫂的悲哀和屈辱是可以拿来鉴赏咀嚼的。阿毛的故事很能吸引听众,鲁镇的男男女女听了都感几分慰藉,甚至红了眼圈,陪出眼泪来。有些老女人还要特意寻来,叹息一番满足的去了。从而满足他们猎奇的心理,填补空虚的生活。后来人们又对祥林嫂的额上伤疤发生了兴趣,可以对祥林嫂那个耻辱的记号好好地嘲笑一番,把别人的痛苦作为自己生活的调料。
可是鉴赏咀嚼时间长了,成为渣滓,就只值得厌弃了。鲁镇人是都恪守礼教、维护神权的,对祥林嫂露出鄙薄、烦厌的神情,留给祥林嫂的是又冷又尖的笑影,甚至要骂祥林嫂为谬种,要用统治阶级的观念审视、责备、折磨祥林嫂,使她处于孤立无援的地步。钱理群先生说:“这类情感与行为方式表面上麻木、混沌,实际上是显示了一种人性的残忍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
祥林嫂一方面颇受欢迎,因为可以成为人们幸灾乐祸的对象;一方面遭受厌弃,因为祥林嫂不能和他们分享人的尊严。祥林嫂最终只能被弃在尘芥堆里,被无常打扫得干干净净!
四、能够赎罪与罪不可恕
封建的神权似乎给祥林嫂留了一条出路,到土地庙里捐一条门槛,当作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一世的罪名。然而这是有代价的,需要祥林嫂一年的工钱十二千大钱。尽管这样,还是给了祥林嫂一线希望,她愿意用自己的血汗钱去赎罪,重新做人,她是高兴地去了,神气地回来了,她似乎看到了自己回归主流社会的希望。
鬼神或許能够宽恕祥林嫂,可是鲁四老爷他们并不宽恕,认定祥林嫂罪不可恕,无法挽回。四婶的一声断喝:“你放着吧,祥林嫂!”再次表明祥林嫂永远不能被这个冷漠的社会接受,永远不能获得做人的权利,甚至想做奴隶也不可能,只能被钉在礼教的耻辱架上,判处死刑。祥林嫂彻底崩溃了,有如白天出穴游走的小鼠,永远地垂下头去。
祥林嫂倾其所有,换来的却是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让祥林嫂遭受致命一击。
绑缚祥林嫂的种种悖谬,不论是出于宗法、礼教,还是神权,都不过是人们自私自利的表现,他们可以从祥林嫂身上榨取价值,满足自己的需要,却挂上理学礼教之类的幌子,可实际上最缺少的恰恰是同情的道德。正是这种令人颤栗的凉薄与冷漠将祥林嫂最终吞噬,也揭示出旧社会吃人的本质。
(作者单位:舒城中学)
一、不能守节与必须守节
祥林嫂因不堪婆婆的虐待,逃到鲁镇做工,可是她终究逃不掉那个社会的罗网。为了小儿子的婚事,婆婆将祥林嫂劫回去卖掉。这个时候她们是不会想到祥林嫂的意愿的,也不去为祥林嫂考虑什么“一女不嫁二夫”的礼教的,而是绳子一捆,塞进花轿,像猪猡一样卖掉了,逼迫祥林嫂改嫁而使她不能守节。
然而可笑的是,在那些礼教信徒们看来,祥林嫂被卖改嫁本身是合乎情理、无可非议的,而至于祥林嫂再嫁了,则是罪大恶极,是败坏风俗,只有嫌厌而没有同情,甚至要取消她做人的资格。她被毫不容情地打入边缘。鲁四老爷夫妇尤其不能容忍,祝福之类绝不让祥林嫂沾手,鲁镇周围的人对祥林嫂也是冷眼相向。
祥林嫂是没有人的意志选择的,社会迫使她不能守节,为了从她身上赚取八十千的财礼;社会又要求她不能不守节,为了维护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祥林嫂只能接受一次次的戕害,而被推向绝境。
二、成为六嫂与叫祥林嫂
祥林嫂嚎过、骂过、撞过,为求生存,为过普通人正常的安定生活,她本能地挣扎,自发地反抗,可是改变不了命运,她还是再嫁给了贺老六,而且年底还生了儿子阿毛,成了贺老六名副其实的妻子。按照女子出嫁从夫的原则,这一回祥林嫂应该有了新的归属,一个属于她的真正身份——六嫂。
可是事实却并不被认可。祥林嫂再次回到鲁镇,大家仍然叫她祥林嫂。祥林嫂姓甚名谁,根本不得而知,只是因为她的第一个丈夫叫祥林,她就叫祥林嫂,即使她嫁个二三次,也还叫祥林嫂。六嫂的事实敌不过祥林嫂的观念。仍然叫她祥林嫂,而不是六嫂,这并非是习惯使然,而是鲁镇人对祥林嫂的第二次婚姻冷酷而坚决地不予承认,是封建礼教观念对寡妇再嫁的完全否定。
在现实与观念之间,祥林嫂只能是一再错位,迫使祥林嫂变成六嫂,是六嫂了却称祥林嫂,从而成为别人取笑的对象,只是从来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名字。
三、可以鉴赏与值得厌弃
祥林嫂的悲哀和屈辱是可以拿来鉴赏咀嚼的。阿毛的故事很能吸引听众,鲁镇的男男女女听了都感几分慰藉,甚至红了眼圈,陪出眼泪来。有些老女人还要特意寻来,叹息一番满足的去了。从而满足他们猎奇的心理,填补空虚的生活。后来人们又对祥林嫂的额上伤疤发生了兴趣,可以对祥林嫂那个耻辱的记号好好地嘲笑一番,把别人的痛苦作为自己生活的调料。
可是鉴赏咀嚼时间长了,成为渣滓,就只值得厌弃了。鲁镇人是都恪守礼教、维护神权的,对祥林嫂露出鄙薄、烦厌的神情,留给祥林嫂的是又冷又尖的笑影,甚至要骂祥林嫂为谬种,要用统治阶级的观念审视、责备、折磨祥林嫂,使她处于孤立无援的地步。钱理群先生说:“这类情感与行为方式表面上麻木、混沌,实际上是显示了一种人性的残忍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
祥林嫂一方面颇受欢迎,因为可以成为人们幸灾乐祸的对象;一方面遭受厌弃,因为祥林嫂不能和他们分享人的尊严。祥林嫂最终只能被弃在尘芥堆里,被无常打扫得干干净净!
四、能够赎罪与罪不可恕
封建的神权似乎给祥林嫂留了一条出路,到土地庙里捐一条门槛,当作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一世的罪名。然而这是有代价的,需要祥林嫂一年的工钱十二千大钱。尽管这样,还是给了祥林嫂一线希望,她愿意用自己的血汗钱去赎罪,重新做人,她是高兴地去了,神气地回来了,她似乎看到了自己回归主流社会的希望。
鬼神或許能够宽恕祥林嫂,可是鲁四老爷他们并不宽恕,认定祥林嫂罪不可恕,无法挽回。四婶的一声断喝:“你放着吧,祥林嫂!”再次表明祥林嫂永远不能被这个冷漠的社会接受,永远不能获得做人的权利,甚至想做奴隶也不可能,只能被钉在礼教的耻辱架上,判处死刑。祥林嫂彻底崩溃了,有如白天出穴游走的小鼠,永远地垂下头去。
祥林嫂倾其所有,换来的却是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让祥林嫂遭受致命一击。
绑缚祥林嫂的种种悖谬,不论是出于宗法、礼教,还是神权,都不过是人们自私自利的表现,他们可以从祥林嫂身上榨取价值,满足自己的需要,却挂上理学礼教之类的幌子,可实际上最缺少的恰恰是同情的道德。正是这种令人颤栗的凉薄与冷漠将祥林嫂最终吞噬,也揭示出旧社会吃人的本质。
(作者单位:舒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