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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诗形式的探讨与研究,几乎是自有新诗以来就一直存在的一个话题。可是80年来新诗变化发展的历史,却一直把这一话题悬置于难以把捉的境地。当“内容决定形式”的权威与权力话语作为一种指令被贯彻执行时,一切的所谓“注重形式”宣告其实都成了一句空话。既然内容已经“决定”了形式,那么,形式自然只有“为内容服务”的义务,又何从谈到“以完美的形式表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