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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令一交寒露,霜降,牡蛎即开始肥美起来。
牡蛎在福州方言中称为“蛎房”,是古汉语的称谓,很形象。每一颗海蛎都在一个房子一样的壳中窝居着,坚硬的外壳包裹着柔软的躯体,就象英国文豪狄更斯在《圣诞颂歌》中得描述:“象牡蛎一样,神秘,自给自足,而且孤独。”把牡蛎描述得象一个独居的侠客。
牡蛎在福州可是个平民的食物,家家户户吃得起。小时候一到快入冬,海蛎上季,街角巷尾就多了炸海蛎饼的小摊。煤球炉架着一口大铁鼎(铁锅)。鼎中沸腾着热油,油面上漂浮着一块块炸得金黄色圆形的海蛎饼。几毛钱买一个,用张小纸片一包,抓在手中就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好烫。热气腾腾地从缺口中飘散出包菜,紫菜,海蛎的诱人香味。就着巷子中的嗖嗖凉风,一边吹一边咬,三口两口就咽下手中这块圆形的美味……这可是儿时一段深刻的美食经历。除了蛎饼,炒海蛎,海蛎豆腐汤,炸海蛎团等,皆是福州著名的家常美食。
在福州买带壳的蛎房方言叫“扒蛎”。带上水桶或麻袋,骑着自行车到台江码头海鲜批发地,装满几桶或几大袋回家,用水冲洗干净牡蛎壳,然后连壳放入锅中加水煮开,一大锅的牡蛎每只壳都已张开,拿在手中用手轻轻剥即打开,露出颤微微,肥硕的牡蛎肉,可以沾点虾油,吃在口中,不是一个鲜字可以形容。煮牡蛎的汤水,呈灰白色,咸鲜味非常浓郁,喝一口回味悠长,老人家说这汤水很滋阴护肝。八十年代肝炎流行期,就有许多家庭煮这牡蛎汤水给家中得肝炎的病人作为日常保养来喝。
除了带壳煮,当然也可把肉取出来食用。男人们扒了砺房回来,妇女们便坐在门口的石板凳上,搬个木桌子,摆上蛎房,拿个螺丝刀,开始“开砺”(撬牡蛎)。一只手的手指压住一只牡蛎,另一只手持刀,刀尖朝着壳尾缝隙一搭一撬,把它上壳盖撬起,再把刀尖顺势伸进砺壳一剜,将蛎肉剔出倒入旁边的碗中。熟练的开蛎好手,刀工都出神入化,完全可以不怎么看手中的牡蛎,一边聊天,一边不停地,迅速地开蛎。那时几岁的我,每次看到有人开蛎,总时不时地跑过去偷拿几粒放入口中吃,大人们一边开蛎一边笑我:“怎么不把鼻子上那两个蛎也一起吃了。”笑我鼻子上拖着两行鼻涕。
这都是儿时关于牡蛎得记忆,如今海水污染严重,我是不敢再那么生吃牡蛎了。
虽说在福州它是价廉的平民美食,可它却也有过显赫的身份。明朝万历进士谢肇涮的《五杂俎》中曾记载,当时富家巨室的顶级盛宴——“穷山之珍,竭水之错。南方之蛎房,北方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马奶。真昔人所谓富有小四海者,一筵之费,竭中家之产不能办也。”可见蛎房在当时的不菲身价。
在西方,牡蛎一样是高级料的食材。出人各种高级餐馆,更是许多文学创作的取材对象。中学课本中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中,对牡蛎的描述印象最为深刻:“两位打扮得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免得弄脏长裙,然后嘴巴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壳扔到海里。”这是当时上层社会的太太们吃牡蛎的情形。契诃夫描写一个穷孩子乞讨到牡蛎,从未吃过这种高级食物的他,在众目睽睽下,连牡蛎壳也吃下去,遭人嘲笑的悲剧。这都说明在当时的西方,牡蛎也是种高级昂贵的食物。
现代的西方,牡蛎养殖业成熟,产量渐增,牡蛎也慢慢进入平民的饭桌。牡蛎在西方的吃法与我们不同,大多是带壳上桌生吃牡蛎肉。作家詹姆斯·索特在《生命得餐宴》中说:“牡蛎最佳吃是法式生食,挤一点柠檬或醋,配上青葱,佐以沁凉的白酒,就是圣物绝品。”
其实吃西方的牡蛎完全不必添加任何调料,直接就着壳中牡蛎的汁液与一点海水,一口吸入嘴中吃最为鲜美。挤柠檬或醋,最初的作用是用来判断牡蛎的新鲜程度,牡蛎在挤人柠檬汁后,遇酸会微微地动,微微地收缩。这说明这只牡蛎很鲜活,若遇酸后没什么反应,说明不够鲜活,不够新鲜了,那就不能生吃了。索特是个作家对此不很了然非常正常。不过佐以沁凉的白酒倒是正确的食法,用产自法国布艮地(Burgundy)的莎布利(Chablis)干白或香槟配皆佳。而最鲜美最著名的牡蛎当首推法国的贝隆(Belon)蚝。它生长在有时巨浪滔天,有时平滑如镜的布列塔尼(Bretagne)海岸。样子和一般的牡蛎不同,是圆形的,从壳的外表看是一圈圈的,每年有两季的成长期,留下有树木年轮般的痕迹,每两轮代表一年,可以算出这是牡蛎生长了多久。
无论东方或西方,不同品种的牡蛎,皆是无比的美味,又都到了最肥美的时节。准备个好心情,就可以开始品尝当季牡蛎的美味了。
牡蛎在福州方言中称为“蛎房”,是古汉语的称谓,很形象。每一颗海蛎都在一个房子一样的壳中窝居着,坚硬的外壳包裹着柔软的躯体,就象英国文豪狄更斯在《圣诞颂歌》中得描述:“象牡蛎一样,神秘,自给自足,而且孤独。”把牡蛎描述得象一个独居的侠客。
牡蛎在福州可是个平民的食物,家家户户吃得起。小时候一到快入冬,海蛎上季,街角巷尾就多了炸海蛎饼的小摊。煤球炉架着一口大铁鼎(铁锅)。鼎中沸腾着热油,油面上漂浮着一块块炸得金黄色圆形的海蛎饼。几毛钱买一个,用张小纸片一包,抓在手中就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好烫。热气腾腾地从缺口中飘散出包菜,紫菜,海蛎的诱人香味。就着巷子中的嗖嗖凉风,一边吹一边咬,三口两口就咽下手中这块圆形的美味……这可是儿时一段深刻的美食经历。除了蛎饼,炒海蛎,海蛎豆腐汤,炸海蛎团等,皆是福州著名的家常美食。
在福州买带壳的蛎房方言叫“扒蛎”。带上水桶或麻袋,骑着自行车到台江码头海鲜批发地,装满几桶或几大袋回家,用水冲洗干净牡蛎壳,然后连壳放入锅中加水煮开,一大锅的牡蛎每只壳都已张开,拿在手中用手轻轻剥即打开,露出颤微微,肥硕的牡蛎肉,可以沾点虾油,吃在口中,不是一个鲜字可以形容。煮牡蛎的汤水,呈灰白色,咸鲜味非常浓郁,喝一口回味悠长,老人家说这汤水很滋阴护肝。八十年代肝炎流行期,就有许多家庭煮这牡蛎汤水给家中得肝炎的病人作为日常保养来喝。
除了带壳煮,当然也可把肉取出来食用。男人们扒了砺房回来,妇女们便坐在门口的石板凳上,搬个木桌子,摆上蛎房,拿个螺丝刀,开始“开砺”(撬牡蛎)。一只手的手指压住一只牡蛎,另一只手持刀,刀尖朝着壳尾缝隙一搭一撬,把它上壳盖撬起,再把刀尖顺势伸进砺壳一剜,将蛎肉剔出倒入旁边的碗中。熟练的开蛎好手,刀工都出神入化,完全可以不怎么看手中的牡蛎,一边聊天,一边不停地,迅速地开蛎。那时几岁的我,每次看到有人开蛎,总时不时地跑过去偷拿几粒放入口中吃,大人们一边开蛎一边笑我:“怎么不把鼻子上那两个蛎也一起吃了。”笑我鼻子上拖着两行鼻涕。
这都是儿时关于牡蛎得记忆,如今海水污染严重,我是不敢再那么生吃牡蛎了。
虽说在福州它是价廉的平民美食,可它却也有过显赫的身份。明朝万历进士谢肇涮的《五杂俎》中曾记载,当时富家巨室的顶级盛宴——“穷山之珍,竭水之错。南方之蛎房,北方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马奶。真昔人所谓富有小四海者,一筵之费,竭中家之产不能办也。”可见蛎房在当时的不菲身价。
在西方,牡蛎一样是高级料的食材。出人各种高级餐馆,更是许多文学创作的取材对象。中学课本中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中,对牡蛎的描述印象最为深刻:“两位打扮得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免得弄脏长裙,然后嘴巴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壳扔到海里。”这是当时上层社会的太太们吃牡蛎的情形。契诃夫描写一个穷孩子乞讨到牡蛎,从未吃过这种高级食物的他,在众目睽睽下,连牡蛎壳也吃下去,遭人嘲笑的悲剧。这都说明在当时的西方,牡蛎也是种高级昂贵的食物。
现代的西方,牡蛎养殖业成熟,产量渐增,牡蛎也慢慢进入平民的饭桌。牡蛎在西方的吃法与我们不同,大多是带壳上桌生吃牡蛎肉。作家詹姆斯·索特在《生命得餐宴》中说:“牡蛎最佳吃是法式生食,挤一点柠檬或醋,配上青葱,佐以沁凉的白酒,就是圣物绝品。”
其实吃西方的牡蛎完全不必添加任何调料,直接就着壳中牡蛎的汁液与一点海水,一口吸入嘴中吃最为鲜美。挤柠檬或醋,最初的作用是用来判断牡蛎的新鲜程度,牡蛎在挤人柠檬汁后,遇酸会微微地动,微微地收缩。这说明这只牡蛎很鲜活,若遇酸后没什么反应,说明不够鲜活,不够新鲜了,那就不能生吃了。索特是个作家对此不很了然非常正常。不过佐以沁凉的白酒倒是正确的食法,用产自法国布艮地(Burgundy)的莎布利(Chablis)干白或香槟配皆佳。而最鲜美最著名的牡蛎当首推法国的贝隆(Belon)蚝。它生长在有时巨浪滔天,有时平滑如镜的布列塔尼(Bretagne)海岸。样子和一般的牡蛎不同,是圆形的,从壳的外表看是一圈圈的,每年有两季的成长期,留下有树木年轮般的痕迹,每两轮代表一年,可以算出这是牡蛎生长了多久。
无论东方或西方,不同品种的牡蛎,皆是无比的美味,又都到了最肥美的时节。准备个好心情,就可以开始品尝当季牡蛎的美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