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决定了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环渤海经济区域以政府行政规章为基本形式的特色经济立法,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体系并对特色经济的发展起到引导作用。但在特色经济培育的产业政策方面存在设计粗放、定位不准、监督乏力等问题,应从特色经济的确立和发展的角度来完善地方政府的立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