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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本文阐述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特点,探讨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主要指相关管理机构依据行业法规、法律、制度实施公路事业行政管理,其最终目标在于合理维护高速公路路权及保护路产,进而全面提升高速公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令使用公路质量水平持续优化。
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特点
(一)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从路政管理活动必须是有法可依,所有的管理事宜都必须在法律或法规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活动自接影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有时它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效益很大,不可有半点的疏忽,很多方面的情况证明了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活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性。高速公路路政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公用性和开放性。高速公路上运输车辆分布广泛以及运输管理机构比较分散,另外高速公路路线线路长,沿线涉及工业、农业、水利、林业、电力、电信、铁路及沿线的城市、乡镇、村庄等多种部门所以路政部门必然要与这些部门发生密切的联系,形成较强的社会性。
(三)具有复杂性。关于高速公路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执法和行政的交织,全线管理和属地管理的交织,管理对象和人、事、路的交织,高速公路内部管理中不同业务的交织,间接或直接的管理关系存在着各种矛盾,也就决定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
(四)具有先进的管理手段。高速公路是汽车专用路,具有设施多、车流量大、车速快、事故事件突发率高的特点。这也就要求路政管理必须具备先进优越的通讯手段,使其配备精良的巡逻清障设备、装备等,同时配备专门的抢险救援用品,以便及时准确的获取路况信息,做出快速反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对策。
(五)具有特定的管理方式。高速公路路政工作是针对全封闭、全天候昼夜运营的系统而言的,管理的是高速运营的机动车流,因而其路政管理即是全天候、全方位、全区域的路上跟踪管理,所以路政管理的特定方式就形成了。
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职能交叉问题及对策。目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中存在多家管理、交叉职能、质量服务水平有限等问题,令清障、拖带工作具有较大难度。开通高速公路后便会同时有两支队伍进入,即路政与交警公安队伍,承担任务则在于事故处理、紧急施救、故障清理与交通疏导等,这其中难免造成物力与人力资源的浪费或衔接不畅引发不必要的损失。要合理解决职能交叉问题我们应科学构建权、责、利完善结合、清晰职能的高效办公公路交通服务机构,由宏观角度入手,建立专职管理团队,承担路权、路产维护、事故处理、民事诉讼、紧急施救及内部保卫等重要职能,令交警与路政业务完全捆绑,由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完成独立综合的执法管理。同时应将路政收费、安全交通管理合理纳入高速公路整体管理体系中,杜绝等待、扯皮、互相推诿不良现象。
(二)执法进程问题及对策。当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在对超限运输的执法查处进程中依然包含较多问题,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停车场收费管理中还经常存在标准不一、垄断不良行为。为此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单位应针对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桥梁养护周期、应用寿命造成的不良影响实施严厉的打击管理,应全方位开展治理专项行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取赔补偿费用,并将停车费收取控制在合理范畴中,有效降低不必要的车主开支。对停车场收费行为路政单位应强化管理监督,进而最大化赢取车主的拥护与理解,发挥正面优质的教育作用。
(三)破坏路政设施、肇事逃逸问题及对策。虽然,当前我国高速公路路政推行二十四小时管理巡查制度,然而由于公路管理历程较长,工作面广泛、工作人员较少,进而对损坏路政设施行为与肇事逃逸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路政人员无法完全及时在现场发现并抓获破坏肇事者。为杜绝该类不良影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单位应强化巡查,主动及时的发现不良破坏违法行为,加大路面管理执法力度,对破坏路政设施、妨碍公路畅通安全、乱开道口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对侵占、破坏、占用及污染公路路权、路产的案件应及时查处,全面发动各级社会力量开展综合治理,令路政单位真正成为顺风耳、千里眼,将违法行为扼杀于萌芽状态。同时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单位应对收费站相关人员展开路政知识与管理技能的综合培训,培养他们形成敏锐的警惕性与准确识别肇事车辆的综合防范能力,令收费站在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的同时成为肇事逃逸车辆无法逾越的拦截关卡,提升对破坏路政设施、违法逃逸人员及车辆的严厉打击力度。
(四)损坏路产问题及对策。高速公路安全化服务要求全封闭、全立交环境,沿线主体应用隔离栅与外界交通形成相对隔离空间,并禁止牲畜与行人穿越高速公路,确保了其安全、完好与畅通的交通服务环境。而当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却普遍存在群众为便利通行随意将公路两侧桥梁隔离栅打开,或将附近通道隔离栅私拆进入其中放牧或种植,该类不良现象不仅令高速公路路产遭到了不良损坏,同时还危害了高速公路服务使用安全性,路政管理与巡查人员在现场的取证、核查则相对较为困难。为有效杜绝该类不良现象问题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应强化宣传,面向沿线居民展开科学教育,尤其在一些重点公路路段应走进每户每家利用有效的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对隔离栅的随意破坏行为。同时还可利用科学先进的现代化手段技术开发研究适用路政管理的系统应用软件,起到良好的遏制、威慑作用。
(五)违规架设、侵犯路权问题及对策。我国公路管理条例与公路法对埋设、架设电缆、管线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由于该类设施建设与地方农业、工业生产及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倘若处理不妥善,引发矛盾问题后群众会由于不理解较易形成与路政管理单位的对立情绪,并影响建设处理进程。为此路政管理单位应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对埋设、架设电缆、管线设施申请应快速答复、及时受理,做好现场考察管理工作,对施工建设进程中的安全车辆通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标准应深入现场监督指导,并提供咨询服务。对有意违章埋设、架设电缆管线设施不良行为且屡教不改单位应依据相应公路法规定给予严厉的处罚。同时路政管理部门应树立以预防为主的科学原则,积极主动同电信、供电部门与政府单位沟通,通过事实说明争取相关单位的主动支持与配合。
结束语
高速公路作为我国交通事业的一项重要课题。随着现代交通、通讯科技的日新月异,高速公路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但是在其发展中也呈现出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加强高速路路政管理,使高速公路的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对现代交通的需要,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维怡.公路路政管理制度的探讨[J].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2]郝占辉.完善公路路政管理法律制度探究[J].交通企业管理.2008.
(作者单位:锡林郭勒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作者简介
谢宏,男,汉族,大本学历,1972年出生,经济师及助理工程师,现从事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特点
(一)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从路政管理活动必须是有法可依,所有的管理事宜都必须在法律或法规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活动自接影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有时它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效益很大,不可有半点的疏忽,很多方面的情况证明了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活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性。高速公路路政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公用性和开放性。高速公路上运输车辆分布广泛以及运输管理机构比较分散,另外高速公路路线线路长,沿线涉及工业、农业、水利、林业、电力、电信、铁路及沿线的城市、乡镇、村庄等多种部门所以路政部门必然要与这些部门发生密切的联系,形成较强的社会性。
(三)具有复杂性。关于高速公路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执法和行政的交织,全线管理和属地管理的交织,管理对象和人、事、路的交织,高速公路内部管理中不同业务的交织,间接或直接的管理关系存在着各种矛盾,也就决定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
(四)具有先进的管理手段。高速公路是汽车专用路,具有设施多、车流量大、车速快、事故事件突发率高的特点。这也就要求路政管理必须具备先进优越的通讯手段,使其配备精良的巡逻清障设备、装备等,同时配备专门的抢险救援用品,以便及时准确的获取路况信息,做出快速反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对策。
(五)具有特定的管理方式。高速公路路政工作是针对全封闭、全天候昼夜运营的系统而言的,管理的是高速运营的机动车流,因而其路政管理即是全天候、全方位、全区域的路上跟踪管理,所以路政管理的特定方式就形成了。
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职能交叉问题及对策。目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中存在多家管理、交叉职能、质量服务水平有限等问题,令清障、拖带工作具有较大难度。开通高速公路后便会同时有两支队伍进入,即路政与交警公安队伍,承担任务则在于事故处理、紧急施救、故障清理与交通疏导等,这其中难免造成物力与人力资源的浪费或衔接不畅引发不必要的损失。要合理解决职能交叉问题我们应科学构建权、责、利完善结合、清晰职能的高效办公公路交通服务机构,由宏观角度入手,建立专职管理团队,承担路权、路产维护、事故处理、民事诉讼、紧急施救及内部保卫等重要职能,令交警与路政业务完全捆绑,由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完成独立综合的执法管理。同时应将路政收费、安全交通管理合理纳入高速公路整体管理体系中,杜绝等待、扯皮、互相推诿不良现象。
(二)执法进程问题及对策。当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在对超限运输的执法查处进程中依然包含较多问题,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停车场收费管理中还经常存在标准不一、垄断不良行为。为此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单位应针对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桥梁养护周期、应用寿命造成的不良影响实施严厉的打击管理,应全方位开展治理专项行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取赔补偿费用,并将停车费收取控制在合理范畴中,有效降低不必要的车主开支。对停车场收费行为路政单位应强化管理监督,进而最大化赢取车主的拥护与理解,发挥正面优质的教育作用。
(三)破坏路政设施、肇事逃逸问题及对策。虽然,当前我国高速公路路政推行二十四小时管理巡查制度,然而由于公路管理历程较长,工作面广泛、工作人员较少,进而对损坏路政设施行为与肇事逃逸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路政人员无法完全及时在现场发现并抓获破坏肇事者。为杜绝该类不良影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单位应强化巡查,主动及时的发现不良破坏违法行为,加大路面管理执法力度,对破坏路政设施、妨碍公路畅通安全、乱开道口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对侵占、破坏、占用及污染公路路权、路产的案件应及时查处,全面发动各级社会力量开展综合治理,令路政单位真正成为顺风耳、千里眼,将违法行为扼杀于萌芽状态。同时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单位应对收费站相关人员展开路政知识与管理技能的综合培训,培养他们形成敏锐的警惕性与准确识别肇事车辆的综合防范能力,令收费站在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的同时成为肇事逃逸车辆无法逾越的拦截关卡,提升对破坏路政设施、违法逃逸人员及车辆的严厉打击力度。
(四)损坏路产问题及对策。高速公路安全化服务要求全封闭、全立交环境,沿线主体应用隔离栅与外界交通形成相对隔离空间,并禁止牲畜与行人穿越高速公路,确保了其安全、完好与畅通的交通服务环境。而当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却普遍存在群众为便利通行随意将公路两侧桥梁隔离栅打开,或将附近通道隔离栅私拆进入其中放牧或种植,该类不良现象不仅令高速公路路产遭到了不良损坏,同时还危害了高速公路服务使用安全性,路政管理与巡查人员在现场的取证、核查则相对较为困难。为有效杜绝该类不良现象问题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应强化宣传,面向沿线居民展开科学教育,尤其在一些重点公路路段应走进每户每家利用有效的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对隔离栅的随意破坏行为。同时还可利用科学先进的现代化手段技术开发研究适用路政管理的系统应用软件,起到良好的遏制、威慑作用。
(五)违规架设、侵犯路权问题及对策。我国公路管理条例与公路法对埋设、架设电缆、管线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由于该类设施建设与地方农业、工业生产及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倘若处理不妥善,引发矛盾问题后群众会由于不理解较易形成与路政管理单位的对立情绪,并影响建设处理进程。为此路政管理单位应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对埋设、架设电缆、管线设施申请应快速答复、及时受理,做好现场考察管理工作,对施工建设进程中的安全车辆通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标准应深入现场监督指导,并提供咨询服务。对有意违章埋设、架设电缆管线设施不良行为且屡教不改单位应依据相应公路法规定给予严厉的处罚。同时路政管理部门应树立以预防为主的科学原则,积极主动同电信、供电部门与政府单位沟通,通过事实说明争取相关单位的主动支持与配合。
结束语
高速公路作为我国交通事业的一项重要课题。随着现代交通、通讯科技的日新月异,高速公路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但是在其发展中也呈现出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加强高速路路政管理,使高速公路的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对现代交通的需要,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维怡.公路路政管理制度的探讨[J].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2]郝占辉.完善公路路政管理法律制度探究[J].交通企业管理.2008.
(作者单位:锡林郭勒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作者简介
谢宏,男,汉族,大本学历,1972年出生,经济师及助理工程师,现从事公路路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