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国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为深化"放管服",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层面对各省(市、自治区)三级医院评审结果的复核职能与评价事项,要求各级评审委员会逐步去行政化,政府官员不得在评审委员会中兼职任职,政府部门不得干涉评审委员会工作,要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