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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林春华走私案
林春华注册了8家公司,投资上亿元购置了4艘专事走私的油轮,修建了自己的码头,拥有专储油料的仓储公司,有20个大油罐,组建了运输、仓储、销售走私油料的整套设备。
从1997年1月至1998年7月,林春华共计走私成品油44船,75.38万吨,偷逃应缴税款3.47亿元,其走私成品油的数量相当于1997年我国汽、柴油进口总量的1/10。在1998年缉私风暴中,林春华被判处死刑。
厦门远华走私案
1996—1999年三年间,以赖昌星为首的厦门远华走私集团用直接闯关的方法共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根据不完全统计,这450万吨走私油占据了国内市场三分之一,足以左右全国的燃油价格。1999案发后,赖昌星外逃加拿大,在2011年7月被遣返回国,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14亿元走私油大案
1998年9月-2002年9月期间,广东番禺人郑洪钧组织领导了一个150多人的特大走私集团,该集团不但有自己的走私船队,还有巨大的专用油库,走私范围覆盖番禺、珠海、中山、东莞、顺德、香港等几乎整个珠三角水域,利用“蚂蚁搬家”式走私方法陆续走私成品油54万多吨、食用油1万多吨,案值14亿元,偷逃税额3.5亿元。
红油走私帝国案
2009年7月——2010年1月期间,在谭伟军、谭显明兄弟组织领导下,组建了以胡应高、郑金水为骨干成员、以谭玉波、谭庆涛为固定成员的走私犯罪集团,分别购买或租用22条粤港澳流动渔船,大肆在香港白石角海域或筲箕湾海域向香港志成公司所属的“志成”等油趸购买红色柴油,偷运至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霞涌海域非设关地卸驳,该团伙走私红油约22.2万吨,价值约14.5亿元,涉嫌偷逃税款约4.3亿元。首犯谭伟军、谭显明兄弟被判无期徒刑。
“8·14”大案
一艘船号为“闽海油5号”的走私船在2010年3月18日——2011年8月13日期间,向大陆油驳船和渔船走私成品油总共1719艘次,全案涉嫌走私成品油累计达22.88万吨,案值人民币近16.06亿元,涉税额人民币5.1亿元,系一宗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有协作,内外勾结、连续作案、多次作案的走私犯罪团伙案件。
动力煤油案
高尔化学和嘉能可资源这两家跨国公司涉嫌在2010年8—12月期间,通过运作,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偷换了进口商品的归类,以“化工用油”名义进口走私动力煤油80万吨,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仅偷漏燃油消费税即达近10亿元,这也是近年来中国海关查处的最大一起成品油走私案。
广西最大成品油走私案
2011年6月——10月期间,在广西防城港,以王武为首的8人组成“大公司”,合伙从越南走私柴油。为方便“偷油”,甚至在防城港市一小村庄的中越界河中铺设输油管道,将柴油从越南输送到中国境内,短短4个月时间,就走私柴油4.7万多吨,偷逃税款1.19亿多元,王武被判处无期徒刑。
林春华注册了8家公司,投资上亿元购置了4艘专事走私的油轮,修建了自己的码头,拥有专储油料的仓储公司,有20个大油罐,组建了运输、仓储、销售走私油料的整套设备。
从1997年1月至1998年7月,林春华共计走私成品油44船,75.38万吨,偷逃应缴税款3.47亿元,其走私成品油的数量相当于1997年我国汽、柴油进口总量的1/10。在1998年缉私风暴中,林春华被判处死刑。
厦门远华走私案
1996—1999年三年间,以赖昌星为首的厦门远华走私集团用直接闯关的方法共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根据不完全统计,这450万吨走私油占据了国内市场三分之一,足以左右全国的燃油价格。1999案发后,赖昌星外逃加拿大,在2011年7月被遣返回国,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14亿元走私油大案
1998年9月-2002年9月期间,广东番禺人郑洪钧组织领导了一个150多人的特大走私集团,该集团不但有自己的走私船队,还有巨大的专用油库,走私范围覆盖番禺、珠海、中山、东莞、顺德、香港等几乎整个珠三角水域,利用“蚂蚁搬家”式走私方法陆续走私成品油54万多吨、食用油1万多吨,案值14亿元,偷逃税额3.5亿元。
红油走私帝国案
2009年7月——2010年1月期间,在谭伟军、谭显明兄弟组织领导下,组建了以胡应高、郑金水为骨干成员、以谭玉波、谭庆涛为固定成员的走私犯罪集团,分别购买或租用22条粤港澳流动渔船,大肆在香港白石角海域或筲箕湾海域向香港志成公司所属的“志成”等油趸购买红色柴油,偷运至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霞涌海域非设关地卸驳,该团伙走私红油约22.2万吨,价值约14.5亿元,涉嫌偷逃税款约4.3亿元。首犯谭伟军、谭显明兄弟被判无期徒刑。
“8·14”大案
一艘船号为“闽海油5号”的走私船在2010年3月18日——2011年8月13日期间,向大陆油驳船和渔船走私成品油总共1719艘次,全案涉嫌走私成品油累计达22.88万吨,案值人民币近16.06亿元,涉税额人民币5.1亿元,系一宗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有协作,内外勾结、连续作案、多次作案的走私犯罪团伙案件。
动力煤油案
高尔化学和嘉能可资源这两家跨国公司涉嫌在2010年8—12月期间,通过运作,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偷换了进口商品的归类,以“化工用油”名义进口走私动力煤油80万吨,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仅偷漏燃油消费税即达近10亿元,这也是近年来中国海关查处的最大一起成品油走私案。
广西最大成品油走私案
2011年6月——10月期间,在广西防城港,以王武为首的8人组成“大公司”,合伙从越南走私柴油。为方便“偷油”,甚至在防城港市一小村庄的中越界河中铺设输油管道,将柴油从越南输送到中国境内,短短4个月时间,就走私柴油4.7万多吨,偷逃税款1.19亿多元,王武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