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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夜景照明已经由前一段“不得不做”的状态发展为“如何做好——建设高质量、有品位、绿色的灯光文化”的新的轨道上来。一般来说,通过人眼的主观视觉或者说光如何使人感知来说,光具有三个因素。一、被照物体及其环境,称为被照对象。二、光线本身,具体为光的光色,照度等光物理量。三灯具或光源方式——本身的形状,外形,式样。本文通过光文化表达的载体进行文化方面的探索,旨在研究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如何组织和体现有文化特色的设计内容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