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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山东省农村居民伤害的发生强度、分布情况、严重程度,以便为伤害的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2010-2011年,分4个阶段在山东省的青岛市、淄博市、济宁市、东营市抽取12343名农村居民进行调查。[结果]调查12343人,调查前1年内曾遭受i次及以上伤害的1142例,年均粗发生率为9.25%,标化率为9.32%;致残18例,死亡10例。伤害发生率,2009年为8.43%,2010年为10.62%(P〈O.01)。伤害年均发生率,男性为11.69%,女性为6.24%(P〈O.01);0-4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