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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作为一种专业性新闻,是以1980年《中国法制报》(《法制日报》前身)的创刊为标志的。跨入21世纪,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仍在不断加强,法制新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法制日报》在20多年的发展中已经成为法制新闻报道的先驱和典范,是全国法制类报纸中知名度最高、传播信息最权威、影响力最大的中央级报纸。本文总结并提炼它的法制新闻的采写特色不仅可为其他法制类报纸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也可为社会主义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供宝贵经验。
标题明快 生动形象
美国学者指出,在今天繁忙的社会中,报纸读者很大程度上是标题的浏览者。一篇法制新闻出不出彩,是否吸引人,内容虽然很重要,但首要的一点在于新闻的标题。《法制日报》法制新闻注重对标题的提炼,其标题风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突出法律意识,闪烁法制精神。法制新闻的标题要与内容和谐统一,具有严肃性和凝重感,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精神。例如:
(1)云南特大袭警案件罪犯一审被判死刑
(2)最大盗卖股票案被告人获刑七年
这些标题严肃、凝练,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突出了法制的尊严,而且明快而准确地介绍了与案件相关的几个信息。以标题(1)为例,案件判决的地点——云南;案件审判状态——一审;案件的性质——袭警案件;案件的意义——特大。标题充分显示了法制对罪犯严惩不贷的精神。
新鲜醒目,引人入胜。标题的内容和文字都要有新意,而非面目陈旧的东西,还要观点鲜明,使受众一看标题就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例如:
(1)浙江两名网游“克隆者”被判刑(主)
罪名为侵犯著作权罪(副)
(2)撒泼抗法阻塞交通当拘!
标题(1)借用医学界的新名词“克隆者”入题,很有创意,一下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标题(2)态度鲜明、严谨公正,对于违法者的不法行径当即呵斥,大快人心。
形象生动,印象深刻。标题选用比喻、拟人、状物等修辞手法,力求生动、形象,能在瞬间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例如:
(1)预防腐败需警惕当代“韦小宝”
(2)给服刑在教人员“心理按摩”
标题(1)中以“韦小宝”来借代贪官污吏,以示警告和预防。标题(2)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服刑人员接受的心理治疗比喻成“心理按摩”,表现了法制社会对犯罪者的人文关怀和帮助。
挖掘深入 寻根究底
法制事件的发生、发展往往需要经历一个复杂而变化的过程,充满了矛盾冲突、一波三折,因而对于法制新闻事件的报道不是一次就可以完全彻底地完成,需要记者有寻根究底、连续作战的精神,善于捕捉现象背后的“实质”。随着事件的延续、事态的扩大,记者不仅要紧抓不放,更需要细微观察,以报道的厚度、深度、立体性、思想性见长来吸引读者。《法制日报》对新闻的挖掘规模大、挖掘程度深,使读者了解更多的资讯,了解新闻背后的新闻,熟悉新闻相关的新闻。如2005年5月18日的第6版“政府法治”版中的一篇题为《苏州对没收“违法所得”举行听证》的新闻中,就组合了一篇题为《“中国式”听证先天不足》的评论,一幅《听证会?座谈会》的新闻漫画,还配有一个由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等三位专家组成的专栏——“专家会商室”。看了这组稿件,相信读者会对“中国式”听证会有一个立体的认识。
在案件报道方面,《法制日报》很少单独地报道案件,而是将案件作为线索,向读者揭示其中的法理。如2005年11月8日第11版的一篇案件报道,题目是《企业收不回贷款 销售员不应担责》,开篇就将此案的法理明示出来: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合同时不能把企业自身应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于职工。整个报道分为3个部分:案情、判决、点评,在点评中首先对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关系作了介绍,接着就此案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判决的理由,而后就整个行业这个方面的现状作了个大概的浏览,最后给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提了醒,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这种深度报道在《法制日报》上很常见。
此外,深入挖掘的特点也体现在法制新闻的连续报道上,包括系列报道和追踪报道两种形式。连续报道是“指对新闻人物或事件在一定时间内持续进行的报道。一般用于重大题材或正在发展过程中的事物,不断从新的角度反映过程的进展及其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收到集中、突出的宣传效果,以形成舆论和引起读者的关注”。连续报道具有时间长、多频次、大容量的特点,便于挖掘出新闻事件的深度,使报道具有立体感,还易于创造新闻的磅礴气势,产生广泛的影响。如:系列报道《七亿立方米黄河水的“挤”算法则》、《黑河头尾两块绿洲之唱和》(上、中、下三阕)。水资源矛盾和水权改革对西部地区而言突出而紧迫,这组系列报道抓住了主要矛盾,集中深入予以报道,做深做透,效果很好。
语言严谨 专业准确
新闻事实的表述合法。法制新闻的严肃性决定了不能把合法的说成非法的,把非法的说成是合法的;更不能把无罪说成有罪,把有罪说成无罪。因而,新闻事实的表述一定要符合法律精神。例如:《法制日报》在2003年3月3日第5版刊登了一篇《破格录用公务员 合情不太合法》文章,对海南省录用一名“见义勇为”青年为公务员的事情做了评述。文章中提到某报刊载了一条消息,题为《琼海:一见义勇为英雄被破格录用为公务员》,报道的是海南省琼海市市民黄某,因与犯罪分子搏斗而多次受伤,小腿上还夹着两块钢板。为表彰这位见义勇为的英雄,琼海市政府除给予他相应的奖金奖励外,还根据海南省综治委的意见,专门拨出编制,录用黄某为公务员。乍一看,这种做法既表彰了黄某,又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仔细分析,把“公务员”作为“奖品”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的。琼海市政府直接录用其为公务员的做法,违背了国家录用公务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因而也是不应当予以宣传报道的。如果确实需要报道,应当如《法制日报》上的这篇新闻,在客观报道的基础上,对其违反法律程序的做法予以必要的批评,让人们引以为戒,提高对公务员录用制度的认识。
正确解释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规范,是社会的最高行为准则。采编人员要准确地解释法律条文,首先得吃透法律术语的含义。法律条文中规定的法律术语有原告、被告、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当事人、起诉书、上诉状、公诉词、起诉、上诉、申诉、抗诉等。如不能把还未定罪的犯罪嫌疑人称为“罪犯”,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中的“刑拘”混为检察机关的“逮捕”,尚未结案的一审判决误作终审判决报道等。
严格区分相近法律术语,避免褒贬词语。新闻报道要准确地使用法律语言,必须严格区分相近法律术语的不同用法。在法制新闻报道中,最普遍的,也是最容易发生的问题就是望文生义,混淆和错误地使用法律用语,如错将“罚款”写成“罚金”、“缓刑”写成“缓期”等。其次,避免带有感情色彩的褒贬词语。某些法制新闻报道由于采用情绪化、文学化的处理手法,使用了一些诸如“败类”、“歹徒”、“恶凶”、“变态狂”、“窃贼”等不规范的法律用语的称谓和定性语言,以及运用了一些联想和猜测,很容易引发新闻侵权。
图文并茂 双翼齐飞
西方学者把图片比作报纸版面的“心脏”,认为照片不再是点缀版面的工具,而是把消息直接、及时传送到读者面前的重要手段。图片在报纸上最常见的采用方式有独立编发的新闻图片、配合文字稿件的图片和图片专版。《法制日报》很重视新闻图片,头版必有一篇以上(含一篇)的图片新闻报道,中间版面也有图片新闻报道,其他文章尽量配图发,使版面“活”了起来,还有不定期的摄影报道专版。如2005年11月19日第4版摄影报道《平安周庄——全国法制新闻摄影理论研讨会暨“平安周庄”采访活动图片选登》,整版共有8幅照片,以1幅大照片(和谐周庄)居中,7幅小照片(年年有余、小街希望、依法调解、河道保洁、及时掌控、文明执法、速降火魔)四周环绕的排版形式,突出了治安防范典型乡镇——周庄的主线,反映了和谐社会的主题。这些取景不同、内容连贯的照片,不仅有大景、特写之分,而且还有现场、结果之别,给人以完整的故事感,可读性强。此外,对案件或法规介绍配上使其效果更为突出的漫画,可以利用漫画夸张、幽默的特点,深化文字报道的主题思想,渲染报道内容的感情色彩,帮助读者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启发读者展开想象,活跃版面气氛。
参考文献:
1.刘海贵、尹德刚:《新闻采访写作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胡建辉:《法制新闻标题也要“信达雅”》,http://news.tom.com,2006-08-03。
3.廖愚:《浅谈法制新闻的特性》,《消费导刊》,2007(11)。
(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编校:张红玲
标题明快 生动形象
美国学者指出,在今天繁忙的社会中,报纸读者很大程度上是标题的浏览者。一篇法制新闻出不出彩,是否吸引人,内容虽然很重要,但首要的一点在于新闻的标题。《法制日报》法制新闻注重对标题的提炼,其标题风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突出法律意识,闪烁法制精神。法制新闻的标题要与内容和谐统一,具有严肃性和凝重感,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精神。例如:
(1)云南特大袭警案件罪犯一审被判死刑
(2)最大盗卖股票案被告人获刑七年
这些标题严肃、凝练,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突出了法制的尊严,而且明快而准确地介绍了与案件相关的几个信息。以标题(1)为例,案件判决的地点——云南;案件审判状态——一审;案件的性质——袭警案件;案件的意义——特大。标题充分显示了法制对罪犯严惩不贷的精神。
新鲜醒目,引人入胜。标题的内容和文字都要有新意,而非面目陈旧的东西,还要观点鲜明,使受众一看标题就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例如:
(1)浙江两名网游“克隆者”被判刑(主)
罪名为侵犯著作权罪(副)
(2)撒泼抗法阻塞交通当拘!
标题(1)借用医学界的新名词“克隆者”入题,很有创意,一下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标题(2)态度鲜明、严谨公正,对于违法者的不法行径当即呵斥,大快人心。
形象生动,印象深刻。标题选用比喻、拟人、状物等修辞手法,力求生动、形象,能在瞬间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例如:
(1)预防腐败需警惕当代“韦小宝”
(2)给服刑在教人员“心理按摩”
标题(1)中以“韦小宝”来借代贪官污吏,以示警告和预防。标题(2)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服刑人员接受的心理治疗比喻成“心理按摩”,表现了法制社会对犯罪者的人文关怀和帮助。
挖掘深入 寻根究底
法制事件的发生、发展往往需要经历一个复杂而变化的过程,充满了矛盾冲突、一波三折,因而对于法制新闻事件的报道不是一次就可以完全彻底地完成,需要记者有寻根究底、连续作战的精神,善于捕捉现象背后的“实质”。随着事件的延续、事态的扩大,记者不仅要紧抓不放,更需要细微观察,以报道的厚度、深度、立体性、思想性见长来吸引读者。《法制日报》对新闻的挖掘规模大、挖掘程度深,使读者了解更多的资讯,了解新闻背后的新闻,熟悉新闻相关的新闻。如2005年5月18日的第6版“政府法治”版中的一篇题为《苏州对没收“违法所得”举行听证》的新闻中,就组合了一篇题为《“中国式”听证先天不足》的评论,一幅《听证会?座谈会》的新闻漫画,还配有一个由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等三位专家组成的专栏——“专家会商室”。看了这组稿件,相信读者会对“中国式”听证会有一个立体的认识。
在案件报道方面,《法制日报》很少单独地报道案件,而是将案件作为线索,向读者揭示其中的法理。如2005年11月8日第11版的一篇案件报道,题目是《企业收不回贷款 销售员不应担责》,开篇就将此案的法理明示出来: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合同时不能把企业自身应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于职工。整个报道分为3个部分:案情、判决、点评,在点评中首先对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关系作了介绍,接着就此案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判决的理由,而后就整个行业这个方面的现状作了个大概的浏览,最后给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提了醒,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这种深度报道在《法制日报》上很常见。
此外,深入挖掘的特点也体现在法制新闻的连续报道上,包括系列报道和追踪报道两种形式。连续报道是“指对新闻人物或事件在一定时间内持续进行的报道。一般用于重大题材或正在发展过程中的事物,不断从新的角度反映过程的进展及其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收到集中、突出的宣传效果,以形成舆论和引起读者的关注”。连续报道具有时间长、多频次、大容量的特点,便于挖掘出新闻事件的深度,使报道具有立体感,还易于创造新闻的磅礴气势,产生广泛的影响。如:系列报道《七亿立方米黄河水的“挤”算法则》、《黑河头尾两块绿洲之唱和》(上、中、下三阕)。水资源矛盾和水权改革对西部地区而言突出而紧迫,这组系列报道抓住了主要矛盾,集中深入予以报道,做深做透,效果很好。
语言严谨 专业准确
新闻事实的表述合法。法制新闻的严肃性决定了不能把合法的说成非法的,把非法的说成是合法的;更不能把无罪说成有罪,把有罪说成无罪。因而,新闻事实的表述一定要符合法律精神。例如:《法制日报》在2003年3月3日第5版刊登了一篇《破格录用公务员 合情不太合法》文章,对海南省录用一名“见义勇为”青年为公务员的事情做了评述。文章中提到某报刊载了一条消息,题为《琼海:一见义勇为英雄被破格录用为公务员》,报道的是海南省琼海市市民黄某,因与犯罪分子搏斗而多次受伤,小腿上还夹着两块钢板。为表彰这位见义勇为的英雄,琼海市政府除给予他相应的奖金奖励外,还根据海南省综治委的意见,专门拨出编制,录用黄某为公务员。乍一看,这种做法既表彰了黄某,又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仔细分析,把“公务员”作为“奖品”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的。琼海市政府直接录用其为公务员的做法,违背了国家录用公务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因而也是不应当予以宣传报道的。如果确实需要报道,应当如《法制日报》上的这篇新闻,在客观报道的基础上,对其违反法律程序的做法予以必要的批评,让人们引以为戒,提高对公务员录用制度的认识。
正确解释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规范,是社会的最高行为准则。采编人员要准确地解释法律条文,首先得吃透法律术语的含义。法律条文中规定的法律术语有原告、被告、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当事人、起诉书、上诉状、公诉词、起诉、上诉、申诉、抗诉等。如不能把还未定罪的犯罪嫌疑人称为“罪犯”,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中的“刑拘”混为检察机关的“逮捕”,尚未结案的一审判决误作终审判决报道等。
严格区分相近法律术语,避免褒贬词语。新闻报道要准确地使用法律语言,必须严格区分相近法律术语的不同用法。在法制新闻报道中,最普遍的,也是最容易发生的问题就是望文生义,混淆和错误地使用法律用语,如错将“罚款”写成“罚金”、“缓刑”写成“缓期”等。其次,避免带有感情色彩的褒贬词语。某些法制新闻报道由于采用情绪化、文学化的处理手法,使用了一些诸如“败类”、“歹徒”、“恶凶”、“变态狂”、“窃贼”等不规范的法律用语的称谓和定性语言,以及运用了一些联想和猜测,很容易引发新闻侵权。
图文并茂 双翼齐飞
西方学者把图片比作报纸版面的“心脏”,认为照片不再是点缀版面的工具,而是把消息直接、及时传送到读者面前的重要手段。图片在报纸上最常见的采用方式有独立编发的新闻图片、配合文字稿件的图片和图片专版。《法制日报》很重视新闻图片,头版必有一篇以上(含一篇)的图片新闻报道,中间版面也有图片新闻报道,其他文章尽量配图发,使版面“活”了起来,还有不定期的摄影报道专版。如2005年11月19日第4版摄影报道《平安周庄——全国法制新闻摄影理论研讨会暨“平安周庄”采访活动图片选登》,整版共有8幅照片,以1幅大照片(和谐周庄)居中,7幅小照片(年年有余、小街希望、依法调解、河道保洁、及时掌控、文明执法、速降火魔)四周环绕的排版形式,突出了治安防范典型乡镇——周庄的主线,反映了和谐社会的主题。这些取景不同、内容连贯的照片,不仅有大景、特写之分,而且还有现场、结果之别,给人以完整的故事感,可读性强。此外,对案件或法规介绍配上使其效果更为突出的漫画,可以利用漫画夸张、幽默的特点,深化文字报道的主题思想,渲染报道内容的感情色彩,帮助读者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启发读者展开想象,活跃版面气氛。
参考文献:
1.刘海贵、尹德刚:《新闻采访写作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胡建辉:《法制新闻标题也要“信达雅”》,http://news.tom.com,2006-08-03。
3.廖愚:《浅谈法制新闻的特性》,《消费导刊》,2007(11)。
(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