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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中药,是用中药治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药煎得好不好,对药效的发挥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医师开好处方后总是交待患者要怎样分煎服。现根据中医师的建议,我们对怎样煎中药作些解答。
1 用水。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通常用自来水,有条件的可使用净化水。
2 泡药。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但不宜超过2小时;尤其是夏季,泡药时间过长会使中药变质。
3 水量。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传统煎药方法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待服。
4 煎煮时间。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来说,药物煮沸后应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一般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5 搅拌。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为宜。
6 煎药量。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或遵医嘱。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以及煎汤代水等特殊的中藥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7 先煎。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8 后下。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9 另煎。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前煮约2小时,取汁。
10 另炖。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人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11 烊化。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12 包煎。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过滤功能。
13 煎汤代水。应当将煎汤代水药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
14 特殊要求。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5 煎透。煎时,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判断煎透的方法是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另外,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者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服用。
16 防污染。对于提供代煎药服务的单位,内服药与外用药煎药区域、包装等均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
17 保存期。煎好的药液一般都是以专用的塑料袋封好。通常放在阴凉避光的地方(避光,20℃以下)保存15天左右。虽然我们通过实验证明,有的处方代煎后药液可以保存3个月质量还是合格的,但为了保证用药安全,建议患者代煎药的量最好不超过15天(自家煎的中药,最好当天服完)。
18 加温。在服药时,通常可以用开水泡或者微波炉加热的方法把已煎好的药加温。如果发现药袋膨胀、服药时味道与上次服的药有差异等情况,药很可能已经变质,应停止服用。
煎好的汤药,一般宜温服,特别是一些对胃肠有刺激性的药物,如瓜萎仁、乳香等。温服可和胃益脾,减轻对肠道的刺激。但是,对呕吐病人或中毒病人却宜冷服,热证用寒药也可冷服。此外,对恶心、呕吐的病人,可在服药前先嚼一些橘皮或生姜,以防呕吐。
同时,服药期间要注意几点:①少食豆类、生冷、肉类及其他不易消化的食物,以免增加病人的脾胃运行负担,影响病人恢复健康;②热性疾病患者应禁食或慎食酒类、辣味、鱼类、肉类食物,因为这些食物易助长热性病邪,使病情加重;③服解表、透疹药时,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④服温补药时,应少饮绿茶、少食萝卜,因两者的药性凉及下气作用会降低药物温补脾胃的功效。
(资料来源:《大众健康》)
1 用水。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通常用自来水,有条件的可使用净化水。
2 泡药。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但不宜超过2小时;尤其是夏季,泡药时间过长会使中药变质。
3 水量。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传统煎药方法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待服。
4 煎煮时间。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来说,药物煮沸后应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一般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5 搅拌。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为宜。
6 煎药量。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或遵医嘱。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以及煎汤代水等特殊的中藥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7 先煎。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8 后下。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9 另煎。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前煮约2小时,取汁。
10 另炖。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人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11 烊化。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12 包煎。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过滤功能。
13 煎汤代水。应当将煎汤代水药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
14 特殊要求。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5 煎透。煎时,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判断煎透的方法是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另外,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者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服用。
16 防污染。对于提供代煎药服务的单位,内服药与外用药煎药区域、包装等均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
17 保存期。煎好的药液一般都是以专用的塑料袋封好。通常放在阴凉避光的地方(避光,20℃以下)保存15天左右。虽然我们通过实验证明,有的处方代煎后药液可以保存3个月质量还是合格的,但为了保证用药安全,建议患者代煎药的量最好不超过15天(自家煎的中药,最好当天服完)。
18 加温。在服药时,通常可以用开水泡或者微波炉加热的方法把已煎好的药加温。如果发现药袋膨胀、服药时味道与上次服的药有差异等情况,药很可能已经变质,应停止服用。
煎好的汤药,一般宜温服,特别是一些对胃肠有刺激性的药物,如瓜萎仁、乳香等。温服可和胃益脾,减轻对肠道的刺激。但是,对呕吐病人或中毒病人却宜冷服,热证用寒药也可冷服。此外,对恶心、呕吐的病人,可在服药前先嚼一些橘皮或生姜,以防呕吐。
同时,服药期间要注意几点:①少食豆类、生冷、肉类及其他不易消化的食物,以免增加病人的脾胃运行负担,影响病人恢复健康;②热性疾病患者应禁食或慎食酒类、辣味、鱼类、肉类食物,因为这些食物易助长热性病邪,使病情加重;③服解表、透疹药时,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④服温补药时,应少饮绿茶、少食萝卜,因两者的药性凉及下气作用会降低药物温补脾胃的功效。
(资料来源:《大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