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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强化市场监管和反垄断规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以此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进程。回顾新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变迁,就会发现新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就是党践行中国道路、勇于创新和自我革命的历史。按照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路径,新中国金融监管历史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金融管制→混业经营下的统一监管→分业经营下的分工监管→次贷危机后的修正双峰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