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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专门用途语言,法律英语令很多非法律界人士和广大英语学习者望而生畏.而作为法律语篇中最复杂、最难理解的一种语篇形式(Yon Maley,1994),英语国家立法条文更因为其专业的词汇表达、复杂的句子结构和独特的语篇构建形式等特点而成为难中之难.本文拟以英国、加拿大和美国三个普通法系国家的十多条立法条文为语料,以系统功能语言学家Hasan的语类研究理论为框架,对普通法系国家的立法条文的语类结构潜势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有利于加深人们对英语国家立法条文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