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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新疆农业的不断发展,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要求越来越高。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未来发展中的主力军,势必应当在经营与管理以及制度上不断改革发展壮大自己,提高自身发展水平的同時,也能够更好的完成在未来新疆农业发展过程中庞大的资金需求,本文通过对农信社支持新疆发展的现状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信社 农业 农业贷款
一、新疆农信社概述
新疆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1952年10月新疆首批农村信用合作社在阜康县、吐鲁番县、和田县和玛纳斯县试办,到1957年末,新疆共建立2122家农村信用社,基本实现了村村有信用社。2005年9月,乌鲁木齐市联社在原乌鲁木齐县联社八家城区信用社合并的基础上正式挂牌成立。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农民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二、农信社支持农业发展现状
截至到2011年,新疆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477.08亿元,较年初增加225.47亿元,增幅为20.65%,同比增加351.6亿元,增幅为36.41%;各项贷款余额794.89亿元,较年初增加221.85亿元,增幅为34.74%,同比增加216.39亿元,增幅为33.60%;拨备余额、拨备覆盖率分别为50.19亿元和144.15%,分别较年初增加7.56亿元和33.40个百分点。五年累计投放“三农”贷款1218.24亿元,占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80%。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新疆农牧业生产、稳定金融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了连接城乡金融的桥梁。
此外,2011年农信社在支农工作中,还对南疆三地州及受灾地区普遍下调了利率。各项业务进展情况良好。
一是存款增幅与增量创历史新高。2011年各项存款余额为1477.08亿元,较年初增加385.15亿元,增幅为35.27%;二是各项贷款增势强劲。年末各项贷款860.49亿元,较年初增加200亿元,增幅达48.5%,增量贷款的90%投向了“三农”,累计投放贷款600多亿元,实现了国家银监会“三个高于”的目标;三是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实现考核前利润26.9亿元,增幅达18.3%;四是不良贷款实现“双降”目标,2011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2.6亿元,占比为1.97%,不良贷款绝对额、占比分别较年初下降2.9亿元和1.99个百分点;五是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年末资本金总额为44.2亿元,较年初增加18亿元,资本充足率达8%以上;六是银行卡业务超常规发展,银行卡发卡量达245万张,卡存款余额185亿元,发卡量、卡存款分别较年初增加108万张和84亿元。
三、完善农信社支持新疆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农村信用担保组织体系
组织化水平反映了把若干农民(户)组成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担保公司,组织化程度越高,较之分散的农户所能提供的担保资源就越多。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参股、银行托管、市场运作的方式组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建立分层次的担保体系,开展对农村企业和大额资金需求农户的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推动建立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户、财政、担保公司、保险和银行机构几方或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联保体模式,有效分散和转移贷款风险。
(二)建立担保基金
一是地方政府注资,农村中小企业参股;二是社会部门和企业出资,个人可入股;三是农民自愿投资,组成互助性担保基金,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主要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主要为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农户贷款担保基金主要为农民小额生产性贷款提供信用保证。
(三)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
多方扩展担保物的范围,接受农业企业用无形资产、集体上地使用权作担保,采取动产抵押、仓单、权益质押、订单抵押、联保协议贷款、地上作物的收获权、存栏牲畜等有效抵押品替代,开展如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股权证贷款、营运证质押贷款,居民的住房抵押小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能繁母猪活体保单抵押担保贷款等业务,拓宽农村经济主体获贷渠道。此外,建立农地金融制度,探索农地使用权抵押方式与途径,允许农民将承包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也可租赁和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作为投资资产。们根据农村承贷主体的业务性质和资产特点,采取灵活抵押担保方式,如担保、反担保、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政府担保资金的“兜底”性备用支持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和组合,都会创造出类似结构化融资的新型担保方式,同时,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贷款成本,放大担保倍数,稳定农村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1] 汤武.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取向与举措[J].中国金融,2010
作者简介:吴晓龙(1983-),男,蒙古族,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人,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责任编辑:刘影)
【关键词】农信社 农业 农业贷款
一、新疆农信社概述
新疆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1952年10月新疆首批农村信用合作社在阜康县、吐鲁番县、和田县和玛纳斯县试办,到1957年末,新疆共建立2122家农村信用社,基本实现了村村有信用社。2005年9月,乌鲁木齐市联社在原乌鲁木齐县联社八家城区信用社合并的基础上正式挂牌成立。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农民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二、农信社支持农业发展现状
截至到2011年,新疆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477.08亿元,较年初增加225.47亿元,增幅为20.65%,同比增加351.6亿元,增幅为36.41%;各项贷款余额794.89亿元,较年初增加221.85亿元,增幅为34.74%,同比增加216.39亿元,增幅为33.60%;拨备余额、拨备覆盖率分别为50.19亿元和144.15%,分别较年初增加7.56亿元和33.40个百分点。五年累计投放“三农”贷款1218.24亿元,占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80%。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新疆农牧业生产、稳定金融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了连接城乡金融的桥梁。
此外,2011年农信社在支农工作中,还对南疆三地州及受灾地区普遍下调了利率。各项业务进展情况良好。
一是存款增幅与增量创历史新高。2011年各项存款余额为1477.08亿元,较年初增加385.15亿元,增幅为35.27%;二是各项贷款增势强劲。年末各项贷款860.49亿元,较年初增加200亿元,增幅达48.5%,增量贷款的90%投向了“三农”,累计投放贷款600多亿元,实现了国家银监会“三个高于”的目标;三是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实现考核前利润26.9亿元,增幅达18.3%;四是不良贷款实现“双降”目标,2011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2.6亿元,占比为1.97%,不良贷款绝对额、占比分别较年初下降2.9亿元和1.99个百分点;五是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年末资本金总额为44.2亿元,较年初增加18亿元,资本充足率达8%以上;六是银行卡业务超常规发展,银行卡发卡量达245万张,卡存款余额185亿元,发卡量、卡存款分别较年初增加108万张和84亿元。
三、完善农信社支持新疆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农村信用担保组织体系
组织化水平反映了把若干农民(户)组成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担保公司,组织化程度越高,较之分散的农户所能提供的担保资源就越多。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参股、银行托管、市场运作的方式组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建立分层次的担保体系,开展对农村企业和大额资金需求农户的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推动建立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户、财政、担保公司、保险和银行机构几方或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联保体模式,有效分散和转移贷款风险。
(二)建立担保基金
一是地方政府注资,农村中小企业参股;二是社会部门和企业出资,个人可入股;三是农民自愿投资,组成互助性担保基金,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主要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主要为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农户贷款担保基金主要为农民小额生产性贷款提供信用保证。
(三)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
多方扩展担保物的范围,接受农业企业用无形资产、集体上地使用权作担保,采取动产抵押、仓单、权益质押、订单抵押、联保协议贷款、地上作物的收获权、存栏牲畜等有效抵押品替代,开展如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股权证贷款、营运证质押贷款,居民的住房抵押小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能繁母猪活体保单抵押担保贷款等业务,拓宽农村经济主体获贷渠道。此外,建立农地金融制度,探索农地使用权抵押方式与途径,允许农民将承包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也可租赁和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作为投资资产。们根据农村承贷主体的业务性质和资产特点,采取灵活抵押担保方式,如担保、反担保、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政府担保资金的“兜底”性备用支持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和组合,都会创造出类似结构化融资的新型担保方式,同时,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贷款成本,放大担保倍数,稳定农村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1] 汤武.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取向与举措[J].中国金融,2010
作者简介:吴晓龙(1983-),男,蒙古族,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人,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责任编辑: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