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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7年在白城市洮北区开展以来,犹如温暖的春风吹进了千家万户,在广大农民心中荡起幸福的涟漪,让农民尽享政策甘霖润泽的同时,更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这一惠民工程的温暖。
为民:搭起政府与百姓的“连心桥”
洮北区把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作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构建和谐洮北的一件大事来抓,并列入“民生十件工程”的重要内容来实施。
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良性运行,高效管理,洮北区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出台并下发了《洮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主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区领导还与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区卫生、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其中,不断完善方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乡村干部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来。
三合乡于家村村民宋春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宋春扬的家庭并不富裕且手术费用较高。正当她为手术费用偿还事情发愁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帮了她大忙,首次住院花销了23872元,新农合办公室第一次为她报销7023元,又根据大病二次补偿标准进行了二次补助4713元。花了一半的钱就治了大病,这让宋春扬一家对新农合制度赞不绝口,从心里感谢政府的“雪中送炭”。
利民:撑起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面广、改革性强。对此,洮北区为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各个环节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运行。初步建立了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建立了乡村代缴、财政专户储存、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開,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建立了住院统筹为主,分类就医、及时结算的医疗费用补偿机制。
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建立了由区合管办牵头、管办分离、内部监管和由农合监督委员会组织纪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的外部监督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网络平台,开展了网上审核业务。定期审查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对不合理收治、用药、检查、收费导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确保了基金风险和整个新农合工作的规范运行。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新农合补偿方案,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增强了广大农民抵抗大病风险的能力,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便民:开启农民就医的“直通车”
随着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探索和完善,报销程序日趋科学合理。洮北区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便捷的“直通车”报销程序,大大方便了群众。
建立计算机管理体系。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均配置了微机并实现联网,区合管办通过网络,实现审核自动化。农民患者出院时,只要拿着相关票据和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在医院合作医疗结算窗口核对,很快就可以把报销手续完成。
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补偿窗口,患者出院后直接在窗口能办理补偿手续领到补偿款,采用了“即付即补”的补偿模式,保证群众“当天出院,当天报销”。到区外住院的,凭相关手续凭证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即时补偿。
实行医院垫付制。凡参合农民患病在区定点医院就诊的,由定点医院按应补偿报销的比例核算后直接垫付现金,门诊当日看病当日结算。同时把优化服务态度,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作为推进“新农合”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降低医疗成本,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就医需求。
为民:搭起政府与百姓的“连心桥”
洮北区把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作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构建和谐洮北的一件大事来抓,并列入“民生十件工程”的重要内容来实施。
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良性运行,高效管理,洮北区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出台并下发了《洮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主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区领导还与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区卫生、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其中,不断完善方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乡村干部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来。
三合乡于家村村民宋春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宋春扬的家庭并不富裕且手术费用较高。正当她为手术费用偿还事情发愁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帮了她大忙,首次住院花销了23872元,新农合办公室第一次为她报销7023元,又根据大病二次补偿标准进行了二次补助4713元。花了一半的钱就治了大病,这让宋春扬一家对新农合制度赞不绝口,从心里感谢政府的“雪中送炭”。
利民:撑起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面广、改革性强。对此,洮北区为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各个环节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运行。初步建立了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建立了乡村代缴、财政专户储存、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開,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建立了住院统筹为主,分类就医、及时结算的医疗费用补偿机制。
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建立了由区合管办牵头、管办分离、内部监管和由农合监督委员会组织纪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的外部监督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网络平台,开展了网上审核业务。定期审查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对不合理收治、用药、检查、收费导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确保了基金风险和整个新农合工作的规范运行。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新农合补偿方案,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增强了广大农民抵抗大病风险的能力,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便民:开启农民就医的“直通车”
随着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探索和完善,报销程序日趋科学合理。洮北区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便捷的“直通车”报销程序,大大方便了群众。
建立计算机管理体系。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均配置了微机并实现联网,区合管办通过网络,实现审核自动化。农民患者出院时,只要拿着相关票据和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在医院合作医疗结算窗口核对,很快就可以把报销手续完成。
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补偿窗口,患者出院后直接在窗口能办理补偿手续领到补偿款,采用了“即付即补”的补偿模式,保证群众“当天出院,当天报销”。到区外住院的,凭相关手续凭证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即时补偿。
实行医院垫付制。凡参合农民患病在区定点医院就诊的,由定点医院按应补偿报销的比例核算后直接垫付现金,门诊当日看病当日结算。同时把优化服务态度,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作为推进“新农合”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降低医疗成本,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