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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山东省农地流转呈现规模化、多样化和区域化的趋势,农民意愿是决定农地流转的根本因素。农民意愿受到农地价格、非农产业、教育水平、文化传统、社会保障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了解这些影响因素,有利于确立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地流转顺利推进。
关键词:农地流转;意愿;政策导向
导言
关于我国农地流转出现的原因,理论界已经给出不少有价值的观点。有学者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后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家庭主要劳动力已转向了第二、三产业,并获得了比从事农业生产更高的效益。政策趋向和一些新的因素在农村推进,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等导致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由于农户分散经营和规模化经营之间的效益差异及从事农业生产和从事非农业产业的收入差异,农地使用权出现了实现流转的内在动力。农户异质性人力资本划分为务农优势、务工优势、务农与务工优势相当三类,基于“经济人”理性,农民一旦根据异质性人力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那么农民就具备了农地流转的意愿,并得到加强。因此如果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可能加快农地流转。随着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和非农收入的提高,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逐渐减弱,加之年轻人对土地耕种的意愿不断下降,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户期望土地转出。
从以往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影响农地流转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这种多样性的前提是不同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状况、文化传统和政策环境,因此,影响农地流转的共性背后必然存在着诸多的差异,而对于一个地区农地流转意愿差异性的调查分析,是该地区政策制定的现实依据。基于此,对山东省农地流转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把握其内在动力,这对于优化农地流转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1、山东省农地流转现状与特征
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同时也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农地流转成为生产力发展、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型背景下的必然趋势。基于山东省土地流转相关数据,可以发现近几年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大体状况、基本特征和未来趋势。
1.1 流转规模扩大化
根据山东省2008、2009年数据统计资料,2008年山东省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为3099713亩,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90182951亩,流转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4371%;2009年山东省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为4717240亩,比2008年增长了52.1831%,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90493544亩,流转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2128%,比2008年增长了1.77个百分点。各个城市2008、2009年的家庭承包土地流转面积如下图,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城市2009年土地流转面积都比2008年有所增加,整个山东省的农地流转规模呈扩大趋势。
1.2 区域化现象显著
由下图可见,各地区的农地流转的发展速度不尽相同。潍坊的发展速度最快,2008年潍坊的农地流转面积为349566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623%,2009年潍坊的农地流转面积为840415亩,比2008年增长了140.4167%,其次,烟台、济宁、青岛、临沂、泰安等地的农地流转面积也有较大幅度增长;而滨州、聊城则出现了负增长。可见各地的农地流转发展状况参差不齐。
1.3 流转形式选择多样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多种多样,2009年山东省统计资料如下表,山东省土地流转形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以及其他多种形式。其中,转包和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2009年山东省转包面积占流转面积的44.794%;出租面积占30.462%,比2008年提高了2.24个百分点。
1.4 流转程序日益规范化
农地流转行为中,很多流转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正式、有效的书面合同,缺乏规范的法律程序与步骤,一旦出现异议,则很容易引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事件。比较山东省2008与2009年的土地流转合同份数,见下表,2009年签订的合同数量达到753899份,比2008年增长了53.0446%,说明山东省农地流转程序逐渐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5 流转去向多样化
农地流转去向中,农户转入占绝大多数,高达60%;除了农户转入,近几年企业转入数量也逐渐增加,2009年,山东省企业转入土地数量在所有流转去向中高居第二;其他也有转入合作社或流入其它主体。
若将农地流转从根本性质上来界定,它就是商品经济市场上商品的一种交换与买卖,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动与转移。只不过这个经济市场具体微观到了土地流转市场,商品种类具体到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已。但这个市场和一般的商品经济市场存在着差别,它的高效、健康运转比一般的商品经济市场的有效运转更有难度。这个状况的存在是必然的,这是由农地流转市场上特殊的商品属性和特殊的买卖双方及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
农地流转市场上所买卖的商品就是农村土地的使用经营权,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统一,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农村集体所有,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买卖,因此农地市场上买卖、交换的是土地在某一时间段内的使用经营的权利。并且土地也与一般商品不同,它具有价值的再生产功能,还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尤其是耕地存在数量的多少,对于我国的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土地产权制度所属于不同的主体,不同的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需求,极容易造成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冲突。但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是可以成立的,房屋租赁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这必须以明晰的产权边界为前提,否则是造成市场的混乱,以及主体合法利益无法保证。
农地流转市场的出现,其根本原因是市场供求双方的需求导致的,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非农就业人数增多,大量农民离开土地,闲置土地的存在为农地流转市场提供了商品资源,这就催生了农地流转的供方产生;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对农业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模化、机械化成为当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因此打破目前各家农户分散经营模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土地规模的适当合并,农业生产者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就需要迎合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这促成了农地流转市场中需方的形成。供需双方的出现为农地流转市场形成提供了根本动力,形成了理论上的可能性;在我国,法律允许农地生产经营权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这为农地流转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允许农村土地生产经营权流转,是对我国农村生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补充。
2、影响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
土地流转的实现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有主动流转的因素和被动流转的因素。其中,基于农民愿意的土地流转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值得提倡的。
2.1 农民是否愿意参与农地流转,首先受到农地流转价格的直接影响,这是最直接的诱导因素。土地流转价格首先受土地本身资质的影响,比如土地的肥沃程度、再生产能力、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但在农地流转市场上,最终均衡价格的形成是由土地的供求双方决定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就是均衡价格水平,但是除了价格本身高低外,非农产业的迅猛发展为部分农民提供了非农就业,因此农地流转市场上土地供给数量就增加了,造成供给曲线向右下方移动;受农业现代化和机械化的影响,农民、企业将土地转入的需求也加大,因此需求曲线向右上方移动,但是变动后的均衡价格的高低受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向右移动相对幅度的大小决定。若是需求曲线的移动幅度高于供给曲线的移动幅度,最终的均衡价格比之前的均衡价格要高;若是供给曲线的移动幅度高于需求曲线的移动幅度,最终的均衡价格比之前的均衡价格要低。我们将农户类型划分为纯农业农户、兼业农户和完全非农农户,考虑将土地流转出来,对于纯农业农户来说,只有在流转价格与农业生产收益持平或高于的时候,才会考虑是否会把土地转出;对于兼业农户,也会家庭经济收益最大化以及农业劳作与非农就业、闲暇的替代效应;对于完全非农农户,流转价格的高低对他们的影响要低一些。从转入方向来考虑,无论是农户还是企业都会考虑流转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只有在土地所带来的收益高于土地租金的前提下,才会考虑将土地转入。兼业农户家庭的存在,在非农边际收益大于农业边际收益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转出土地。这里就会发现一个问题,转入和转出都会比较土地收益和土地租金的关系,也就是说,要想有土地流转的经济动力,那么在土地租金一定的前提下,就必须使流转后的土地收益增加,即流转后的土地收益是高于农户分散经营的收益的。
2.2 周边区域内非农产业的发展程度是农民是否愿意参与农地流转的潜在动力。在同一区域内,在资源一定的条件下,各项资源在农业产业和非农产业的分配是此消彼长的,这里所说的资源当然也包括人力资源,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一个地区的非农产业发展的越好,非农就业人数就越高,这样就会有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上抽离出来从事非农产业,非农就业的收入水平和劳动条件都比农业生产具有相对优势,因此造成农民向非农产业持续不断的转移,致使大批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当然会有部分农民选择兼业,同时顾及非农工作和农业生产)会促进农民将手中的土地流转出去。
2.3 土地农业产值水平的高低,左右了农民对于土地的重视程度。土地的农业产值水平越高,在农民的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越高,农民对于土地的依赖程度就越高,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就越高,就越会握紧手中的土地,将土地转出的意愿就越弱;相反,土地产值越低,农业收入在农户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就越低,农户对于土地生产的依赖性就越小,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越小,将土地流转出去的意愿就越高。例如,寿光田柳镇的土地流转率很低,农民的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后经调查发现,田柳镇一家农户一个大棚的年收入就能达到2万元,与在外务工收入基本持平甚至高于在外务工收入,农业产值较高,那么从事农业生产对农民具有更高的诱惑力,农民更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流转出去。
2.4 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和文化偏好影响农地流转。农民受教育水平的高低最明显的作用体现在农民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的多少上,同时也潜在影响着农民的认知水平和接受新事物的速度。通常情况下,受教育水平高的农民比受教育水平低的农民更容易进行土地流转。在山东省土地流转调查中可以发现,土地流转的主体中,中、青年农民所占比例要远远高于年纪大的农民。文化水平越高,非农就业能力会越高,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低;也更容易学习、掌握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具有更高的胆识和眼光,会大胆的租入土地,运用新的专业生产技术,想方设法的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将农业生产作为一项事业来发展,而不是当作生存的必需。相反,文化水平越低,传统思想越浓重,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高,对土地流转行为越排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是广大农民,这是一个特定的群体,这一群体的聚居密度高,受传统思想影响较深,接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在农村,绝大多数农民认为农民种地是天经地义的,土地是祖祖辈辈的依靠,农民的生活环境一直在告诉他们土地的重要性,长期积累的经验能左右人的偏好及认知,这种传统的土地文化经过垂直的代际传播,导致了农民内生偏好的形成,因此农民思想深处已经认可了这种观点,在对待土地是否转出的问题上,对土地有着本能的有一种控制偏好,这种偏好在农民的思想深处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这是农地流转在农村推行阻力重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2.5 社会保障水平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影响农地流转。农民对于土地的依存观念是否改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够健全。土地对于农民的意义,不仅仅有解决就业的功能,还是生存的基本保障,尤其在我国,自古以来,土地都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承担着农民的就业和生存的双重保障作用,维持着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的地区,农民就会缺少生存的基本安全感,农民就会紧紧握住手中的土地,即使闲置、撂荒也不肯流转,要起码保证对土地的绝对支配权。在农民传统的观念里,即使生活再艰辛,只要有土地,就能够养活家人,日子就能过下去,如果手中没有了土地,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最后一道保障网。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深入,将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福利,在客观上也促进了内地流转规模的扩大和进程的加快。另外,政府政策、文件的出台,对农民是否进行农地流转具有重要的的导向性作用。例如,我国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的政策,就增强了农民土地使用权稳定的信心。国家对于农地流转的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会在相当程度上促进农地流转行为的发生。
3、结论及政策导向
具备了农地流转的偏好才发生的农地流转行为我们将其定义为主动流转,但是具备了农地流转偏好,农地流转行为也不一定会发生。由上述分析可知,在实现中,农地流转这一行为的发生中还会受到诸多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要促进农地流转行为的发生既要培养农民的流转偏好,又要完善流转过程中的各种客观条件。那么,反过来说,已经发生了土地流转行为,也不一定就意味着农民具有了农地流转的偏好。比如受城镇化发展的影响或国家某项政策影响,农民是在不具备农地流转偏好的前提下接受了农地流转的事实,也就是被动流转。健康、自然的流转应以主动流转为主流,因此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应循循善诱,创造有利的环境,引导农民首先形成积极的意愿。
历史的经验证明,在农村改革的过程中,顺乎农民意愿的政策就是好的政策,反之,违背农民意愿的政策就会在现实中处处碰壁,因而也会阻碍改革的进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在农地流转的过程中,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要注重两个方面。首先,政策的制定要以农民的真实意愿为依据,要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其次,政策的落实需要农民的广泛参与,因此需要因地制宜,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推动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钟涨宝.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户行为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3(6).
[2] 李凤琴.农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的思考[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7(3).
[3] 吴郁玲,曲福田.土地流转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农村经济,2006(1).
[4] 胡新艳.促进我国农地流转的整体性政策框架研究[J].调研世界,2006(9).
[5] 涂军平,黄贤金.区域农地流转与农产品商品化关系分析——以江苏省宝应县农户调查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7(2) .
[6] 钱忠好.非农就业是否必然导致农地流转[J],中国农村经济,2008(10).
The Analysis of Farmers’ Preference and Behavior
for Farmland Transfer in Shandong Province
WU Zhong-zhe WANG Jie
(1. 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100;2. Shandong Economic University, Jinan 250002)
Abstract: Farmland transfer of Shandong Province shows the trend of enlargement、diversification and regionalization,and the farmer’s preference is the fundamental factor in farmland transfer. Farmers’ preferences are influenced by farmland price、non-agricultural industries、educational level、cultural traditions、social security and so on. Mastering these factors is benefical to establishing people-orientend policy guideline and directing farmland transfer going with a swing in the guidance of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Key words: farmland transfer; preference;policy-oriented
关键词:农地流转;意愿;政策导向
导言
关于我国农地流转出现的原因,理论界已经给出不少有价值的观点。有学者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后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家庭主要劳动力已转向了第二、三产业,并获得了比从事农业生产更高的效益。政策趋向和一些新的因素在农村推进,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等导致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由于农户分散经营和规模化经营之间的效益差异及从事农业生产和从事非农业产业的收入差异,农地使用权出现了实现流转的内在动力。农户异质性人力资本划分为务农优势、务工优势、务农与务工优势相当三类,基于“经济人”理性,农民一旦根据异质性人力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那么农民就具备了农地流转的意愿,并得到加强。因此如果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可能加快农地流转。随着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和非农收入的提高,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逐渐减弱,加之年轻人对土地耕种的意愿不断下降,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户期望土地转出。
从以往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影响农地流转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这种多样性的前提是不同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状况、文化传统和政策环境,因此,影响农地流转的共性背后必然存在着诸多的差异,而对于一个地区农地流转意愿差异性的调查分析,是该地区政策制定的现实依据。基于此,对山东省农地流转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把握其内在动力,这对于优化农地流转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1、山东省农地流转现状与特征
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同时也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农地流转成为生产力发展、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型背景下的必然趋势。基于山东省土地流转相关数据,可以发现近几年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大体状况、基本特征和未来趋势。
1.1 流转规模扩大化
根据山东省2008、2009年数据统计资料,2008年山东省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为3099713亩,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90182951亩,流转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4371%;2009年山东省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为4717240亩,比2008年增长了52.1831%,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90493544亩,流转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2128%,比2008年增长了1.77个百分点。各个城市2008、2009年的家庭承包土地流转面积如下图,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城市2009年土地流转面积都比2008年有所增加,整个山东省的农地流转规模呈扩大趋势。
1.2 区域化现象显著
由下图可见,各地区的农地流转的发展速度不尽相同。潍坊的发展速度最快,2008年潍坊的农地流转面积为349566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623%,2009年潍坊的农地流转面积为840415亩,比2008年增长了140.4167%,其次,烟台、济宁、青岛、临沂、泰安等地的农地流转面积也有较大幅度增长;而滨州、聊城则出现了负增长。可见各地的农地流转发展状况参差不齐。
1.3 流转形式选择多样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多种多样,2009年山东省统计资料如下表,山东省土地流转形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以及其他多种形式。其中,转包和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2009年山东省转包面积占流转面积的44.794%;出租面积占30.462%,比2008年提高了2.24个百分点。
1.4 流转程序日益规范化
农地流转行为中,很多流转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正式、有效的书面合同,缺乏规范的法律程序与步骤,一旦出现异议,则很容易引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事件。比较山东省2008与2009年的土地流转合同份数,见下表,2009年签订的合同数量达到753899份,比2008年增长了53.0446%,说明山东省农地流转程序逐渐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5 流转去向多样化
农地流转去向中,农户转入占绝大多数,高达60%;除了农户转入,近几年企业转入数量也逐渐增加,2009年,山东省企业转入土地数量在所有流转去向中高居第二;其他也有转入合作社或流入其它主体。
若将农地流转从根本性质上来界定,它就是商品经济市场上商品的一种交换与买卖,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动与转移。只不过这个经济市场具体微观到了土地流转市场,商品种类具体到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已。但这个市场和一般的商品经济市场存在着差别,它的高效、健康运转比一般的商品经济市场的有效运转更有难度。这个状况的存在是必然的,这是由农地流转市场上特殊的商品属性和特殊的买卖双方及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
农地流转市场上所买卖的商品就是农村土地的使用经营权,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统一,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农村集体所有,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买卖,因此农地市场上买卖、交换的是土地在某一时间段内的使用经营的权利。并且土地也与一般商品不同,它具有价值的再生产功能,还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尤其是耕地存在数量的多少,对于我国的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土地产权制度所属于不同的主体,不同的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需求,极容易造成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冲突。但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是可以成立的,房屋租赁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这必须以明晰的产权边界为前提,否则是造成市场的混乱,以及主体合法利益无法保证。
农地流转市场的出现,其根本原因是市场供求双方的需求导致的,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非农就业人数增多,大量农民离开土地,闲置土地的存在为农地流转市场提供了商品资源,这就催生了农地流转的供方产生;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对农业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模化、机械化成为当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因此打破目前各家农户分散经营模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土地规模的适当合并,农业生产者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就需要迎合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这促成了农地流转市场中需方的形成。供需双方的出现为农地流转市场形成提供了根本动力,形成了理论上的可能性;在我国,法律允许农地生产经营权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这为农地流转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允许农村土地生产经营权流转,是对我国农村生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补充。
2、影响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
土地流转的实现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有主动流转的因素和被动流转的因素。其中,基于农民愿意的土地流转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值得提倡的。
2.1 农民是否愿意参与农地流转,首先受到农地流转价格的直接影响,这是最直接的诱导因素。土地流转价格首先受土地本身资质的影响,比如土地的肥沃程度、再生产能力、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但在农地流转市场上,最终均衡价格的形成是由土地的供求双方决定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就是均衡价格水平,但是除了价格本身高低外,非农产业的迅猛发展为部分农民提供了非农就业,因此农地流转市场上土地供给数量就增加了,造成供给曲线向右下方移动;受农业现代化和机械化的影响,农民、企业将土地转入的需求也加大,因此需求曲线向右上方移动,但是变动后的均衡价格的高低受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向右移动相对幅度的大小决定。若是需求曲线的移动幅度高于供给曲线的移动幅度,最终的均衡价格比之前的均衡价格要高;若是供给曲线的移动幅度高于需求曲线的移动幅度,最终的均衡价格比之前的均衡价格要低。我们将农户类型划分为纯农业农户、兼业农户和完全非农农户,考虑将土地流转出来,对于纯农业农户来说,只有在流转价格与农业生产收益持平或高于的时候,才会考虑是否会把土地转出;对于兼业农户,也会家庭经济收益最大化以及农业劳作与非农就业、闲暇的替代效应;对于完全非农农户,流转价格的高低对他们的影响要低一些。从转入方向来考虑,无论是农户还是企业都会考虑流转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只有在土地所带来的收益高于土地租金的前提下,才会考虑将土地转入。兼业农户家庭的存在,在非农边际收益大于农业边际收益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转出土地。这里就会发现一个问题,转入和转出都会比较土地收益和土地租金的关系,也就是说,要想有土地流转的经济动力,那么在土地租金一定的前提下,就必须使流转后的土地收益增加,即流转后的土地收益是高于农户分散经营的收益的。
2.2 周边区域内非农产业的发展程度是农民是否愿意参与农地流转的潜在动力。在同一区域内,在资源一定的条件下,各项资源在农业产业和非农产业的分配是此消彼长的,这里所说的资源当然也包括人力资源,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一个地区的非农产业发展的越好,非农就业人数就越高,这样就会有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上抽离出来从事非农产业,非农就业的收入水平和劳动条件都比农业生产具有相对优势,因此造成农民向非农产业持续不断的转移,致使大批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当然会有部分农民选择兼业,同时顾及非农工作和农业生产)会促进农民将手中的土地流转出去。
2.3 土地农业产值水平的高低,左右了农民对于土地的重视程度。土地的农业产值水平越高,在农民的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越高,农民对于土地的依赖程度就越高,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就越高,就越会握紧手中的土地,将土地转出的意愿就越弱;相反,土地产值越低,农业收入在农户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就越低,农户对于土地生产的依赖性就越小,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越小,将土地流转出去的意愿就越高。例如,寿光田柳镇的土地流转率很低,农民的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后经调查发现,田柳镇一家农户一个大棚的年收入就能达到2万元,与在外务工收入基本持平甚至高于在外务工收入,农业产值较高,那么从事农业生产对农民具有更高的诱惑力,农民更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流转出去。
2.4 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和文化偏好影响农地流转。农民受教育水平的高低最明显的作用体现在农民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的多少上,同时也潜在影响着农民的认知水平和接受新事物的速度。通常情况下,受教育水平高的农民比受教育水平低的农民更容易进行土地流转。在山东省土地流转调查中可以发现,土地流转的主体中,中、青年农民所占比例要远远高于年纪大的农民。文化水平越高,非农就业能力会越高,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低;也更容易学习、掌握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具有更高的胆识和眼光,会大胆的租入土地,运用新的专业生产技术,想方设法的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将农业生产作为一项事业来发展,而不是当作生存的必需。相反,文化水平越低,传统思想越浓重,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高,对土地流转行为越排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是广大农民,这是一个特定的群体,这一群体的聚居密度高,受传统思想影响较深,接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在农村,绝大多数农民认为农民种地是天经地义的,土地是祖祖辈辈的依靠,农民的生活环境一直在告诉他们土地的重要性,长期积累的经验能左右人的偏好及认知,这种传统的土地文化经过垂直的代际传播,导致了农民内生偏好的形成,因此农民思想深处已经认可了这种观点,在对待土地是否转出的问题上,对土地有着本能的有一种控制偏好,这种偏好在农民的思想深处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这是农地流转在农村推行阻力重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2.5 社会保障水平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影响农地流转。农民对于土地的依存观念是否改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够健全。土地对于农民的意义,不仅仅有解决就业的功能,还是生存的基本保障,尤其在我国,自古以来,土地都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承担着农民的就业和生存的双重保障作用,维持着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的地区,农民就会缺少生存的基本安全感,农民就会紧紧握住手中的土地,即使闲置、撂荒也不肯流转,要起码保证对土地的绝对支配权。在农民传统的观念里,即使生活再艰辛,只要有土地,就能够养活家人,日子就能过下去,如果手中没有了土地,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最后一道保障网。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深入,将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福利,在客观上也促进了内地流转规模的扩大和进程的加快。另外,政府政策、文件的出台,对农民是否进行农地流转具有重要的的导向性作用。例如,我国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的政策,就增强了农民土地使用权稳定的信心。国家对于农地流转的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会在相当程度上促进农地流转行为的发生。
3、结论及政策导向
具备了农地流转的偏好才发生的农地流转行为我们将其定义为主动流转,但是具备了农地流转偏好,农地流转行为也不一定会发生。由上述分析可知,在实现中,农地流转这一行为的发生中还会受到诸多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要促进农地流转行为的发生既要培养农民的流转偏好,又要完善流转过程中的各种客观条件。那么,反过来说,已经发生了土地流转行为,也不一定就意味着农民具有了农地流转的偏好。比如受城镇化发展的影响或国家某项政策影响,农民是在不具备农地流转偏好的前提下接受了农地流转的事实,也就是被动流转。健康、自然的流转应以主动流转为主流,因此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应循循善诱,创造有利的环境,引导农民首先形成积极的意愿。
历史的经验证明,在农村改革的过程中,顺乎农民意愿的政策就是好的政策,反之,违背农民意愿的政策就会在现实中处处碰壁,因而也会阻碍改革的进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在农地流转的过程中,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要注重两个方面。首先,政策的制定要以农民的真实意愿为依据,要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其次,政策的落实需要农民的广泛参与,因此需要因地制宜,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推动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钟涨宝.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户行为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3(6).
[2] 李凤琴.农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的思考[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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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nalysis of Farmers’ Preference and Behavior
for Farmland Transfer in Shandong Province
WU Zhong-zhe WANG Jie
(1. 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100;2. Shandong Economic University, Jinan 250002)
Abstract: Farmland transfer of Shandong Province shows the trend of enlargement、diversification and regionalization,and the farmer’s preference is the fundamental factor in farmland transfer. Farmers’ preferences are influenced by farmland price、non-agricultural industries、educational level、cultural traditions、social security and so on. Mastering these factors is benefical to establishing people-orientend policy guideline and directing farmland transfer going with a swing in the guidance of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Key words: farmland transfer; preference;policy-orien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