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更善解人“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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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室里有对偷情的男女
  
  现在是凌晨2点,责任感提醒我,该回家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熟睡中的粉蝶被惊醒,她明白了我的意思,目光冷淡地看我,面无表情,不发一言地坐直身,眼里有绝望得目空一切的味道。
  我尽力回避她的目光,对于已是别人丈夫的我来说,我明白她此刻在想什么,也明白她的沉默意味着什么。
  我打好妻子送我的领带,穿上眼前女人送我的西服,对镜自照了一下,稍感满意后,这才回首面向她:粉蝶,我该走了。
  她不动声色地吸着一根烟,眼睛却像猫一样在夜里闪着诡异的光。她说,程启森,我想给你生个孩子。
  这句话像一颗呼啸而至的子弹,在我心底发出一声怪异的声响。我在胸腔里无奈地低叹了一声,目光落定在我的无名指上,那上面有一枚5克拉的结婚钻戒。
  忘了说了,我的妻子依闰是我们这座城市里职位最高的一位官员的独生女。
  当粉蝶第二遍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的手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代表财富与地位的5克拉钻戒也在空中闪出夺目的光芒。随即,粉蝶滑嫩的小脸上出现了5道鲜红的指印,伴有一条触目惊心的血痕,那是我的钻戒留下的。粉蝶捂住脸,倒在床上,长发飘落在她的脸畔,我看不见她的表情。
  我心生怜悯,伸出双手扶住她,用温和的声音对她说,粉蝶,贪婪并不是一种美德。
  
  隔壁,有对男女在偷情
  
  我去上海是开重要的会议,归期在后天。
  当我在淮海路的霓虹灯下看到一对对热吻的情侣后,我改变了主意,搭了连夜的飞机回来,只为给我的女人一个惊喜。
  我悄悄地上楼,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面有一条我精心为依闰选购的玉石项链。我的大脑是兴奋的,依闰如同丝缎一样光滑的肌肤似乎在我面前触手可及。
  卧室华丽而红艳的桃木门距我只有一臂之隔,我似乎可以感觉到依闰芬芳的呼吸。
  但是下一秒,我的手僵在了空中,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呻吟,一种迫不及待要释放欲望的呻吟,我是如此熟悉这个女人的声音,但凡我在家中的夜晚,这种让人销魂的呻吟都是要陪我狂欢至天明的。
  我用手悄无声息地将门推开一道窄窄的缝隙,我看到,我的妻、我的依闰、我女儿的妈妈,那个我从千里之外特意带回一条玉石项链要送给她的女人,正在和一个浑身光裸的男人做着这世上最邪恶丑陋的事。
  我隐在那扇华丽的木门后,眼镜在夜色中发出清凉而神秘的光。我关好门,轻轻地下了楼,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那个偷情的男人
  
  我在办公室里坐了一夜,眼前不停地闪晃着依闰与那个年轻男人纠缠的画面,耳边不停地响着粉蝶的声音,我要给你生个孩子,我要让他姓程。
  我打开桌上绿莹莹的台灯,它像一只猫的眼睛,用诡异莫测的眼神注视着我。我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票据,那是一份不正当交易的证据,足有8000万。我一直觉得我玩得有些过火,8000万,足可以砍十几次脑袋了。
  这本该是一个深埋进地下的秘密,但是,由于我的疏忽,这个秘密已被我的老丈人知晓。他曾在电话那头对我火冒三丈,因为我是利用他的关系大肆收敛钱财的,他要我把那些钱退回去。
  当我从臆想中清醒过来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随即,一个高大威猛的男子身影在门口站定,老板,是出去吃还是回家吃?
  问话的人,是我的保镖兼司机黎伟建。他有着一副均匀的骨架和壮硕的身材,还有一张男人味十足的脸。半年前,当我收留他的时候,对他说,为什么不去演艺界混口饭吃?他轻蔑地笑笑,那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吗?
  因为这句话,我收留了他。但我现在很想问他,睡别人的老婆,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吗?但是我没说,我低头看了看表:回家吃。
  进了家门,我的妻子和女儿像两只小鸟一样飞了出来,我用左右手各抱住她们,恍若生离死别后的初次见面。眼睛的余光瞟见,依闰和我的保镖正在用目光做暧昧不清的纠缠。
  我视若不见,抱起我的女儿,抢先一步向饭桌走去。爸爸饿了,爸爸能吃下整整一头牛。天真的小女儿,被我的话逗得咯咯直笑。
  
  
  哪个偷情的女人
  
  下午,当我在公司开会的时候,粉蝶直奔我的会议室,门也不敲。紧随其后的秘书小姐,一脸紧张地看着我。我脊背挺直地直视粉蝶,说句实在话,心里还是有些发虚的。
  粉蝶穿着一身艳红的长裙,披着一条毛茸茸的皮革披肩,脚下蹬着一双高得离谱的黑色细跟凉拖,黑发如瀑地垂在曼妙的腰肢间,衬得她那双冷艳的眼睛更显冷艳。
  她冰冷地注视我:程启森,我有事找你谈。这种态度、腔调和出场的方式都极易让周围的人浮想联翩。
  策划部的刘经理试探地问我:老板,不如我们先散会?我摇摇头:没有必要。
  粉蝶的眼里射出凌厉的光,她紧闭的双唇透露出这样的信息:程启森,你够狠。
  她站在会议桌的那一边与我遥遥相望,我坐在像征公司最高权威的首席位置与她对视。
  整个会议室陷入一片沉默的大海。粉蝶拿出一支女士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一字一句地说:我怀孕了。
  我不吃惊,一点都不。但全场一片哗然。
  你打算怎么办?
  我要把他生下来。
  姓程?我问。
  姓程。她说。
  我转首望向窗外,此时已接近黄昏,天边有火红的夕阳在熊熊地燃烧。我对它们注视良久,说了一句:随你便。
  
  是谁偷了谁的情
  
  不出我所料,仅仅一天,这件事就世人皆知。
  下班后,我刚一到家,一只装满羽毛的大抱枕就向我凌空飞来,我的眼镜被打歪,羽毛碎屑像蝴蝶一样漫天飘舞。
  透过纷纷扬扬的羽毛,我看到依闰正一脸怒容地瞪视我:你这个王八蛋,你居然背着我和别的女人上床?还让那个女人有了野种!
  我纠正她:不是野种,他姓程。
  她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叫:你还有脸说,简直无耻至极。
  我故意用很随意的口吻问:阿伟是个很精干的男人吧?
  她愣在那儿,不动了。
  尤其在床上。我低笑着,有耻辱像刀子一样在我的心里划过。我用手慢条斯理地扳直我那被打得变了形的眼镜,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依闰,爸爸一定对你很失望。
  果然,她的脸变得像雪一样的白。
  我的老丈人是个将名誉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家中出了这种丑事,足以要了他的命。他的独生女居然和司机偷情,这个丑闻如果传进他的耳朵里,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下午,我去了老丈人的家,我跟他细谈了一些事。半小时后,我惊慌失措地跑出来,向邻居们大喊:快叫救护车,我父亲心脏病犯了。但是,到医院后,医生已经回天乏术。
  他死了,我的那个秘密也因为他的死而灰飞烟灭。他是我财路上的一个障碍,这个障碍因为依闰的背叛而变得触目惊心。那天,我把依闰偷人的事告诉他,寥寥数语便击溃了他。
  回到公司,我毫不留情地将黎伟建扫地出门。   
  是你偷了我的情
  
  我倚在吧台一角,肚里已灌下3瓶烈酒,五脏六腑被烧得一片灼热。我不知是否因为醉酒我的视线出了问题,恍恍惚惚似乎看到了粉蝶的身影,她正在舞池里舞得疯狂。
  没等到我走过去,一个高大的男人比我更快地掠走了她。在走廊阴暗的过道里,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黎伟健。
  他们俩在撕撕扯扯,纠缠不清。
  电光火石的恍然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他们因为同一个目的走到一起。粉蝶为了能让我离婚,不惜找了一个面目俊朗的男子设计勾引我的妻子,利用我和依闰的隔阂达到目的。
  我冷冷地笑了:粉蝶,你这招够毒,但是你也因此错失了一段良缘,本来我是想和依闰离婚的。
  
  意想不到的结局
  
  粉蝶:
  我很寂寞,程启森天生是一个女人杀手。而我肚子里的孩子,与其日后生下自取其辱,不如今朝就自行了断。我在舞池内疯狂地起舞,只为了结肚子里的这个孽障。但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奔了过来,他粗暴地将我拉到外面,我并不认识他。我不知道这个男人为什么突然面露凶光,他出其不意地掐住我的脖子,要置我于死地,我徒劳地反抗,我没有力气。我的呼吸渐渐变得困难,我深知,我要死了。这时,我猛地认出他来,他是程启森的司机兼保镖。我彻底醒悟,是程启森派他来的!我心浮一层苍凉的冷笑:程启森,你这是何苦,我并没有打算纠缠你一生一世啊!
  黎伟建:
  我认识她,她是我从前老板程启森的情妇,一个妖娆至极的女人。她怀了他的孩子,这已是满城皆知的秘密。在老板出差的那晚,当我看到程太太因丈夫的冷落而伏床痛哭时,我埋在心底的一欲望爆发了,我强暴了程太太。从始至终,她一直不停地反抗,但我深知她是寂寞的,所以我认为这是两厢情愿的事。事后,她冰冷地让我滚。她没有向程先生揭发我。这个叫粉蝶的女人,让我想到了可怜的程太太,如果让粉蝶消失,那程太太活得岂不会轻松一些?这是我欠她的。
  程启森:
  我在第二天的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在一家酒吧的后巷,发现了一具因窒息而死的女尸,女尸腹内有一尚未成型的婴孩。我对这一类的消息一向反应冷漠,我站起身对我的女儿说,乖乖,爸爸带你去吃肯德基。她从饭桌中抬起头清脆地答应了一声,声音像天使,在我心中滑过天籁一样的回响。
  
  编辑 彩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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