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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康德"思辨理性体系整个建筑的拱顶石",而只有在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先验的自由和实践的自由的关联中才能真正理解康德的自由。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为自由留下了一种可能性,但是对自由的实在性的论证却是在道德哲学中完成的,具体地说,康德是通过自由和道德法则的相互印证即"自由是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道德法则是自由的认识理由"证明了自由的实在性问题。康德的自由的实在性论证既是对前人的继承和超越,更为后人研究自由理论奠定了基础,并且具有普世性的价值,意义重大,影响深远。